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年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宅基地的面积以国土部门核准的或者具有完整宅基地批准手续载明的面积进行认定。
  
  (二)宅基地上房屋的面积,以国土部门核准的或者具有完整宅基地批准手续载明的面积为基底面积,以其基底面积为标准计算至四层。计算后根据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建盖楼层不超过四层的原则进行认定。如宅基地批准手续未载明面积的,由专业测绘公司对每一宗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测绘,由项目实施主体、被拆迁人、村(居)民小组、测绘公司进行四方签证确认。
  
  在2006年5月11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房管理禁止违法加层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昆政发〔2006〕24号)发布前,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也可以按照证载面积进行认定。
  
  (三)具有完整宅基地批准手续的房屋,按照村民小组、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三级批文或建房证明认定为“一宗房屋”,即“每一宗房屋按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建盖楼层不超过四层”的标准进行认定。
  
  1、楼层达到四层、面积超过300㎡的,按300㎡计算;
  
  2、楼层达到四层、面积未超过300㎡的,按四层以下的实际面积计算;
  
  3、楼层未达到四层、面积超过300㎡的,按300㎡计算;
  
  4、楼层未达到四层、面积未超过300㎡的,按实际面积计算。
  
  (四)补差政策。对于每宗宅基地上建盖楼层未达到四层且建筑面积未超过300㎡的房屋,以其底层面积为标准计算至四层。计算后超过300㎡的按300㎡减去实际建筑面积的差进行补助;计算后未超过300㎡的,按四层以下面积减去实际建筑面积的差进行补助。(详见附表1)(表格附本文后)
  
  二、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
  
  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加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按所认定的面积进行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可以任选其一。
  
  (一)货币补偿标准
  
  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认定的面积以“房地合一”的方式进行一次性货币补偿。辖区政府结合片区实际参照附表2(表格附本文后)制定具体标准。
  
  (二)房屋产权调换
  
  被拆迁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按照本指导意见第六条规定所认定的建筑面积按1:1进行安置。并与被拆迁人计算、结清被拆迁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三)对《通告》发布之前具有合法建设批准文件的房屋,建盖楼层超过四层,建筑面积超过300㎡的部分(含室内外装修)参照附表3标准执行。
  
  (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或个人租用农村集体土地建盖的生产、生活、仓储、商业、办公、附属设施用房,有审批手续的参照附表3(表格附本文后)标准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无合法手续的,不予补偿。
  
  (五)装修补偿标准
  
  对被拆迁房屋的装修补偿,按照认定的面积给予一次性装修货币补偿。补偿标准参照附表4(表格附本文后)执行。
  
  (六)附属设施补偿标准
  
  对被拆迁的房屋相关附属设施的补偿,辖区政府结合不同片区的实际情况,参照附表5(表格附本文后)制定适当标准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
  
  三、被拆迁房屋的临时安置费、搬迁费
  
  (一)临时安置费
  
  辖区政府应当根据同片区同类型房屋市场租赁价格参照附表6(表格附本文后)制定适当标准。
  
  1、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临时安置费,按建筑面积不超过300㎡的原则,一次性计发3个月。
  
  2、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方式的临时安置费,以选择产权调换的建筑面积为基准,计发临时安置费。自被拆迁人腾空交验房屋后起计算,至少6个月计发一次。征地拆迁实施单位按《拆迁补偿协议》确定的过渡安置期限向被拆迁人支付临时安置费,在过渡期内由被拆迁人自行解决过渡房源。超过过渡期限安置的住宅,自逾期之月起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后三个月止,临时安置费按照原约定标准的2倍向被拆迁人支付。
  
  3、被拆迁房屋的房屋所有人户籍内户主、直系亲属是残疾人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每户上浮20%。
  
  (二)搬迁费
  
  1、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住宅按2000元/户计发;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方式的住宅按3000元/户计发。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或个人租用农村集体土地建盖生产、生活、仓储、商业、办公、附属设施用房的,由专业造价或评估公司进行造价评估后,据实补偿。
  
  3、搬迁奖励费。辖区政府应当根据不同片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奖励措施和标准,对在规定的搬迁奖励期限(时段)内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完成搬迁并交付被拆迁住宅房屋的,给予每户适当的奖励。
  
  由于各地的拆迁补偿标准不一样,昆明市内拆迁请参照这个2020年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房屋拆迁面积的认定是根据房屋的楼层数来认定的;被拆迁的人除了可以获得拆迁补偿,还可以获得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在拆迁补偿里面,包括对房屋的补偿、装修的补偿和其他安置物的补偿。
  
  

·员工公车私用可以辞退他吗
    看公司规定。在单位当司机被开除了理由公车私用,如果用人单位规定公车私用,属于严重违纪的话,是无法要求补偿的,如果没有这样的规定的话,用人单位因此原因开除,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

·房产继承比例相关政策是怎样分配的
    房产继承比例相关政策是怎样分配的 一、房产继承比例相关政策是怎样分配的 1、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工程居间服务合同怎么写
    工程居间服务合同怎么写 工程居间服务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人): 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什么是申诉?
    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向原审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的重新处理的一种诉讼请求。??
  在申诉期间,原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如发现申诉有理的,由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再审。??
 ...

·缓刑一年会改判拘役么?
    缓刑一年会改判拘役么?已经是缓刑,这种情况一般改不了。只要是构成犯罪则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自首自己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只能作为量刑情节,法院判决没有错误的话既不会改判也不会撤销。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

·多次盗窃缓刑可能性大吗
    生活里常常会遇到偷东西的人,抓到的盗窃的人也多数以盗窃罪来进行处罚。当然,还有的犯罪嫌疑人已经不是一次盗窃了,而且连续盗窃多次了。那么多次盗窃被判缓刑机会大吗?缓刑的依据是什么?在本文,我们将为您解答。 一、多次盗窃缓刑可能性大吗 1、多次盗窃的认定是怎样的 多次盗窃,通...

·一、外包工工伤认定责任怎么承担?
    一、外包工工伤认定责任怎么承担?现在对于企业而言,有一种很省心的人事管理方法,就是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给一个服务机构来完成,叫做劳务外包。因为外包已经成为一个独立于企业之外的过程,而且许多基础数据都已经不在企业内部,这样导致了一个严峻的现实问题:如何将生产外包作为一个独...

·土地使用权保护侵权行为发生时如何保护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保护侵权行为发生时如何保护土地使用权在我国土地资源可以说还是比较的珍贵的,特别是在征地过程中,不少人会为了能够获得更多的补偿款项,从而选择通过侵害他人的土地使用权来实现,对于受害人来说如果出现了这种侵权行为却不知道怎么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土地使用权保护侵权行为发生...

·仓储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
    仓储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1、保管人须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保管人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表明保管人对收到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事实进行确认。保管人未签字或者盖章的仓单说明保管人还没有收到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故该仓单不发生法律效力。当保管人为法人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及雇员签字;...

·企业倒闭员工补偿金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企业倒闭员工补偿金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企业倒闭员工补偿金 公司宣布破产的,应该破产财产内优先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以员工本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