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商业贷款买房要满足什么条件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商业贷款买房要满足什么条件
您的位置:首页  »  
 

商业贷款买房要满足什么条件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房价高涨的这个时代,很多人都是选择贷款来买房的。而在向银行贷款的时候,具体又会分为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不同的贷款方式意味着需要满足的条件不同,那商业贷款买房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商业贷款买房要满足什么条件
  商业贷款买房并没有完全统一的条件,在不同的地区和不同银行,山商业贷款买房的条件是不同的。下面所介绍的商业贷款买房的条件,供购房者参考:
  1、贷款对象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对首付款的要求,银行间有些许差异。
  5、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有符合规定条件、具备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6、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
  7、提出借款申请时,在银行有不低于购买住房所需资金的20%的二手房按揭贷款,若已作购房预付款支付给售房单位的,则需提供付贷收据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如何办理商业贷款买房?
  商业贷款买房不仅可以买一手的新的商品房,也可以购买二手房屋。
  (一)买新房时,如何办理商业贷款买房?
  一般来说,目前市场上绝大多数地产开发商都有跟指定银行合作为买房者提供“间客式”房贷业务,如果消费者买的是新房,尤其买的是期房,此时便可以直接经开发商向银行提供个人身份证件、买房合同等相关材料,然后申请贷款。
  (二)买二手房时,如何办理商业贷款买房?
  但如果消费者买的是二手房,则需要主动找商业银行申请贷款了。买房者在与卖房者签完合同、议完价后,将买卖双方的户口、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提供给银行申请贷款,然后由卖方签署银行提供的“售房声明”,再通过银行准入的专业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之后方由银行提供给买房者最高为评估价或成交价二者偏低的一方70%比例的贷款。由借款人交首付并提供相关资料和收入证明,经银行上报审批后买卖双方方可过户。过户后将产权抵押给银行,买房者逐月还款待还清所有的款项后,再由银行将产权归还给买房者。
   三、住房商业贷款偿还方式的选择
  在还款时,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如借款人提前还款,应事先征得银行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个别情况视合同约定还会对之加收违约金。
  具体来说,偿还本息的方式有以下两种: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可采取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等还款方法,按月归还贷款本息。一般来说,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以贷五年以上者居多,所以绝大多数情况下贷款者宜选择第二种偿还方式。
  总之,商业贷款买房主要取决于银行的规定,购房者应当事先向当地的银行进行咨询。一般只有在满足了商业贷款买房的条件之后,那么申请人才能如愿向银行申请到贷款。当然,要是符合公积金贷款的话,建议用公积金贷款,毕竟这种方式下的贷款利率要少一些。
  
  
  

·婚外恋离婚财产怎么分?
    在夫妻生活中,一方有婚外恋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原因,很多夫妻因此走上了离婚的道路。在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除了对孩子抚养权进行明确外,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也是您关注的焦点。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矛盾。那么婚外恋离婚财产怎么分?我们通过整理的相关资料为您讲一讲。 一、婚外情...

·房产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房产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房产转让不管是二手房还是其他的情况,在进行交易的过程当中,可能有一些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关注合同当中的细节,或者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省略了当中的某一个流程,致使自己在对房屋使用的时候没有办法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房产转让...

·离婚债权债务分割协议书范本
    离婚债权债务分割协议书范本 夫妻债务分割协议范本 甲方(男方):______出生于__年__月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女方):______出生于__年_...

·离婚时怎么确定孩子的生活费
    ?孩子的生活费其实也就是属于抚养费中的一项,要是父母离婚的话,对于未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来讲,就要实际支付孩子抚养费,然而这其中就包括了生活费。那到底在夫妻离婚时该怎么确定孩子的生活费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时怎么确定孩子的生活费 如果父母离婚的,不与孩子生活的一方...

·商办项目土地使用年限的依据是什么
     向国家申请土地肯定也是因为有相关的项目要开发和投资的,而且土地可以开发的项目绝大多数都是作为商业用途的,土地可以延伸的价值都是通过这些商办项目的合理操作和经营体现出来的。可商办项目的土地使用年限受国家限制,可能也是我们平常不太注意商办项目土地使用年限的依据是什么? 一、商办项...

·交通罚款滞纳金怎么算?
    交通罚款滞纳金怎么算? 一、交通罚款滞纳金怎么算 交通罚款滞纳金是超过规定缴纳期限,向缴款人征收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款项,超过15天不处理的,从第16天起开始收滞纳金。滞纳金是每天收取应缴罚款的3%,上限是不超过应缴罚款。 滞纳金不能超过罚款本金,即最多罚1倍的滞纳金。 ...

·交通事故当中各地误工费赔偿吗?
    交通事故当中各地误工费赔偿吗交通事故会赔误工费和车费,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

·能否将被执行人所持100%的公司追加为被执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了被执行人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在股东不能证明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的情形下,可以追加其股东为被执行人。但上述司法解释并未规定被执行人作为股东的,在一定情形下可以追加其持股公司为被执行人。根据执行程序中变...

·公交车急刹车导致乘客受伤要怎么赔偿
    公交车急刹车导致乘客受伤要怎么赔偿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现,虽然有点耽误时间,但此时也是为城市的环保尽一份力。很多时候乘坐公交车都是比较安全的,但也不排除在紧急情况下,公交车急刹车导致乘客受伤。若出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赔偿受伤乘客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公交车急刹车导致乘客受伤要...

·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是怎样的
    在实践中,很多人都不清楚,为什么同样是买卖农村房屋而引发的纠纷,有些法院就承认它的效力,而有些法院则会否认它的效力。那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进行农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是怎样的呢?要是你也不是很清楚的话,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吧。 一、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是怎样的 农村的住宅出售给...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