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信贷证明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银行信贷证明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银行信贷证明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银行信贷证明是什么?在当今的金融活动中,通过银行进行短期的融资和过桥是一种常见的经营手段,企业得到资金后可以快速开展业务,而银行在资金返还时也可获得相当数额的利息,对双方都是有利的。事实上,银行信贷证明就是银行贷款的这样一种承诺。那么,银行信贷证明是什么呢?我们带您了解银行信贷证明的相关知识。一、什么是银行信贷证明银行信贷证明是根据申请人(投标人)的要求,以出具《信贷证明书》的形式,向招标人承诺,当申请人(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项目实施过程中,满足申请人(投标人)在《信贷证明书》项下承诺限额内用于该项目正常、合理信用需求的一种表外信贷业务。二、适用条件和对象1、银行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2、信用记录良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3、具有偿还《银行信贷证明书》项下贷款的可靠资金来源。三、银行贷款证明和资信证明的区别(一)信贷证明:只是包括贷款记录与贷款承诺(二)资信证明:除了包括信贷证明中的内容,还包括存款(活期与定期)、抵质押物的情况、保证金等内容,目前还应包括理财资金的证明。四、信贷证明的背景当一个工程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递交资料准备投标,有时,甲方处于各种原因的考虑,要进行资格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施工单位才能进行投标;甲方进行资格预审时,会要求意向投标人提供很多资料,信贷证明就常常要求的一项资料。五、信贷证明的金额和币种(一)每笔信贷证明的金额一般为项目总标的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标的金额的30%。(二)信贷证明的币种为人民币和美元、日元等主要可自由兑换的币种。六、信贷证明的申办程序申办信贷证明业务,除向银行提供流动资金贷款要求的材料外,还需办理以下手续:(一)提交资质等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明;(二)提交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三)提交“开具信贷证明申请书”;(四)银行审核同意后,与申请人签定信贷证明协议,出具信贷证明.综上所述,银行信贷证明指的是什么呢?简而言之,银行信贷证明就是银行对申请人的融资承诺,申请人参与投标,中标后进行项目的建设时银行会对其进行必要的融资和信贷支持。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比较严格,只有其信用达到一定等级或者建设项目比较大时才有资格申请。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网站的律师。
  
  
  

·破产法关于企业破产重整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
    破产法关于企业破产重整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 一、破产法关于企业破产重整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 1、地域管辖: (1)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2、级别管辖 (1)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

·投资设立饭店类企业合同(二)
     目录
  
  前言
  1)合营双方
  2)成立合资经营企业
  3)合营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
  4)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5)合营双方的责任
  6)董事会
  7)经营管理机构
  8)筹建和筹备

·挪用资金罪如何处罚 挪用资金罪判多久
    虽然挪用资金犯罪也是特殊主体构成的,但这里的主体与挪用公款罪的主体要求不同,一般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构成此罪。不过实践中需要先对挪用资金的行为作出认定,然后才能进行处罚。那通常挪用资金罪如何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正确认定挪用资金罪 正...

·最新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随着社会经济的日渐发展,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城市转移,农村的房屋流转日益增多,由此而引发的房屋买卖纠纷逐年增加,跨村、乡镇的买卖,甚至城市居民购买农村房屋的行为也屡见不鲜。如何在房屋买卖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我们为您精心准备的农村房屋买卖...

·解除劳动关系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法》规定,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就同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单位应该在一个月之内同其签署劳动合同,在这个字面上看,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的建立有时候并不是同时的。当员工想离职的话,可以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那么解除劳动关系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现在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下有关知识。 ...

·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有什么区别?
    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有什么区别? 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有什么区别? 一、发行主体的差别。 公司债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我国2005年《公司法》和《证券法》对此也做了明确规定,因此,非公司制企业不得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

·胎儿死亡继承规定是怎么样的?
    胎儿死亡继承规定是怎么样的?胎儿死亡继承规定是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解读:...

·民法总则规定清算法人程序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规定清算法人程序是怎样的?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每个公司成立之初,都会选举出该公司的公司法人,这个选择是要很慎重的,因为法人代表着一整个公司的利益,任何行为都会对公司的发展造成影响。一旦出现严重问题,就应该解散法人,并对其进...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一)
     订立合同双方:
  __县农产公司(或农副产品收购站),以下简称需方;
  __县__乡__村__村民,以下简称供方。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

·最新过失致人重伤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过失致人重伤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最新过失致人重伤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身体权是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