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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限有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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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限有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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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限有多长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二、离婚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不予受理的情形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三、离婚审理阶段要注意什么
  审理阶段需注意的问题有:
  1、亲自到庭应诉。离婚案件,除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由其法定代理人出庭外,必须当事人亲自出庭。原告若不出庭,会按撤诉处理;被告若不出庭,会缺席审理。
  2、证明自己的主张。原告必须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确无和好可能,被告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并未破裂。
  3、调解程序。调解是诉讼离婚的必经程序。
  4、第一次诉讼离婚,法院一般都不会判决离婚。
  在看完了上文的内容后,相信您此时对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限已经有所了解了吧。实践中要想起诉离婚的,则首先要搞清楚自己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且也要注意法院不受理离婚案件的情况。若有需要的话,可以直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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