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八废除死刑的罪名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死刑是最高程度的处罚,它直接剥夺了犯罪分子的生命。我国目前并没有废除死刑,还保留了不少的死刑罪名,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已经有很多罪名并不适用于死刑了,所以国家在刑法修正案八中取消了一些死刑的罪名。那刑法修正案八废除死刑的罪名有哪些?我们将为您提供相关的内容供您参考。
一、刑法修正案八废除死刑的罪名有哪些?
刑法修正案八取消的13个死刑罪名及相应的法律条文:
1、走私文物罪,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
2、走私贵重金属罪,《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
3、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
4、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5、票据诈骗罪, 《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款;
6、金融凭证诈骗罪, 《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二款;
7、信用证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8、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9、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刑法》第二百零六条;
10、盗窃罪,《刑法》二百六十四条;
11、传授犯罪方法罪,《刑法》二百九十五条;
12、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刑法》三百二十八条第一款;
13、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刑法》三百二十八条第二款。
二、死刑的适用条件
1、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所犯罪行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和情节特别恶劣的。刑法分则对于可以适用死刑的条文作了严格的限制,如对可以判处死刑的,都规定了“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造成严重后果的”、“情节特别严重”、“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等等。
为了限制适用死刑,刑法还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即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制度。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刑种,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前提同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一样,必须是“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的。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死刑条款,或者所犯罪行不该判处死刑,就不能适用“死缓”。判处“死缓”,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等情况确定的。
2、死刑案件判决后,必须经过复核程序核准。
刑法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这对于保证死刑的正确适用,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有重要作用。为了依法及时打击现行犯罪分子,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杀人、强奸、抢劫、爆炸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判处死刑的案件的核准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得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行使。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已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行使部分案件的死刑复核权。对于死刑缓期执行的,既可由高级人民法院直接判决,也可由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然后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3、死刑的执行程序。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或者授权的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以便最后把关,防止差错。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在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前,应当对罪犯验明正身,并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由执行人员用枪决或者注射的方法执行死刑。死刑的执行必须在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下进行。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但不得示众。
刑法修正案八废除死刑的罪名一共有十三种,包括了走私文物罪、诈骗罪、盗窃罪等等。在2015年的刑法修正案九中,国家对另外九种罪名的死刑也进行了取消,到目前为止,我国现存的适用于死刑的罪名还有46种。死刑一般是对特别严重的犯罪执行的惩罚,它有一定的适用范围,死刑案件判决后,还应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委托合同与代理的区别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置委托人委托的事务的民事法律关系;代理则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的行为,其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
一、仅就代理而言,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等三种类型;而委托合同是由双方当事人基于相...
·子女抚养金给付具体内容是什么?
子女抚养金给付具体内容是什么?未成年子女是一个家庭的希望,更是一个国家的未来。为了使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我国法律规定了子女抚养金。可是,现实中许多人对这一概念还不是很清楚。那么,子女抚养金给付具体内容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
·涉嫌犯罪中止审理申请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涉嫌犯罪中止审理申请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一、涉嫌犯罪中止审理申请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申请事项:请求贵院依法裁定王某某诉申请人一案中止审理。
事实与理由
因为涉嫌经济犯罪,特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审理。
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申请日期:
二...
·非法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刑事处罚标准是什么?
企业采购、销售货物,都离不开进项发票和销项发票。我国对发票管理的十分严格,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制造、出售发票。这种行为不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还触犯刑法,行为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非法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刑事处罚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非法出售非法制...
·符合哪些条件才可以结婚
男女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若不能满足《婚姻法》中规定的相应条件的话,那么最终是无法达到目的的。就结婚而言,需要符合的条件肯定与离婚不同,那到底符合哪些条件才可以结婚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符合哪些条件才可以结婚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结婚必...
·房屋价格上涨,卖家反悔,法院能否判决继续履行?
1.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要有一个正确的导向,这就是要使合法有效的合同继续履行,以维护交易的安全性及合同的稳定性,维护社会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转。
2. 法院对于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能判决合同解除。
3.第一,合同已经无法实际履行,比如,善意第三人已经取得了...
·公司债券利率实际利率如何计算?
公司债券利率实际利率如何计算?一、债券利率
债券利率又称债息率,债券利率分为票面利率,市场利率和实际利率三种,通常年利率用百分数表示。其形式有单利、复利及贴现方式等多种。
(一)票面利率
债券利息与债券票面价值的比率,公式为利息/票面价值。
(二)实际利率
分母上加上了买价与票面...
·新婚姻法有事实婚姻的规定吗
民法典有事实婚姻的规定吗没有,修改后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增加规定:符合本法规定的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这一规定从积极角度重申了办理结婚登记的必要性,那些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结婚条件,举行了结婚仪式或已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应尽早补办...
·延长劳动时间的工资应该怎么算
延长劳动时间其实也就是加班,而劳动者加班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主动加班,二是单位安排加班。而一般只有在单位安排加班的情况下,才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但对于很多劳动者而言,可能不是很清楚延长劳动时间的工资应该怎么算,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延长劳动时间的工资应该...
·婚姻无效的案件是否可以上诉?
婚姻无效的案件是否可以上诉?
一、婚姻无效的案件是否可以上诉?
婚姻无效的案件是不可以上诉,判决书中关于婚姻无效的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不可上诉;其他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的争议可以上诉。
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