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民事诉讼管辖权怎么确定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借款民事诉讼管辖权怎么确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当事人一般是金融机构与法人企业之间的借款关系,确定管辖权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一致,那么问题很容易解决,如果出现二者不一致时,应如何确定呢?首先,借款合同中明确了履行地,双方争议应由履行地法院管辖;如果借款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那么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法复[1993]10号,即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可见合同履行地是在出借方,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是一致的,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是,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是指依照合同的约定享有接受货币的债权的合同当事人的住所地)一方所在地履行。起诉到法院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一般是出借人履行了义务后,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归还借款的义务,致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借款人负有给付货币的义务,
此时,接收货币在出借方即贷款方所在地,依照上面陈述的法律规定,由出借方(贷款方)即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一般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原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借款合同签订后,出借人(贷款人)未履行义务,导致借款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此时应履行义务的是出借人(即贷款人)一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法复[1993]10号批复规定,由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此时应为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即贷款人所在地),而不应适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在接受货币一方(借款人方)即接受货币所在地履行。
一般情况下,借款合同有效应判决履行,此时法院判决履行即判决贷款人履行义务,给付货币给借款人(接受货币一方),这样裁定管辖权由贷款方(出借人)所在地(被告地)法院管辖,有利于法院执行(可理解为执行法院所在地法院管辖),此种情况比较少见。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此规定如何适用借款合同中的民间借贷纠纷呢?民间借贷双方当事人一般为公民个人,若借款时没写借条,没约定利息,这样的合同属无偿合同,是实践性单务合同。当出借人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之后,出借人不再负有其他任何义务,合同的义务主要是借款人的义务,即具有给付货币付还出借人的义务,此时,双方当事人发生纠纷时,应适用民诉法二十二条的规定,由被告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对借款进行结算后,由借款人出据欠条给出借人存执,当双方发生纠纷时,应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此时,欠条应视为书面合同,适应最高人民法院法复[1993]10号批复的规定,由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适应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同样,借款人出据借条(或借据)给出借人(贷款人)存执的,当出借人依据借条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由原告人(出借人,贷款人)所在地(即接受货币方)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口头民间借贷纠纷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适用民诉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借款合同纠纷,除合同明确约定履行地外,履行地约定不明确的,由贷款方所在地,接受货币的债权的合同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适用民诉法第二十四条、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即给付金钱之债的履行地确定为债权人的住所地。
您就知道了发生借款这方面的纠纷应该在哪里的法院起诉了。如果去了没有管辖权的法院,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债务纠纷的起诉书以及答辩等的时候都涉及到一些专业的法律条文适用,如果没有相关的法律知识,可能说不到点子上,最好能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
·机动车撞车后如何进行赔偿
机动车撞车后如何进行赔偿
撞车也就是我们说的发生了车祸,这还可以叫做交通事故。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是造成了他人的伤害,则肇事者就需要根据自己在此次事故中的责任进行相应的赔偿。那到底撞车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
·一、交通事故死亡要坐牢吗?
一、交通事故死亡要坐牢吗?
交通事故致死触犯交通肇事罪,需要坐牢。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
·一、工伤认定被中止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被中止怎么办?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做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做出结论期间,做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2.等相关部门做出相应的结论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取消中止情形,...
·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后果是怎样的您都知道,公民的名誉权是不可以侵犯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却经常发生,那么您知道一般情况下侵犯名誉权的行为都有哪些吗?下面,我们来跟您聊聊侵犯名誉权的行为以及侵权人应承担的责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
1、...
·在什么情况下禁止结婚
关于结婚,您都知道需要满足《民法典》中的条件才行,而这其中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禁止结婚的条件。那到底在哪些情况下禁止结婚呢?对于准备结婚的的男女来讲,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还是很有必要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分析解答。
一、哪些情况下禁止结婚
双方属于直系血亲或者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
·一般喝酒后多久才可以开车
一般喝酒后多久才可以开车据了解,这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主要取决于两个条件:第一是人体差异,有的人酒精吸收得比较快,挥发得也快,有的人对酒精吸收得慢,挥发得也慢;第二是喝的酒的差异,有些喝的是低度酒,酒精含量低一些,有些喝的是高度酒,酒精含量高一些。鉴于上述两个差异,不能很好地界定...
·羁押期间家属可以进行探视吗
看守所羁押能否探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
·IPO法律问题汇总
(一)历史出资问题
1) 历史问题,从最近三年是否有重大违规的角度来进行理解,如对现在不构成重大影响则不是障碍,如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且在报告期内,构成发行障碍;目前来说,历史出资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无形资产出资。
2) 资产是否存在纠纷,债权人是否...
·有专利侵权行为承担什么责任
有专利侵权行为承担什么责任行为人实施的专利侵权行为,多数情况下都是会给专利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因此,专利权人可以收集相应的证据,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那具体来说,有专利侵权行为承担什么责任呢?如果你对此不是很清楚,那就看下面我们为您做的介绍吧。
一、有专利侵权行为承担什么责任...
·国内申请人如何办理商标国际注册
商标国际注册指按照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进行商标注册。
国内申请人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必须首先在中国取得商标注册、初步审定或者申请已被受理为基础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