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现在还有土地使用证吗,土地使用证的种类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现在还有土地使用证吗,土地使用证的种类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现在还有土地使用证吗,土地使用证的种类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现在还有土地使用证吗,土地使用证的种类有哪些?一、现在还有土地使用证吗?城市房屋是房地合一的,仅有房产证;农村房屋只有土地使用证,无房产证。因此,有没有土地使用证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二、土地使用证的而过的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三、土地使用证的种类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目前我国颁布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一) 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定所有权。(二) 集体土地使用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三)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四) 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批准的土地他项权利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确认土地他项权利。现在还有土地使用证吗?通过了解可知,农村是有土地使用证的,没有房产证;而城市是房地合一,没有土地使用证,只有房产证。因此,土地使用证的有无需要依据农村和城市划分。另外,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土地使用证主要包含三种。您如果想了解,可以向文中寻找具体的介绍。
  
  
  

·离婚协议男方净身出户的条款有效么
    有的夫妻在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时候,可能会约定其中男方净身出户,也就是不分得一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从法律上来看的话,这样的约定有点苛刻,但这毕竟是人家夫妻之间协商约定的,那关于离婚协议中关于男方净身出户的条款有效吗?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解答疑惑吧。 一、离婚协议男方净身出户的条款有...

·一、在沈阳买房子出租划算吗?
    一、在沈阳买房子出租划算吗? "以租养贷"需根据自身经济能力、理性消费的角度出发 1、租金大于月供,合算。除去应交月供以外(甚至除去物业费等固定支出),还有盈余。 2、即使租金不大于月供,甚至低于月供。也只是自己再添点钱还月供,最起码能减少还款的压力,不至于影响家庭的生活质...

·父母房产继承权过户问题
    一、父母房产继承权过户问题 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房产继承公证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

·国家股权可以转让吗
    可以。在国有股权转让时,除了一般股权转让须遵守的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等原则外,还有两个重要原则:一是有条件转让原则。二是转让国有股权应以调整投资结构、促进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为主要目的的原则。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

·一、劳务中介劳务派遣的区别是什么?
    一、劳务中介劳务派遣的区别是什么?①是否需要订立劳动合同不同:这是劳务派遣不同于劳务中介的根本区别,劳务派遣组织必须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而劳务中介不需要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②提供的服务不同:劳务中介组织主要是通过向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劳务信息服务,并收取一定的...

·劳动者工资标准是什么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义务是为用人单位工作,而相对的他(她)的权利就是向用人单位索要工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工资标准是什么呢?此外,在实践中,若工资低于标准单位要支付多少经济补偿金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 一、劳动者工资标准是什么 1、用人单位应当与...

·璧山县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璧山县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璧山县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征地管理,促进经济发展,稳定社会秩序,维护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征地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3号)、《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

·婚姻无效不应当结婚的情形包括哪些
    在生活当中,如果说自己的婚姻关系是属于法院上认定的无效婚姻的话,那么说句实话,如果在日后夫妻双方要提起离婚诉讼的话,可能自己的一些权益就没有办法按照正常的婚姻关系进行处理了。您都在生活当中比较熟知的就是近亲不能结婚,其实我国针对婚姻无效的分类是比较细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婚...

·应该怎么对知名商标进行认定
    应该怎么对知名商标进行认定知名商标与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其实都还是存在一些不同的,但至少可以肯定这些商标都是属于注册商标,也就是会受到《商标法》保护的商标。那在法律上,究竟是怎么规定知名商标的呢?此时又该如何对知名商标进行认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什么是知名商标 知...

·租赁合同可以分为哪几种
    我们常见的租赁合同其实是关于房屋的租赁,当然,除此之外也还有一些其他方面的租赁,由此签订的租赁合同肯定就与租房合同不同了。那实践中,到底租赁合同可以分为哪几种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介绍吧。 一、租赁合同可以分为哪几种 以租赁合同的标的物为标准,可将租赁合同分为动产租赁...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