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家赔偿法与财产权的相关规定都有哪些呢?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国家赔偿法与财产权的相关规定都有哪些呢?
您的位置:首页  »  
 

国家赔偿法与财产权的相关规定都有哪些呢?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当我们的行为有损于他人的权益时,就需要依法进行赔偿,就算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也不例外。他们必须按照《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给予受害者相应的赔偿,就如对公民的财产利益受损部分进行赔偿。那么国家赔偿法与财产权的相关规定都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说道说道。
  
   《国家赔偿法》
  1、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3)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2、第十八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3、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3)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4)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5)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6)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7)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8)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不论是何种原因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致公民的财产利益受损,都必须按照上述国家赔偿法与财产权的相关内容进行赔偿。如果公民发现有这部分的财产利益损害的话,可以依法要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货币补偿,必要时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什么是债务清欠,债务清欠的办法有哪些
    什么是债务清欠,债务清欠的办法有哪些? 债务债权关系是日常生产经营当中的一种主要关系,在对公司进行鉴定的时候,免不了会和其他人发生债务债权的这样一种关系。如果两个自然人之间无法对债务债权进行清算的话,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进行债务清算。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法条中什么是...

·在我国认定劳动关系到哪
    劳动关系在正常情况下,可能您都认为确认劳动关系是非常简单的一件事情,但是如果真的和用人单位发生了矛盾纠纷以后,用人单位否定劳动关系,这样对于劳动者维权是非常困难的。所以就必须先申请相关部门认定劳动关系这才是至关重要的一步。问题是有好多的劳动者对于在我国认定劳动关系到哪都不是特别的...

·微信作为人们重要的社交工具,应该妥善保管好起账户和密码。重要
    微信作为人们重要的社交工具,应该妥善保管好起账户和密码。重要的信息一旦泄露,可能会被不法分子利用,导致个人财产发生损失。日常生活中,这样的被骗的案例也不在少数。有的人被骗几百元也会到公安局报警,那么微信被骗400元可以报警吗?下面我们结合诈骗罪相关法律知识为您讲一讲。 一、微信被...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如何收费?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如何收费? 现在网络发达,我们可以看到并应用很多程序、游戏、APP,这些都是某些企业或者某个人开发出来的,登记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即可收到法律保护,版权所有者可以要求使用者付费,或者转让等权利,因此,登记版权很关键。下面我们就带您看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如何收...

·对复审请求应进行哪些形式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收到专利申请人的复审请求后,首先应对申请人的复审请求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的内容有以下几...

·天津市征地补偿标准
    年天津市征地补偿标准房屋拆迁征地是征地的形式之一,其征地内容为居住房屋以及非居住房屋,房屋拆迁的征地补偿与其他征地补偿不同,各个省份的补偿款也不同,那么房屋征地补偿是什么标准呢?以下是为您整理的天津市征地补偿标准中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一、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

·公司法人要不要交社保?
    公司的法人在设立之后,需要给那些在职的职员缴纳社保,不少人会疑惑公司法人要不要交社保。对于公司的职员,是否需要给其缴纳社保,需要根据当初签订的劳动合同来加以确定,一般来说,为了减少在意外事故发生时,需要承担的经济责任,会替其缴纳。 一、公司法人要不要交社保? 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

·商标侵权免责事由包括了哪些
    商标侵权免责事由包括哪些在商标权人要求侵权人作出赔偿的时候,侵权人可以以商标权人没有使用注册商标进行抗辩。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要求商标权人提供在此3年内实施该注册商标的相关证据。如果商标权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在3年内确实使用过该注册商标,同时也不能证明因为侵权人的侵权行为给自身造...

·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

·劳动者在遭遇工伤后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相关赔偿
    劳动者在遭遇工伤后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相关赔偿,在此之前需要在鉴定部门取得工伤伤残的鉴定证明。对于不同程度的工伤伤害,劳动者所取得的赔偿也是有所区别的。那么杭州上城区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哪种伤害属于什么级别的工伤?下面本文就给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给您带来切实帮助。 杭州上城区工伤鉴...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