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解除劳动关系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解除劳动关系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解除劳动关系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劳动法》规定,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就同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单位应该在一个月之内同其签署劳动合同,在这个字面上看,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的建立有时候并不是同时的。当员工想离职的话,可以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那么解除劳动关系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现在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下有关知识。
  
   一、解除劳动关系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差别是什么?
  1、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一种载体。签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以后你和公司就没有劳动关系存在了,劳动合同自然也不再约束双方。
  2、解除劳动关系是指双方的劳动关系终止,而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到期或者由于当方面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1、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
  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按照《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必要分清是谁的责任导致。
  2、过失性、非过失辞退
  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的行为违反《劳动法》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消灭。即《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非过失性辞退是指非因职工原因由用人单位辞退职工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6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即非过失性辞退情况):
  (1)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裁员和辞职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或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被裁员人员即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劳动法》第27条对此类劳动合同的解除作了明确规定。企业富余人员辞职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是允许的,同样也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
  4、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32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种情况:
  (1)在试用期内;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5、劳动合同终止导致劳动关系的自然解除
  《劳动法》第23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终止,即“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综上所述,解除劳动关系只是存在于之前的法律表述中,在《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就将劳动关系表述为劳动合同。也就是说目前解除劳动关系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没有的,两者是一个意思。按规定,双方都有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并且在一定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员工。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个税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个税计算公式(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

·被刑事拘留后会不会判刑?
    被刑事拘留后会不会判刑? 一、被刑事拘留后会不会判刑 不一定会判刑。是否判刑应该在之后的法院审判后做出决定。 通常来说,在被拘留的24小时内,公安机关依法对拘留人讯问,若认为不涉嫌犯罪,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而继续刑事拘留的,案件会进入刑事程序,...

·一、劳动合同法有没有问题?
    一、劳动合同法有没有问题?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权益保护失衡。《劳动合同法》一方面对劳动者缺乏约束,规定的法律责任较轻,例如劳动者辞职权规定、违约金适用范围限制等对劳动者赋权过度,缺乏配套制约措施;另一方面对企业用工自主权限制较多,例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门槛过低、变更劳...

·新婚姻法假期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对职工的权益保护还是很注重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女职工在结婚生育的时候享有婚假和产假的待遇,任何单位都不得无故剥夺这项福利待遇。并且,随着民法典的实施,相关假期也进行了调整。那么民法典假期是怎么规定的?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看法吧。 一、民法典假期是怎么规定的? 1、婚假 ...

·夫妻重婚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夫妻重婚的认定条件是什么?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

·宅基地不能被继承的规定是什么
    一、宅基地不能被继承的规定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根据这一规定,所有农村居民的宅基地所有权都属于村集体。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者在依法取得房产所有权以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地面上的房产所有权而转移,由继承者继续使用。 《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合肥最新土地拍卖情况是怎样的?
    合肥最新土地拍卖情况是怎样的? 2017年1月,合肥市迎来第一次土地拍卖会,在此次大型土地拍卖会上,有七宗地块上市出让,其中包括合肥第一宗租赁住房用地。这次拍卖会成交金额达到5.59亿元,有六宗土地完成了成交,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合肥最新土地拍卖信息。 1、安医大以总价2...

·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纠纷的处理
    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预售方不能交付或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的纠纷也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种纠纷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因为预售方的建房资金不到位而引起的,有的是因为预售方将商品房转卖给第三人引起的,等等。对于这类纠纷,较难处理的问题是判定继续履行合同还是解除合同。 在预售方...

·人身损害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
    人身损害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和精神抚慰金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

·什么是个体户经营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建立是劳动者与个体商户之间最直接的劳动证明,只有建立了劳动关系才能收到劳动法的保护,所以,在劳动过程中劳动关系的确定是至关重要的,那么如何认定雇员同个体工商户劳动关系,关于如何认定个体户经营劳动关系法律规定有哪些呢 一、如何确认劳动关系 我国《劳动法》第2条明确规定:...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