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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偿债务的途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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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偿债务的途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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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偿债务的途径有哪些 一、清偿债务的途径有哪些
  债务清偿途径就是指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的方法。主要分两大类,即正常途径和特殊途径。特殊途径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判决。
  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如企业到期足额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还银行贷款、支付供货厂商的应付货款;用合质合量的产品或劳务偿付预收货款等。
  特殊途径是由于债务企业暂时的偿债能力或约定条件的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其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依具体情况的不同,采用协商、调解、仲裁、判决的方式。
  1、协商
  它是因债务人的原因到期不能履行债务,经与债权人协商,由债权人做出让步,同意延期偿还并免除债务人违约责任的一种方法。在我国法律中,比较鼓励这一和解纠纷的方式。因为:
  (1)有利于债权债务企业之间保持良好的业务关系;
  (2)又可避免采取其他方式所花费的开支。但这一方法只有在债权人对债务人有同情或乐观预期时才使用。
  2、调解
  因债务人的原因不能约期履行债务而又不能与债权人协商一致时,经由中间人调停,促成双方当事人谅解,达成新的协议,使债务得到解决的一种方法。具体形式有: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司法调解。
  3、仲裁
  双方当事人将争议交给共同信任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者或专业仲裁机构做出裁决,双方有义务履行的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尽管仲裁不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但作为法律的仲裁制度,还是具有一定的法律强制力即一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诉讼判决
  双方当事人不能通过协商等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当事人的一方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通过审判程序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其结果是:债务人或履行原有债务,或按规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欠债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它是一种强制手段即发生法律效力判决的当事人如负有履行义务,就应自动履行,如不自动履行,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或审判组织的移送,按执行程序强制执行。
   二、债务清偿时如何查找债务人财产
  查找债务人财产的方法是:
  1、查看债务人财务报表
  查看债务人申请授信时或授信检查时提交的企业会计报表和其他财务资料,查找债务人的对外投资、存货、应收款项等。
  2、新闻媒体、中介机构或政府部门披露的债务人财产信息
  密切注意当地新闻媒体、中介机构或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披露的债务人投资、经营或财产变动信息,如作为上市公司发布的季报、中报、年报等。
  3、通过与债务人内部工作人员交流获取财产信息
  通过与债务人内部工作人员或交易相对人沟通交流,了解掌握债务人重大投资、重大交易及重大财产变动信息,包括应收帐款、到期债权等。
  4、通过债务人的客户了解债务人的应收帐款、预付款项;通过银行内部各部门和机构获取财产信息;通过社会公开或半公开悬赏获取财产信息。
  5、到公共财产管理及登记机关查找财产线索:
  (1)到房产、土地登记管理部门查找债务人的房地产(不动产);
  (2)到运输工具登记管理机关查找车辆、船舶、航空器等运输工具;
  (3)到债务人生产经营场所查找成套设备或存货等一般动产;
  (4)到人民银行、工商部门、税务部门查找债务人的银行帐户或存款;5、投资于上市公司股权的,到上市公司挂牌的中央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或深圳分公司查找,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的,到非上市公司注册登记地的工商部门查找;
  (6)到国家商标总局、知识产权局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查找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
  (7)到海关查找监管物、保税货物;
  (8)到国债登记托管机构查找国债;
  (9)到工商管理部门调阅债务人开办登记、股权登记及年检资料等,发掘财产线索。
  关于清偿债务的途径,我国法律中主要规定了四种,包括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当事人需要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方式来清偿债务。实践中,债务人以各种理由拖延甚至是拒不偿还债务的情况并不少见,如果您也遇到了这样的情况,您就要及时向债务人追讨,以避免超时效而追不回欠款的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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