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定点医疗机构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定点医疗机构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定点医疗机构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定点医疗机构是什么意思?
  
  医疗机构是老百姓生活中接触比较多的机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到医院看病的时候,会发现有些医院会悬挂一块写有“定点医疗机构”的牌子。如果我们有医保卡,还可以在看病过程中报销部分费用。那么定点医疗机构是什么意思?接下来我们简单介绍下有关知识。
  
  一、定点医疗机构是什么意思?
  
  定点医疗机构是指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并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疗机构和具有一定资质的民营医疗机构。
  
  定点医疗机构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之日起,将悬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定点医疗机构标牌。
  
  二、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分类?
  
  1、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
  
  2、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妇幼保健院(所);
  
  3、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
  
  4、诊所、中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
  
  5、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6、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7、对社会服务的军队医疗机构。
  
  三、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1、符合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符合医疗机构评审标准
  
  3、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医疗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1)制定并执行卫生局医疗质量管理标准的常见病诊;
  
  (2)有药品、医用设备、医用材料、医疗统计、病案管理、财务等管理制度;
  
  (3)准确提供门急诊、住院、单病种费用等有关资料。
  
  4、严格执行国家及本市物价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收费标准、并经物价部门检查合格。
  
  5、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及专用设备。
  
  通过对上文的阅读,我们应该知道了定点医疗机构是什么意思。简单来说,那些和医疗保障中心签订医疗协议,为城镇职工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都是定点医疗机构。享有医疗保险待遇的人们,到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可以报销部分住院费用和门诊费用。目前,现在大部分公立医院都是定点医院。
  
  

·2023年未成年犯罪能封存了吗
    一、应当封存的犯罪记录 我们都知道我们国家对于未成年人有特殊的保护,封存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是刑诉法第275条规定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也规定应将拟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卷宗等相关材料装订成册,加密保存。 与此同时,办法明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成年人犯罪...

·借车给无驾照者应该怎么样处罚
    具体如下:《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而车主若在借出车辆前明知其朋友无驾照,将承担共同责任;如果车主在借出车辆前不知情,视事故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也将承担一定的过错责...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经过法律法规的授权后,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在对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做出处罚时,可以自行选择处置。这就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当然在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时候,也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那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

·非事实婚姻是什么意思?
    非事实婚姻是什么意思?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非事实婚姻则与之相反,一般来说是指夫妻双方没有...

·劳动合同无效由谁认定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效力的,有效的劳动合同能够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当然劳动合同无效就会引起纷争。那么,劳动合同无效由谁认定的呢?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关于劳动合同效力认定的相关知识,我们做了如下整理,希望能为您带来帮助。 一、劳动合同的效力由谁确认? 实践中,对劳动...

·刑事案件开庭前被告该准备什么
    一、刑事案件开庭前被告该准备什么? 刑事案件开庭前被告应该准备聘请律师,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正确应对庭审工作。根据《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程序中享有的权利如下: 1、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2、获得辩护的权利及其他诉讼权利。...

·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构成毁灭证据罪的要件是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行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本罪的,依上述从...

·建筑工程质量纠纷的处理方式
    建筑工程质量纠纷的处理方式在建筑工程中,面临很多不确定因素,建筑工程的各方当事人之间也容易引发建筑工程质量纠纷,加强对建筑工程中纠纷的解决,能够提高建筑工程的品质。建筑工程质量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请您阅读。 一、工程质量不合格或者不合约定的处理 《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确立了工程质...

·误工费税费是否需要缴纳误工费税费不需要缴纳
    误工费税费是否需要缴纳误工费税费不需要缴纳,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最低多少钱一天根据当事人实际工资损失数额确定,在《人身损害解释》中,对于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是根据受害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全文的内容 在政府企业,或者是一些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全文的内容 在政府企业,或者是一些大企业。寻找合作伙伴的方式,往往并不是私下谈好合作就行。为了规避其中的风险,也为了降低成本,会进行公开招标。国家有关于招标的法律。其中对招标做出了明确规范,各个企业都需要按照要求来执行。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