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单方交通事故要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单方交通事故要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单方交通事故要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通常交通事故都是发生在双方之间的,但这也不能排除出现单方交通事故的情况。而在单方交通事故的情况下,由于当事人只有一方,那么此时是否还有必要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呢?接下来,我们就针对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单方交通事故要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交通事故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从该规定可以看出,交通事故责任书是重要的书证。
  既然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种证据,起证明作用,当双方对责任或者赔偿方法存在问题时,是应该出具责任认定书的。只有双方对责任没有异议时或者调解时才可以不必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期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认定书制作时限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4、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从上文的介绍中了解到,一般只有在双方对责任没有异议时或者调解时才可以不必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因此对于单方交通事故,其实此时也是需要公安交警部门依法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更多相关知识,你可以到我们网站进行了解。
  
  
  
  

·车祸打石膏误工费怎么计算
    车祸打石膏误工费怎么计算?1、工费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而搁误工作致使受害人减少了收入,因此要求致害人支付该费用,那么,交通事故的误工费如何计算呢?2、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误工费按照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

·员工加班期间家属死亡赔偿吗
    员工加班期间家属死亡赔偿吗员工加班期间家属死亡不属于单位赔偿范围,非工伤死亡赔偿的标准待遇有丧葬费、一次性救济金、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

·离婚时没取得房产证的房子如何分?
    离婚时没取得房产证的房子如何分? (一)、如果在离婚时没拿到房产证的,法院在离婚判决时将会对房产不予处理。 按照目前的情况,要是在离婚时还没取得房产证的大部分是由于现在房子还在还贷中,因此还没拿得房产证。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想要分割房产的话,不管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

·在我国,上市公司参与股票并购基金有几种模式?
    在我国,上市公司参与股票并购基金有几种模式?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不完全统计,2014年以来已有约62家A股上市公司参与设立并购基金,设立总规模超过460亿元。这些并购基金的投资多是围绕上市公司相关行业展开,其中大多成立于2014年8月以后。一名熟悉“上市公司+PE”模式的PE...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规定都有哪些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规定都有哪些一、根据各地规定和相关司法实践,就加班费计算的事务操作,总结如下几点:1、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加班费计算基数作出约定,约定的标准原则上应为员工每月的规定工资收入,在实行结构工资制的企业,应包扣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对于奖金和津贴、补贴等福利,可以...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期限是多久?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期限是多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具体的期限要看请求的性质,属于一般的财产权的时效为二年内,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是一年内;《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在刑事案件的诉讼中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一种常见的纠纷的类型,我国对于这类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一种常见的纠纷的类型,我国对于这类纠纷的案件的解决,也是有一定的法律依据和注意事项需要我们进行了解的。那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解释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

·不放弃继承权判决能否做出?
    不放弃继承权判决能否做出?不放弃继承权,判决能做出到发生法律纠纷的时候就按照约定的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来进行一个判决,房产遗产继承法律规定是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它是房地产转让中的一种方式。但这种转让方式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的转移...

·非法集资员工集资百万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您将非法集资这个问题上的中心放在了其负责人的身上,对于其他公司员工,我们都没引起太大的注意,包括法律规定中也是,那么非法集资员工集资百万是否承担责任呢,其实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具体分析,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 一、非法集资员工过百万是否承担责任 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承...

·什么是延期公司债券?
    什么是延期公司债券? 一、延期公司债券的形式 延期公司债券又称“延续债券”,是公司债券中的一种可以延期偿付本金的债券。具体而言,这种本金偿付的延期又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在债券到期时,债务人无力偿付,又不能借新债还旧债,在征得债权人同意后,可将债券本息偿付予以延期。同时,...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