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征地拆迁维权案例ʦ绰13951899110
征地拆迁维权案例
λãҳ  »  
 

征地拆迁维权案例

www.nj48.com Ͼͬʦ

    征地拆迁维权案例 一、案情简介
  荆号(化名)在吉林市昌邑区站前街中康路开有一家大宾馆,大约1000多平米,由于紧靠吉林火车站,地理位置优越,生意一直比较红火,由于这几年吉林市房地产行业大涨,再加上这块土地的位置优越,早已被开发商盯上了这块肥肉,终于2012年,当地政府终于开始了拆迁工作,宾馆面临拆迁,由于拆迁部门给出的拆迁补偿价格远低于荆某的损失,双方一直没有达成协议。今年3月份,拆迁部门就双方拆迁补偿纠纷申请吉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了裁决,并且在此后拆迁公司又给他断水断电,想要逼迫他们从这里搬走。荆号在当地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怎么能咽下这口窝囊气,经过甄选不远千里来到北京找到了李三勇拆迁律师团队,希望律师团凭借专业的知识帮助自己讨回公道,维权诉讼的大幕就此拉开。
   二、兵出多路,打下胜利基础
  律师团接手此案后,凭借专业知识,立即分兵数路,从多个方向对这次裁决进行围剿,这些努力也会以后的诉讼的胜利提供了良好保障。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拆迁律师团首先针对政府信息进行法律调查,查清拆迁信息,为拆迁维权提供保障,紧接着,又对拆迁许可证提起复议,在着手应对行政裁决的同时,主动发起进攻,针对拆迁许可证的违法展开凌厉攻势。
  做完以上安排后,律师团这才正面对决行政裁决,在庭审中,直指对方诸多违法之处,如该立项审批文件不是由发改委作出的,而是市棚改办,明显的主体不适格,针对房屋的价格的评估不能反映其实际价值,明显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形,评估方法上也存在错误,显然以“好”充“次”,故意压低房屋价格。
  可以说,经过律师团的调查和论证,吉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在进行裁决时,是非对错,一目了然,城乡建设委员会却置法律与事实不顾,下达了明显错误的“行政裁决书”。面对这样的情况,律师团不是第一次碰见,律师们早有准备,维权之路只是刚刚开始。
   三、致命一击,维权漂亮收官
  到了今年六月,双方经过短暂休整后,对决再次展开。拆迁部门又一次挑起事端,依据吉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下达的“行政裁决书”,申请当地法院强制执行拆迁,欲强制拆除委托人的宾馆,紧接着委托人便收到法院出具的行政裁定书,强制拆迁迫在眉睫。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表面上看,征收部门似乎是于法有据,先前的“行政裁决书”更是为他们增加了不少底气。
  孰不知,这早已落入律师团的计算之中,一拿到这份法院出具的“行政裁定”,律师团立即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过程中,律师团在前面所做的铺垫终于开始发力。该案之外,针对拆迁许可证的诉讼和针对先前建设委员会的复议正在进行;该案之内,律师团据理力争,指出对方的违法之处,如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征收部门才可以提强制执行,但我方已经就先前的裁决提起复议且正在进行,行政机关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等。
  “利剑出鞘,终于建功”,在律师团的案多方维权下,判决结果尚未出来时,房屋拆迁部门就主动找到了委托人,答应限期解决委托人先前的要求,拆迁补偿最终提高了200多万,政府对宾馆的拆迁提供方面,委托人才在补偿协议上签字。面对拆迁部门的妥协,律师团最终扬眉吐气,为委托人争取到满意的结果。
  以上就是征地拆迁维权案例。在这个案例中,被拆迁人与土地征收部门发生纠纷后,经过审理,最终是被拆迁人获得了胜诉,被拆迁人胜诉的主要原因是案例中的拆迁部门有违规情况。所以,在拆迁时,如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可以勇敢地向法院提出诉讼,只要对方存在违规情况,那么,法律会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
  
  
  

建筑工程拖欠工程款要什么时候起诉?
    在实践中,被拖欠工程款该在什么时候到法院起诉,实则就是诉讼时效问题。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也就是说,从被拖欠工程款之日起,施工方在两年内随时都可以收集...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认定有什么标准
    在生活中,我们有时会接到陌生人的电话、或者收到陌生的短信来向我们推销某种东西,这时您应该能够感受到,我们的个人信息很有可能被他人泄露了。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未经本人允许而将个人信息泄露于他人,属于侵犯公民个人隐私,是属于违法的。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认定标准,您可以在下文...

五十岁离婚财产归孩子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五十岁离婚财产归孩子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50岁,离婚财产是可以归孩子的,实际上财产归孩子所有,就是一种赠与。这是我们国家法律上允许的。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

国外的商标被国内抢注是否会被撤销
    国外的商标被国内抢注是否会被撤销?一般不会,商标法的空间效力范围是中国(港澳台除外),因此在“国内”注册商标,只需要考虑国内现有商标情况下的可注册性即可,只要国内没有比他更早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就可获准注册首先我们国家对于商标有着明确的保护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

合同因违约而被单方解除的需要赔偿违约金吗?
    合同因违约而被单方解除的需要赔偿违约金吗?存在违约行为而被解除合同的,是需要赔偿违约金的,当事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是合同经济方式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

父母月收入4000抚养费多少?
    一、父母月收入4000抚养费多少?如果父母中一方的月固定收入为4000元的话,那这个时候每个月应该支付给一个孩子的抚养费数额应该是在800-1200元之间。但如果需要抚养两个及其以上的子女,这个时候抚养费数额会上涨一些,不过最多也不能超过2000元。分析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

破产管理人工作规程是怎样的
    破产管理人工作规程是怎样的 企业宣布破产后,所面临的问题是比较多的,当企业宣布破产以后,一般会有专门的人员来管理公司的破产以后的相关工作。破产管理人在对企业进行清算的时候,也是有工作流程的,相关的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的时候,应该按照工作的流程来规定,不可以随着自己的性子乱来。接下来...

诽谤公司侵权怎么认定,如何处理?
    职工需要公司来获得应有的报酬,公司亦需要职工来创造价值。由于各方面的问题公司和职工之间还是存在着一些矛盾,所以诽谤公司侵权的现象在社会中也是很常见的一种现象,那么当发生诽谤公司侵权的事件发生时,我们又该怎么还进行合法的处理的呢。 对法定代表人(公司)进行的诽谤构成商业诽谤,应当具...

一、离婚赔偿的法定条件?
    一、离婚赔偿的法定条件有哪些(一)一方有过错并且过错形式是故意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一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其主观方面必须存在过错并且是故意。从婚姻法规定的四种情况看,有过错方所持的主观心态均为故意,没有过失的情况。也即是说,实施婚姻法46条规定的四种行为,不管是通过作为形式,还...

一、交通事故撞死二人伤一人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撞死二人伤一人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撞死二人伤一人的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