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都有哪些呢?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都有哪些呢?
您的位置:首页  »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都有哪些呢?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都有哪些呢?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
   1、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
  (2)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4)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
  (6)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7)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除此之外,相关法律法规还有更为严格的规定。
   2、重点国有企业
  指经营业绩好,有明确可行的企业改制和上市计划的重点国有企业。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除应符合上述(3)(4)(5)(6)(7)项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的财务报告已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有明确可行的企业改制和上市计划;
  (3)有可靠的偿债能力;
  (4)有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保证人的担保。 符合上述条件的主体若发生下列情形之的,亦无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前一次发行的债券尚未募足;对已发行的债券有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延期支付状态。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的法律依据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1、第九条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
  (2)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4)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
  (6)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7)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第十条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第(3)(4)(5)(6)(7)项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的财务报告已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有明确、可行的企业改制和上市计划;
  (3)有可靠的偿债能力;
  (4)有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保证人的担保。
  3、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前一次发行的债券尚未募足的;
  (2)对已发行的债券有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延期支付状态的。
  综上所述,满足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的主要是上市公司及重点的国有企业,这类型的发行者本身资金就相对雄厚,公司的信誉度也较高,有良好的偿还能力。所以有满足上述情形的上市公司如有资金需求,可以考虑发行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如果您还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疑惑,可以登入网站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受害人怎么举报婚姻诈骗罪?
    受害人怎么举报婚姻诈骗罪?婚姻诈骗涉嫌了诈骗罪,属于刑事案件的范畴,应向公安机关报案由警方立案侦察。如果只想追回财产损失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返还财产。需要收集的证据应该从虚构事实、所骗取的钱财数额较大、登记结婚有瑕疵或根本没有结婚等方面考虑。如若被骗,要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

·是否自主择业离婚了会补偿女方?
    是否自主择业离婚了会补偿女方?自主择业离婚后一般是不会给女方补偿的。退伍后自主择业不属军婚了,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按正常法律规定的分配方式即可。特殊的一点是退伍费,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

·朋友借车醉驾车被扣车发生交通事故主要负责任吗?
    朋友借车醉驾车被扣车发生交通事故主要负责任吗? 如果借车给别人时,车主明知别人是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就需要承担责任,因为有过错。 如果车主是在别人没有喝酒的正常情况下借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就无需承担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

·立遗嘱把股份继承的条款是否有效
    立遗嘱把股份继承的条款是否有效 一、立遗嘱把股份继承的条款是否有效? 遗嘱中关于股权的分配时有效的,公司的股权可以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有限公司具有人和性,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就对有限公司股权...

·武汉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怎么样的?
    武汉征地补偿标准2018是怎么样的?武汉市江夏区土地共分为四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流芳街;大桥新区办事处;庙山开发区庙山、邬树、普安、向阳、幸福村、纸坊街;藏龙岛办事处长家咀、梁山头村。补偿标准为:耕地:48300元/亩;菜地:53130元/亩;果园:5...

·在对城市的经济开发中,许多开发商需要用到有利的地势,占用他人
    在对城市的经济开发中,许多开发商需要用到有利的地势,占用他人用地时需要征求政府的同意还要对他们进行一定的赔偿,这就有了回迁房这种产品,您都认为回迁房相比商品房要便宜,那么回迁房买卖风险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回迁房买卖风险有哪些 第一、一房多卖。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

·收入对争取抚养权有影响吗
    不少离婚夫妻在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上分歧都比较大,这时双方都想要抚养权,而孩子只有一个。那么该如何来争夺抚养权呢?收入对争取抚养权有影响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收入对争取抚养权有影响吗 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

·公司破产后的债务谁还?
    公司破产后的债务谁还?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即以公司的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责任是有限的,那些多出来的债务又债权人自己承担,因为他没有看到该公司的资产负债表,资不抵债还要给他投资,如果存在报表作假,那么可以起诉法人代表和财务人员。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肯定是由于资不抵债的原因造成的...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否随时、无原因地辞退劳动者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随时、无原因地辞退劳动者吗? 北京劳动争议咨询中心分析: 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既然试用期应当被纳入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即便未签订合同,若要辞退也必须按照合法程序进行。参考《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可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限内只有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后才可以单方...

·担保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条件
    担保公司注册条件:(一)非融资性担保机构实收货币资金应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从事再担保的担保机构实收货币资金应达到1亿元人民币以上;跨省从事担保业务应达到实收货币资金2亿元人民币以上。(二)发起人无犯罪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三)有专职技术从业人员。(四)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