南京新刑法猥亵罪怎么认定?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新刑法猥亵罪怎么认定?
您的位置:首页  »  
 

新刑法猥亵罪怎么认定?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新刑法猥亵罪怎么认定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据此,强制猥亵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猥亵他人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如下:
  
  一、行为主体
  
  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包括男性、女性)。根据修改前(刑法修正案九未颁布施行以前)的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也就是“强制猥亵妇女罪、强制侮辱妇女罪”其犯罪行为所指向的受害对象只能是妇女,然而随着刑法修正案九的颁布施行,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修改为“强制猥亵、侮辱罪”,也就是将“强制猥亵妇女罪”更改为“强制猥亵罪”,这也就意味着受害人不仅仅只是妇女,男性也可以成为受害主体。根据刑法的表述:“强制猥亵他人”,他人是指自然人,包括男性、女性(均应年满14周岁,否则构成猥亵儿童罪)。对于本罪来说,行为人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均以对本罪承担刑事责任。
  
  二、主观方面
  
  故意,即明知道自己的强制猥亵行为会侵犯他人的人身权益,仍然为之。我认为,本罪的强制猥亵不应要求以满足性欲、性刺激等为目的,行为人出于工作、感情等原因而以携怨报复为目的对他人实施强制猥亵的,也可构成本罪。
  
  三、侵犯客体
  
  公民的人身权利,即对公民人身、隐私权利的侵犯。
  
  四、客观方面
  
  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对他人实施猥亵,非性交行为,如为性交,则构成强奸罪。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的认定:
  
  (1)暴力手段的认定
  
  本罪中的暴力手段不同于抢劫罪中的暴力手段,本罪中所谓暴力手段是指对被害人实施的人身强制手段,如:使用殴打、捆绑、伤害、掐脖子、堵嘴、按倒等手段,使被害人处于不能反抗或者不能抗拒的有形手段。
  
  (2)胁迫手段的认定
  
  本罪中的胁迫手段是指对被害人实施精神上的强制或者乘人之危而实施猥亵的手段。胁迫的核心就是以现在或者将来对被害人造成某种不利或者加害,以引起被害人心理的恐惧,使其不敢反抗,从而实施猥亵。实践中,行为人对被害人实施精神强制手段多样,主要有直接或间接对被害人加害威胁恐吓,例如:故意伤害或者杀害等、揭发被害人的隐私相威胁、损害名誉相要挟以及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以及利用迷信进行恫吓、欺骗等,以这些手段对被害人实施胁迫从而令被害人忍辱屈从而实施猥亵的,构成本罪。对于胁迫的没有一个具体统一的标准,也不可能是一个标准全国或者说所有的案件一律适用。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行为人制造并且利用被害人孤立无援之境,乘人之危而实施猥亵的,可以认定行为人构成本罪。
  
  (3)其他手段的认定
  
  本罪中所谓的其他手段是指除了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手段,使被害人不知反抗、不能反抗的手段,例如:冒充丈夫或者情夫实施猥亵;假冒治病而实施猥亵;利用迷信猥亵亦或是利用被害人患病、熟睡或者醉酒、昏迷等实施猥亵等等。
  
  ?我们时常在新闻中都能看到猥亵女性的事件,发生这种案件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犯罪嫌疑人利用女性羞于表达而对其下手侵害。其实我国对这种犯罪是有相关法律规定的,作为女性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您可以了解一下上文的新刑法猥亵罪相关内容。
  
  

·强奸罪的量刑起点是多少年?
    强奸罪的量刑起点是多少年? 一、强奸罪的量刑起点是多少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以下简称《量刑指导意见》)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了强奸罪的量刑起点幅度。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一人一次的量刑起点 (1) 强奸妇女一人一次的量刑起点。《量刑指导意见》...

·交通事故双方都有责任应该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双方都有责任应该怎么处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双方负同等责任的情况下,可采取如下程序:1、责任方分别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要求保险公司现场定损,赔偿方式为自赔;2、保险公司现场勘验定损后,110报警去所属交通队;3、由交通队出具简易程序交通事故认...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和其防范措施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和其防范措施有哪些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和其防范措施有哪些 建设工程合同是发包方和承包方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是双方履行权利、义务的依据,也是处理双方纠纷的主要依据。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防范法律风险,保护权益的重要手段。对合同风险的防范,需...

·离婚证据中的书证包括哪些
    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作为原告一方此时如果不能提供有效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那最终的判决就会对其不利。其中包括的证据类型就有书证,那一般来说离婚证据中的书证包括哪些呢?本站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证据中的书证包括哪些 书证是民事诉讼中中最常见的证据...

·孩子可以由爷爷奶奶隔代抚养吗?
    父母工作忙,孩子主要由祖辈抚养有好处,也有不利之处。 1、易养成孩子任性、自私、为所欲为的性格。“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什么事都依着孩子,迁就孩子,极易形成任性、自私、为所欲为的性格。 2、隔代抚养使孩子的情感需求得不到满足,不利于孩子的...

·犯罪人员判缓刑考验期不关押吗?
    犯罪人员判缓刑考验期不关押吗?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审宣判后,已无须再予关押。如果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犯罪分子仍然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并通知有关的公安机关,待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再依法由公安机关将犯罪分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基...

·入室盗窃盗得少量财物如何量刑?
    一、入室盗窃盗得少量财物如何量刑?对于入室盗窃,通常情形下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但如果入室盗窃财产价值数额在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如果入室盗窃财产数额在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工伤认定时间超期怎么办 谁可以去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法律中的规定,不同的主体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具体的时限规定不一样,但都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才行。那要是出现了工伤认定时间超期怎么办呢?可能有的人真的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工伤认定时间超期怎么办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

·子女抚养费强制申请程序或者流程是什么?
    现如今社会问题突出,而家庭问题占其中一定比例,在家庭问题中,子女成为了无声的受害者,往往子女得不到或者很难得到抚养费,所以法律中就有了子女抚养费强制申请这一手段。当抚养困难时可以提出子女抚养费强制申请,并编写申请书,交由法院。 一、子女抚养费强制申请流程 如果双方离婚是协议离婚,...

·日常生活中哪些情况是侵犯安宁权的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以电话、短信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安宁权其实是属于隐私权,其既包括自然人物理空间的安全与安宁,即排除他人对其居住、生活空间侵扰的权利;又包括心理和精神上的不被侵扰,维持心理安宁的权利。日常生活中,比如...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