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怎么认定内幕信息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怎么认定内幕信息
您的位置:首页  »  
 

怎么认定内幕信息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怎么认定内幕信息
  
  社会上不少人称自己知道一些所谓的内幕信息,可以为别人提供帮助和咨询,进而获得非法利益。但是一些朋友对此也会表示质疑,质疑这些人是怎么认定内幕信息,同时也在分析这些消息的真实性,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不会那么容易上当的。内幕消息不会那么轻易出现的。如果您还不放心就和我们一起去学习怎么认定内幕信息。
  
  
  一、如何理解内幕信息
  
  内幕信息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内幕信息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这些信息来源于企业外部和企业内部,如果传播开来,有可能导致证券价格的上涨或者下跌,因此这些信息都是投资者所关心。
  
  (2)是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相对于公开信息,公开信息是向社会公众披露的信息内容。
  
  二、怎么认定内幕信息
  
  (1)内幕信息的范围
  
  A、应提交临时报告的重大事件;
  
  B、上市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C、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D、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E、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
  
  F、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G、上市公司的收购方案;
  
  H、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2)内幕信息的敏感期
  
  内幕交易行为的认定首先需要确认存在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尚未公开”。因此,内幕交易只能发生在内幕信息产生至公开之间的这段时间内,这段时间被称为“内幕信息的敏感期”。
  
  三、内幕信息的形成
  
  (1)影响内幕信息形成的动议、筹划、决策或者执行人员,其动议、筹划、决策或者执行初始时间,应当认定为内幕信息的形成之时。
  
  (2)“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收购方案”等的形成时间,应当认定为内幕信息的形成之时。
  
  (3)重大事件的发生时间,应当认定为内幕信息的形成之时。
  
  四、内幕信息的知情人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1)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5)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6)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
  
  进而知道哪些属于需要保密的内幕信息,同时,也要遵守信息保密的要求。对于市场中,以内幕信息交易为目的的行为要严厉打击,我们也要提醒您,不要被所谓的内幕信息骗了,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谨之慎之也是很有必要的。
  
  

·劳动合同的变更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当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岗位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工资报酬等有关条款。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但是劳动内容已经发生重大改变,...

·构成遗产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构成遗产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所谓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 构成遗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遗产必须是财产。其中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消极财产即债务。遗产不能是人身权及身份等, 这是由现代民法典作为财产继承而决定的,此与古代社会的宗祧继承制相区别...

·辖区内企业以及外地的外商投资企业驻辖区内分支机构
    辖区内企业以及外地的外商投资企业驻辖区内分支机构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二、劳动合同备案时申报所需要的材料:1、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是法人单位的,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不是法人单位的,同时提供其主要负责...

·公司债券的市场类别都有哪些
    公司债券的市场类别都有哪些《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同,公司债券,可以为记名债券,也可以为无记名债券。 这是公司法关于公司债券分类的规定。 各国公司法或证券法上,以及国际债券市场上,存在下列不同种类的公司债券: 1、记名债券和不记名债券 以公司债券是否记载持有人姓名或名称为...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是什么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是什么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是什么对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使用,发行人需要注意的问题:一是应当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二是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三是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核...

·一、交通事故车险有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车险有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车险如果当初购买的就是全险就是包括误工费的。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如果任何一方不赔误工费(包括)工资,可以诉讼公交运输责任、全责方意外伤害和人员公司工伤赔偿。 二、误工费数额怎样计算 交通事故误工费按照医院开具的休假...

·网络上被侵犯名誉权向哪里的法院起诉
    网络上被侵犯名誉权向哪里的法院起诉 一、网络上被侵犯名誉权向哪里的法院起诉 2000年12月2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一条规定了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中的管辖权问题:“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

·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可以随时走人吗
    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可以随时走人吗 一、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可以随时走人吗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

·倒闭企业职工退休的赔偿是怎样的
    倒闭企业职工退休的赔偿是怎样的企业职工退休一般会享受一系列的政策,用来维护企业员工退休福利,维持生活,可是,作为一个企业,难免会有倒闭的时候,这种时候倒闭企业职工退休该怎样解决这个问题呢?就让我们的我们跟你说下吧,请看下文。一、公司倒闭员工赔偿标准: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应按规定...

·医疗官司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医疗对于我们生活来说是不可缺少的一项技术,有医疗自然也会有相关的官司纠纷,有官司也会有司法鉴定的程序,医疗官司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今天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为您简单说明一下。 一、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程序 1、 审查鉴定委托书、送检资料材料等; 2、举行听证会; 3、鉴定人进行鉴定,...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