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是什么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房地产企业发展壮大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资金短缺的问题,为此就需要融资来获得发展资金。但是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如何,这也是所有房地产公司都会考虑的问题。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对企业发展是至关重要的,下面我们就给您仔细说说融资方式。
  
  
  一、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
  
  (一)国内银行贷款
  
  1、影响商业银行贷款的利率因素:中央银行贴现率、放款期限、存款利率、放贷利率风险、管理贷款成本、优惠利率。
  
  2、国内商业银行贷款种类
  
  (1)信用贷款,信用贷款指单凭借款人的信誉,而不需要提供任何抵押品的放款。
  
  信用贷款分一下五种类型: 普通限额贷款、透支放款、备用贷款承诺、消费者贷款、票据贴现贷款
  
  (2)担保抵押贷款 分为两种:担保品贷款、保证书担保贷款;
  
  保证书担保贷款:保证书担保贷款指由第三者出具保证书担保的放款。
  
  (二)国外银行贷款
  
  1、我国利用国外贷款的主要形式: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国际商业贷款。
  
  2、目前向我国提供多边贷款的国际金融组织主要有世界银行(WBG)、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组织(IFAD)和亚洲开发银行(ADB)。 亚洲开发银行以项目贷款为主、同时还有部门贷款、规划贷款、中间金融机构贷款等。 国际商业贷款是针对在国际金融市场上以借款方式筹集的各种资金的总称。
  
  3、国际商业贷款一般包括两种形式: 一是由一两家国外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 二是由一家金融机构牵头、多家国外金融机构组成银团,联合某借款人提供较大金额的长期贷款,通常称为国际银团贷款(也成为辛迪加贷款)。
  
  4、外资银行五大关注点 对外贷款态度谨慎、风险控制非常严格、透明度是境外融资最大障碍、更相信市场的保障、争夺个人房贷业务 看重商用物业未来是否有稳定的租金回报,而对分割出售的商用物业兴趣不大。 关注高端物业,即(重点城市,重点物业和重点客户)。
  
  (三)民间借贷融资
  
  1、特点: 形式上的分散、隐蔽性 金额上的小规模性 范围上局限性 利率上的高低不一与随行就市 借贷合约非格式化 对偿债的硬约束性 我国发展开发商贴息委托贷款的优点和缺陷
  
  2、优点:可有效实现融资、成本低,可降低银行金融风险 可行性强,为金融市场所快速接受 房地产企业在实现融资的同时实现了销售,一举两得
  
  3、缺点: 适用该方式的企业有一定的限制,并非所有房地产开发商都可以运用 开发商承担风险较大 并非开创融资新渠道
  
  (四)房地产典当融资
  
  典当是一种以实物为抵押,取得临时性贷款的融资方式。 特点:融资性、单一性、商业性、小额性、短期性、高利性、安全性、便捷性。 流程:审当、验当、收当、保管、赎当。 五日后仍未清偿当金回赎的当物,实为绝当,典当行对绝当物品依法享有处置权。
  
  (五)商业信用融资
  
  1、主要特点:商业信用使用商品生产特点、商业信用能够为买卖双方提供方便、商业信用可以巩固经济合同,加强经济责任、商业信用有利于竞争。
  
  2、商业信用融资的具体方式: 应收账款融资、商业票据融资、预收货款融资等。
  
  二、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存在什么问题
  
  (一)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过于单一
  
  目前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过于依赖银行贷款,银行贷款在房地产企业融资中占据主导地位,债券融资、信托融资、股票融资、境外融资等方式所占比重较小。这种对银行贷款的过于依赖,使得银行信贷成为我国房地产业最重要的输血者,成了房地产业的一个重要支撑。据统计2006到2013年间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来源中,直接的银行贷款平均为18%,在其他资金来源中按揭贷款占25%,来自银行的资金一共占到了43%。大量的银行贷款使得银行资金参与了房地产开发的全过程,不利于我国房地产业的长期发展。房地产企业融资集中于银行贷款,容易诱发各种风险,一旦国家政策有变,房地产企业从银行难以获得资金,房地产业的资金链就会断裂,这样不但会对房地产行业带来致命打击,而且对我国银行系统的稳定以及金融安全也会带来严重的影响。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这种融资渠道单一化的弊端,优化房地产业的融资结构,促使房地产业更好的为我国国民经济服务。
  
