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私募基金购买流程是怎么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私募基金购买流程是怎么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私募基金购买流程是怎么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私募基金购买流程是怎么样的一、首先选定私募基金购买渠道
  常见的购买渠道有基金管理人自行销售渠道、经纪商销售渠道、第三方平台销售和银行销售渠道等。?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私募基金募集应当履行下列程序:
  (一)特定对象确定;
  (二)投资者适当性匹配;
  (三)基金风险揭示;
  (四)合格投资者确认;
  (五)投资冷静期;
  (六)回访确认。
  二、投资者购买私募基金的一般步骤:
  第一步、特定对象确认:一般需要填写一份问卷调查,让投资者明确自身的风险识别及风险承担能力,并书面承诺达到合格投资的要求。
  第二步、参与产品推介会:适当参与产品推荐会,在机构的帮助下,依据自身的能力,选择相匹配的产品。
  第三步、签署风险揭示书:投资者要明确所选产品的风险(如特殊风险、一般风险),以及自身的权益,这步略繁琐,各条款要逐句确认,相关当事人(投资者、募集机构及经办人)需签字盖章。
  第四步、提供资产证明或收入证明文件:个人投资者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或者近3年个人收入不低于50万,旨在确认是合格投资者,还要明确是自己购买产品,且不会拆分。(因起投最少100万,追加的资金至少10万,或是10万的整数倍)
  第五步、签约、打款:此刻,你要明确合作信息的真实性,产品的风险以及绝对是合格投资者。(协议一式三份,投资人、管理人、托管人各一份。打款后留好凭证并且备注资金用途)
  第六步、投资冷静期:签约之后,还有不少于24小时的投资冷静期,有时候投资可能是头脑一热,在这段投资冷静期,投资者可以解除合同,并且募集机构不能主动联系投资者;
  第七步、回访确认:等到投资冷静期过去了,机构的非销售人员需要对投资者进行回访确认,且需要一条一条核对投资者的核心信息,投资者有不明白的地方,也可以解除合同。
  综上所述,私募基金的购买流程相对于公募基金而言要复杂一些,因为这与私募基金产品是一对一签订合同有关,需要经历上诉提及的过程方能购买成功。以上就是我们提供的关于私募基金购买流程是怎么样的问题的解答,更多消息您可以咨询。
  
  
  

·酒驾处罚标准具体有哪些?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

·围墙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围墙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我国存在着许多各种各样的工程,不管是哪一种工程,它的质量都是有着相关的要求。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围墙工程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工程,那么,围墙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基本规定...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处理?如何申请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
    在对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需要由交警部门作出一个事故责任认定书。但对于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可能出现当事人不服的情况。那么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处理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救济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一般都会及时报警,当交...

·邻接权的法律定义
    邻接权, 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邻接权是在传播作品中产生的权利。作品创作出来后,需在公众中传播,传播者在传播作品中有创造性劳动,这种劳动亦应受到法律保护。传播者传播作品而产生的权利被称为著作权的邻接权。邻接权与著作权密切相关,又是独立于著作权之外的...

·佛山土地使用权续期怎么办理?
    佛山土地使用权续期怎么办理? 一、概念 土地使用权续期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期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期满前一年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二、条件 土地使用权续期有如下条件: (一)该块土地的用途与期满时的城市规划不相矛盾。 (二)使用人有...

·租房是否要交物业费
    物业费由房主自己交,这是理所当然的事。但是,如果房屋租出去以后,此时租房是否要交物业费?是很多承租人关心的话题。在这种情况下,物业费最终应该由谁承担,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具体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一、租房是否要交物业费 如果房屋租赁合同里什么也没说,租房物业费就由出租人来交,但是...

·劳动关系解除标准有哪些?
    当我们在找工作的时候,一般是需要和用人单位进行签订劳动合同来确定劳动关系,如果是要解除劳动关系,我们也是有一定的劳动关系解除标准。只有符合相应的条件,才被认定为已经解除劳动关系。那么,您对于相关的认定标准了解多少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劳动关系解除标准 合法劳动关系成...

·结婚三年后离婚财产怎么分
    我们您都知道,在婚姻存续期内的获得财产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时候您最看重的应该是房子,那么房子如果是婚前购买的应该如何分配呢?下面就由下编来介绍下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它们是如何进行划分的,以及离婚时候是如何分割的,来解答关于结婚三年后离婚财产怎么分这个问题。 结...

·员工辞职办理的手续是怎样的
    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员工,其实都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的,这是法律赋予的,任何人都不能随意剥夺。但要是员工主动提出辞职的话,此时需要按照单位的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那到底员工辞职办理的手续是怎样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员工辞职办理的手续是怎样的 关于辞职在劳动法中...

·按照最新的刑法规范诈骗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按照最新的刑法规范诈骗罪立案条件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的;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