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保证期间与保证责任承担期间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保证期间与保证责任承担期间
您的位置:首页  »  
 

保证期间与保证责任承担期间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保证期间,是指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而不是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

  《民法典》第692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保证期间的起算点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保证期间的跨度规则为——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6个月。

  《民法典》第693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694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指示交付占有改定会发生效力吗?
    指示交付占有改定会发生效力吗?指示交付占有改定会发生效力,占有改定,买受人与出卖人签定合同后视为交付,由出卖人继续占有标的物;简易交付,买受人占有标的物,合同成立生效后视为交付;指示交付,出卖人在合同签定成立生效后,指示占有标的物的第三人直接向买受人交付。二、占有改定需要注意什么...

·交通事故责任首要分为五个方面
    交通事故责任首要分为五个方面,断定交通事故责任的程度一直关系到相关的补偿结果,所以我们应该重视交通事故责任的判定。可是交通事故责任断定时间内对交通事故责任的断定应该在依照规矩的交通事故责任断定原则下进行断觉。下面就由我们为我们具体解释一下我驾驶摩托车醉驾最多罚款多少钱 。交通事故...

·我们知道交通事故可是在发生,有时候我们会在出行的时候遇到交通
    我们知道交通事故可是在发生,有时候我们会在出行的时候遇到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一般都会造成严重的身体损失甚至死亡,因此各个国家对于交通的管理比较严格,特别是对于酒驾的处罚比较严重,那在泰国醉驾回国还要被处罚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在泰国醉驾回国还要被处罚吗? 根据《刑法》第七条规...

·房屋转租合法吗,转租是否合法
    在不能继续租赁房屋,但此时租房期限又没到期的时候,有的人就会将房屋转租出去,目前在我国房屋转租合法吗?如果法律规定不合法的话,那么这样的行为就容易产生纠纷,也无法保护当事人的利益。接下来,我们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房屋转租合法吗,转租是否合法 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

·民间高利贷受法律保护吗?
    民间高利贷受法律保护吗?高利贷一词对于很多人来说并不陌生,而法律对于高利贷也有相关的规定,高利贷也有民间高利贷,民间高利贷受法律保护吗一类的问题是很多人所关注的,那么今天就由我们为您简单解答一下这个问题。民间高利贷受法律保护吗?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百八十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届满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是有使用年限的,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届满怎么办,年限是有关法律依据相关条例进行约束的,所以对于这类问题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所属的年限是否正真到期,如果到期就依据一定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另一方面因为涉及国有土地,所以有关部门会定期进行接触。 土地使用权(Lan...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定义及其构成要件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行为。 对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行为,我国一直按照原刑法规定的投机倒把罪予以认定和处罚,但该罪的口袋化特...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怎么处罚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怎么处罚 法律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

·讨债民事诉讼状的相关内容。 一、讨债民事诉讼状的相关内容
    讨债民事诉讼状的相关内容。 一、讨债民事诉讼状的相关内容 民事诉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民事原告在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为维护自身的民事权益,依据事实和法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裁判时所提出的书面请求。而讨债民事诉讼是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的诉讼...

·重婚罪民事赔偿金额是多少?
    夫妻中的一方要是在婚内与他人结婚的话,就会构成重婚罪。按照规定,犯重婚罪的,不仅要受到刑事处罚,还要对另一方进行民事赔偿。 一、重婚罪民事赔偿金额是多少 对于重婚行为,赔偿金额可以参考以下: 一般情况多判300-5000元,较为严重点可以在5000-10000元,一般不会...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