  (二)房地产企业内部管理薄弱,信用风险较高
  
  据统计2013年我国共有房地产企业8万多家,但是大部分的房地产企业属于中小型房地产企业,跨区域影响力较小,内部管理薄弱,风险控制能力较差。企业管理层对风险认识不足,更多的关注如何解决风险,而不是如何防范风险,缺乏相应的风险应急措施。内部管理薄弱使得一些房地产企业的融资能力受到严重影响,信用风险较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银行的信贷风险,出现一些不良资产,一些企业甚至出现无法偿还贷款而跑路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房地产企业的信用,信用风险较高是目前房地产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关于房地产企业融资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目前我国于房地产企业融资相关的法律法规较少,有关房地产金融方面的法规不能形成科学有效的体系,缺乏相互一致性和协调性,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发展。目前我国只有《公司法》和《担保法》两部法律涉及到了房地产企业融资的规定,但这两部法律中对融资的规定很模糊,可操纵性较弱,在实际中无法对房地产企业进行指导和监管,没有发挥法律应有的作用。在发达国家,市场是对资金调节的主要手段,国家对房地产业的调控都是有法可依,而我国由于缺乏具体的法律规定,只能依靠行政手段进行调节,如近几年我国各地实行的“限购”政策,对需求进行抑制,导致一部分限制资金无法进入房地产业,影响了房地产业融资的来源。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乏,使部分新兴的融资方式在发展过程中没有明确的法律条例作为支撑和后盾,使资金借贷者与资金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无法有效的得到平衡。
  
  (四)房地产企业缺乏融资方面的专业人才
  
  房地产企业的融资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性,企业应结合自身实力,项目规模等情况对需求资金进行计算,然后对比各种融资方式的成本,选择合适的融资规模以及融资方式。这些都需要精通财务,投资,熟悉资本市场发展以及房地产业发展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参与。而我国目前房地产企业在融资前并没有进行这些评估与计算,往往是根据企业负责人的意志盲目融资,只重规模不重效益,为企业带来了较大的风险。例如一些房地产企业往往不考虑其他的融资方式,只关注银行贷款,而且不管自身的需求是多少,贷到的钱越多越好,最后往往导致大量资金的闲置,或者资金无法回笼,使企业陷入财务困境。
  
  选择不好,对公司的发展不利。因此公司也会花更多的时间去选择容易方式,必要的时候还要委托专业的融资公司来帮助公司融资。融资方式的选择还是要结合公司具体的发展状况来决定。
  
  

·卖房违约打官司要多久
    卖房违约打官司要多久 出租人私自卖房是否侵权 在买卖房屋的过程中,其实很容易出现违约的情况,而现在的房价又这么贵,一旦一方有违约行为,那么给对方造成的损害可不小,当事人在这方面产生了纠纷,多数都会选择向法院起诉。那一般卖房违约打官司要多久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酒店订房合同毁约赔多少钱?
    酒店订房合同毁约赔多少钱?可以索要违约赔偿的,违约方要双倍返还押金,酒店应当退回服务费用,如果给消费者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

·土地使用权不可以转让吗?
    土地使用权不可以转让吗?一、土地使用权不可以转让吗?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司机在异地违章停车该如何处理呢?
    扣分罚钱。一、本人去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因各地的处罚方式不同,请注意要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或复印件前往。这种处理方法是目前最常见的处理办法,其弊端是手续繁琐、过程复杂。二、通过异地朋友代办,如果违章当地有朋友的话,可以直接把违章通知单、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或复...

·一万欠条怎么起诉
    不管欠条写的是欠多少,对方不还钱的,经催告依旧不还,也无法调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写好起诉书;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4.法院判决;5.执行判决。民事案件审理时间: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法律依...

·一、民事主体的年龄多大有误工费?
    一、民事主体的年龄多大有误工费? 民事主体的年龄大于18岁就有可能有误工费,在正常情况下男方满60周岁,女方满55周岁的情况下就不会有误工费了,但实际上法律上对于误工费的赔偿根本就不是根据年龄的大小来决定的。尽管已经达到了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是还仍然参加工作的群体大有人在。 一...

·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一、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申请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在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登记离婚申请书时,同时提交下列证明: 1、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2、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3、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

·劳动争议仲裁庭审流程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庭审流程是什么 一、劳动仲裁是什么 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请求,对劳动争议的事实和责任依法作出判断和裁决,并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 二、劳动争议仲裁庭审流程 劳动争议案件受理后,劳动争议...

·房产赠与有哪些法律特证?
    一是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即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地产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受赠人享受无偿接受对房所赠与房地产的权利; 二是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赠与人将房地产交付受赠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完成后,不得再行撤回赠与,、如发生纠纷,受赠人可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三是赠与合同是要...

·犯罪人员判缓刑后犯新罪怎么处理?
    一、犯罪人员判缓刑后犯新罪怎么处理在缓刑期间又犯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前罪后罪数罪并罚。《刑法》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