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铜陵农村拆迁补偿款是多少一平米?律师电话13951899110
铜陵农村拆迁补偿款是多少一平米?
您的位置:首页  »  
 

铜陵农村拆迁补偿款是多少一平米?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年铜陵农村拆迁补偿款是多少一平米? 一、铜陵农村拆迁补偿款是多少一平米?
  铜陵农村拆迁补偿标准,要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来了解。
  第二十三条 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被拆迁人有权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第二十四条 对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的认定,以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房屋产权证明标注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为准。
  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施行前已改变房屋用途并以改变后的用途延续使用,根据房屋所有权人的申请,经市房地产管理局变更登记的,按照改变后的用途认定。
  第二十五条 拆迁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其所有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内自行拆除。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被拆除建筑的工程造价结合剩余期限给予补偿。
  第二十六条 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根据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由具有法定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以公布的货币补偿基准价为依据,结合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成新等因素评估确定。
  第二十九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当提供不少于被拆迁房屋原建筑面积的安置房,并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安置房的价格,结算产权调换的差价。
  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属于新建安置房的,应当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并经验收合格。
  第三十条 被拆迁人属于生活特殊困难户,其被拆迁住宅房屋的人均建筑面积低于本市城市人均建筑面积的,实行产权调换时,拆迁人应当提供不低于本市城市人均建筑面积的房屋作为安置房。安置房价格高于被拆迁房屋价格的,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不结算产权调换的差价。
  前款规定的生活特殊困难户,是指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户。
  第三十一条 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三十二条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
  第三十三条 拆迁公有住房,房屋承租人按照房改政策享有购房权利的,房屋承租人购房后,拆迁人应当对其按照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房屋承租人未购房的,拆迁人应当将货币补偿金额的10%支付给被拆迁人,90%支付给承租人,租赁关系终止,承租人不再享受住房货币化补贴。
  第三十四条 被拆迁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的过渡期限不得超过18个月,非住宅房屋的过渡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拆迁人应当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将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安置完毕。实行货币补偿方式的临时过渡期为6个月。
  拆迁住宅房屋的,过渡期限内的周转房可以由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解决,也可以由拆迁人提供。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在得到安置房后的4个月内腾退周转房。
  第三十五条 拆迁人应当对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从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迁往安置房时,拆迁人应当再次支付搬迁补助费。
  第三十六条 在过渡期限内,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解决周转房的,拆迁人应当从其搬迁之月起至被安置后的4个月内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人超过过渡期限未提供安置房的,应当自逾期之月起按照原标准的2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不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人超过过渡期限未提供安置房的,除继续提供周转房外,应当自逾期之月起按照规定标准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三十七条 拆迁非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下列费用:
  (一)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二)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三)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第三十八条 拆迁人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后,被拆迁人应当将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交给拆迁人,由拆迁人在2个月内移送市房地产管理局予以注销。
  用货币补偿款购买的住宅房屋和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与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办理房地产权证时免缴有关税费。
  以上是我们为你做的介绍,关于“铜陵农村拆迁补偿款是多少一平米?”这一问题你是否清楚了解呢,我们为你总结至此。房屋所有权人的房屋被依法拆迁后,一般情况下,被拆迁户可以自己选择补偿的方式。房屋的具体补偿金怎么算是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的,主要是根据房地产市场的评估。由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不相同,补偿标准也就不能相提并论。

·分居满两年可以离婚吗?
    分居满两年可以离婚吗 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分居满两年离婚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去全面把握: 1、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是指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

·离婚协议显失公平该怎么办?
    对于离婚协议书,这是夫妻选择协议方式离婚的时候需要签订文书,如果缺少了该协议,最终也是不会准许离婚的。当然,有的人在离婚协议书上面签字之后,才发现该离婚协议显失公平。那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才好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离婚协议显失公平该怎么办?根据规定:男女双方协...

·故意杀人罪如何赔偿?
    故意杀人罪如何赔偿?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

·一、因为旷工辞退需要赔偿吗?
    一、因为旷工辞退需要赔偿吗?因为旷工辞退,不需要赔偿。旷工是严重违法劳动纪律行为,短暂旷工,用人单位可以予以批评教育,长点,可以给予纪律处分,达到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天数,构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项规定...

·下班途中电瓶车相撞算不算工伤?
    下班途中电瓶车相撞算不算工伤算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在我国被骗成为公司法人怎么办?
    在我国被骗成为公司法人怎么办? 公司法人是一个非常特殊的职位,因为他需要代表公司承担一些对外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民事上的赔偿责任,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的人被骗为公司法人,那么在我国被骗成为公司法人怎么办?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在我国被骗成为公司...

·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通过计量认证是什么?
    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通过计量认证是什么意思? 一个工程项目在建设完成之后,工程质量是否达标关系着该建筑在之后的使用过程中是否经久耐用,工程质量不达标会造成经济损失甚至人身伤亡。所以,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而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通过计量认证才具备检测资质,那么,工程质...

·竹溪县土房拆迁赔赏费标准有哪些规定
    竹溪县土房拆迁赔赏费标准有哪些规定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

·私募基金管理人注销怎么办以及备案流程
    私募基金管理人注销怎么办以及备案流程 虽然现在私募基金是我们国家投资炒股中最为常用的一种赚钱方式,但是私募基金毕竟是双方当事人私下的一种交易的,因此国家对于私募基金的管理更严格的,那么私募基金管理人注销怎么办,应该怎么备案。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注销怎么办 被注销机构可重新申...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