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土地承包法修改的内容有哪些?ʦ绰13951899110
土地承包法修改的内容有哪些?
λãҳ  »  
 

土地承包法修改的内容有哪些?

www.nj48.com Ͼͬʦ

    土地承包法修改的内容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修改内容
   (一)第二条增加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定义作为本条规定的第二款。
  该条仅定义了“农村土地”的概念,对本法的整体调整对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未加以定义,逻辑上不够严密,也不利于本法其他条文的进一步展开。所以,建议参照《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加以定义,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及其他民事主体对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合同的规定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
   (二)第十七条增加一项关于承包方不得弃耕抛荒的规定
  该条规定了承包方的义务,但未明确“不得弃耕抛荒”的义务。《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由于《土地承包法》没有对承包方弃耕抛荒的规定,致使在实际工作中,对抛荒现象无法处理和限制。据此,建议在《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中明确规定承包方不得弃耕抛荒,这样就能使《土地承包法》与《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一致,承包合同中也就能依法约定“承包方不得弃耕抛荒,连续弃耕抛荒两年的,由发包方收回该抛荒的耕地”的义务。因此,建议将该条修改为:
  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不得将土地弃耕抛荒;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修改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该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土地交回发包方。”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和城乡统筹发展步伐的加快,一些农民虽然全家转为非农业户口,迁入设区的市,但由于设区市范围的扩大,有些农民没有享受到城镇社会保障,却被要求交回承包土地。这些农民既失去了土地,又没有保障,难以生存。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村的一项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在承包期内发包方可否收回,应主要依据承包方全家是否享受城镇社会保障,而不是依据是否迁入设区的市和是否转为非农业户口。因此,建议将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修改为: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城镇落户,并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四)修改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该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而该法第五条赋予广大农民依法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的资格,并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集体所有的土地是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成员共同共有的土地,在进行承包时是按当时家庭成员的多寡来获取承包地的多寡,一旦承包就是30年(耕地)不变,发包方依法不得在承包期内调整或收回承包地。如果本集体没有预留机动地和依法开垦耕地,也没有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承包地,则该集体经济组织中新增人口在承包期内就无地承包耕种,不能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获得任何利益。《土地承包法》的本意是为了稳定农村土地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使农民具有长期且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最终目的是使农民更充分、有效、合理地利用土地,从而保障和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但是,由于规定在承包期内除极特殊情况外不能调整承包地,一旦有农民依据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要求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而不能实现,将会产生矛盾纠纷,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建议将承包期内的土地调整纳入村民自治的范畴,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因此,建议将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
  承包期内,需对承包的耕地和草地进行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综上所述,关于土地承包法修改的内容,涉及了很多的方面,对以前的承包法做出了一定的补充和完善,包括对承包方的义务和权利以及发包方的权利义务等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和说明,并且以法律条例的方式规定了所有农民都拥有根据法律承包土地的资格。
  
  
  

当庭自愿认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罪犯想要侥幸逃避自己罪行的法律责任时可能在被国家机关抓获的时候仍然不承认自己的罪行,但面对确凿的证据和威严的法庭时认为自己无法脱罪并且希望通过自己努力得到较轻的处罚就可能在开庭时认罪。那么,可以减轻量刑的当庭自愿认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一、当庭自愿认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第...

存钱买房是我国的一种固有的思想。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是人们购房
    存钱买房是我国的一种固有的思想。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是人们购房的基础。没有建设就没有房子。建筑工程在我国是非常重要的。国家对于建设工程项目也有一套管理办法,就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但是此制度也有不足之处,那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有哪些问题? 一、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

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发生交通事故本身就是一件不幸的事情,然而更不幸的是许多人因为不了解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在后续的赔偿中不知应提起哪些赔偿,因此损害了自身利益。今天我们为您整理了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希望能够给您一些帮助。 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

随时准备辞职的情况是怎样的
    随时准备辞职的情况是怎样的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

怎样才是无抚养能力呢?
    怎样才是无抚养能力呢?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孩子的,无论父母是否离婚,双方都对孩子具有抚养义务,但也有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下,是没有抚养权的。如果父母双方中有一方没有抚养能力的话,那就自动丧失抚养权。那么,怎样才是无抚养能力? 一、什么情况叫无抚养能力? 无抚养能力就是养不起孩子,大多数...

当事人在检察院批捕以后还能取保候审吗
    当事人在检察院批捕以后还能取保候审吗 1、逮捕后可以取保候审的,只要符合下列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

电动车逆向行驶事故怎么处理?
    现阶段城市化建设的进度越来越快,在城市中存在诸多的问题,其中一个就是外卖快递或者私用电动车逆行的问题,它为城市的交通安全带来很大的隐患,并发生了很多的交通事故。那么电动车逆向行驶事故怎么处理?下面就电动车逆向行驶事故怎么处理的问题进行解释。 电动车逆向行驶事故怎么处理? 电动车逆...

抵押车担保协议怎么写?
    抵押车担保协议怎么写? 汽车担保协议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为担保乙方对于其所有的债权,将由甲方提供抵押物,为乙方设定抵押权,并约定条款如下: 一、所担保的债权:包括本金_________元(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得分次循环动用,...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是证据?法律依据是什么?
    发生交通事故时,交警会根据调查的结果出具一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当事人双方应承担的责任,从而确定赔偿的比例。但是有的时候也存在负责任的一方拒绝履行自己的赔偿义务,这时候另一方就会拿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去法院起诉。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是证据呢?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解答这一问...

洗钱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洗钱是一种将违法所得资产加以隐瞒掩饰,通过中介机构使之变为合法财产的特殊犯罪形式。虽然和多人都知道洗钱行为,但却很少有人清楚什么是洗钱罪,我国刑法上关于洗钱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介绍吧。 一、什么是洗钱罪? 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