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用童工不发工资怎么办?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用童工不发工资怎么办?
您的位置:首页  »  
 

用童工不发工资怎么办?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雇佣童工在我国属于违法雇用行为,但是有些未成年人为生活所迫或用人单位一味的缩减用人成本,童工雇佣现象在我国屡禁不止。虽然童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不合法,但是用人单位仍需支付童工相应的劳动报酬,如果用童工不发工资怎么办呢?具体的解决办法请继续往下看。
   一、童工工资
  这里存在一个悖论,不允许存在使用童工,那么又怎么会有工资呢?但是可以通过民法通则来予以寻求救济。
  《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那么该未成年人可以拿到一定的补偿。这种补偿的量相当于平常所说的“童工工资”。
   二、童工讨要拖欠工资的法律依据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童工讨要拖欠工资的办法
  1、首先我们确定劳动关系。能否确定劳动关系是劳动者的一个大事,在中国很多劳动者是没有正规有效的劳动合同的,这就造成在仲裁的过程中很容易出现不受理的情况。所以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建立之初就应该要求的。
  2、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首先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中国法律是对用人一方有惩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所以劳动者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最多是能要去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3、收集证据。证据的取得是至关重要的,合同,工资单,银行记录,录音录像,短信微信,工作服装,道具,打卡记录等等,只要是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都可以提交。这不仅包括劳动关系的证据,而且包括工资数额,加班情况等等的证明。他关系到你讨要的数额和讨要的难度。
  4、仲裁或者起诉。劳动关系在中国是一个受到特殊保护的情况,所以需要经过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先期劳动仲裁。这个过程其实就是一个确定的劳动关系和调解的过程。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属于,如果你的工资已经转变成一种债务,比如说欠条,借款等的形式,这种情况下,你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不用经过仲裁前置程序。
  5、诉讼。经过前面的仲裁程序之后,如果用人单位依然不同意执行给你工资,或者你对仲裁的结果不满意的话,那么,你可以再规定期限内直接到法院申请执行或者起诉,要求法院对仲裁结果进行强制执行或者判决。
  当然你也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他们按照约定发放工资。童工雇佣虽然不符合法律规定,但是童工们同样有权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殊规定
    2012年的时候国务院审议通过了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特殊规定,其中,更加详细的对女职工的劳动权益等做出了规定。那么您知道都有哪些方面的规定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殊规定 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

·公司法中负责人义务有哪些?
    公司法中负责人义务有哪些? 虽然为了方便公司法人与其他的民事主体、组织以及单位之间,建立经济利益关系,公司在设立成功之后,就会获得公司法人的身份,但是就实际情况来说,为了使得公司能够盈利,在设立之后,还会赋予那些有能力的主体,成为公司的负责人,公司法中负责人义务有哪些? 一、...

·先离婚还是先分割债务?
    先离婚还是先分割债务?需要先分割债务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只有先离婚才能再分割房产,姑且不论该套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其中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请求分割财产的,根本就得不到人民法院的支持,除非其中一方做出了一些侵害自己权益的行为。不过离婚如果是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的,诉讼请求...

·什么是盗窃与非法采矿罪?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矿物资源是属于国家所有的,企业单位若需要采矿需要得到国家机关的批准,否则是会构成非法采购罪的,但是有些旷工也会利用采矿的机会,非法盗窃矿物资源。在人们检察院审理案件时,该如何判定盗窃与非法采矿罪呢? 一、什么是非法采矿罪 (一)概念 本罪是指违反矿...

·福州房屋拆迁补偿方案是怎么规定的?
    福州房屋拆迁补偿方案是怎么规定的?   福州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根据《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方案。   一、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根据《福州市房屋面积计算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我市常见的在旧式木结构平屋中利...

·房屋两证是什么?如何办理?
    对于准备买二手房房的新人来说,经常会听到关于房屋两证的问题。没有接触过这些内容的新人显得非常迷惑。到底房屋两证是什么?如何办理两证呢?下面我们通过下文给您普及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房屋两证是什么 房屋两证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 ...

·如何判断绑架罪是否成立
    绑架犯罪虽然在我国属于行为犯,但此时也是需要有实际的绑架行为之后,才能进行判断是否构成犯罪。但对于普通人而言其实根本不知道应该如何判断绑架罪是否成立。若绑架犯罪不成立,也就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下面我们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如何判断绑架罪是否成立 绑架罪既遂与未...

·房屋面积与买房合同不一样的话怎么办
    很多购房者发现,我们在实际交房的时候,发现房屋面积与买房合同其实是不一样的,此时不管是面积不足还是面积多了,多数购房者都不清楚应该怎么办。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面积与买房合同的话怎么办 在房屋买卖中,还经常会遇到因房屋面积多少或...

·投保人肇事逃逸保险公司先行支付抢救费
    

案情介绍
    2004年6月13日晚7时许,原告谢某驾驶两轮摩托车在太仓市通港公路由西往东行驶时,与由丁某驾驶的往西行驶的大型拖拉机相撞,谢某倒地...

·计件工资和奖金包括哪些内容?
    计件工资和奖金包括哪些内容?计件工资包括:(1)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付给个人的工资;(2)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3)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奖金包括:(1)生产(...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