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时共同共有房屋所有权归属哪一方?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离婚时共同共有房屋所有权归属哪一方?
您的位置:首页  »  
 

离婚时共同共有房屋所有权归属哪一方?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在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但不同意竞价的情况下,法院基本会将房屋所有权判给全额出资的一方,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以房屋价值为基数按照法院确定的双方应分得的房产份额给予另一方相应的房屋折价款。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人伤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人伤是怎样的 1、下车主动关心伤者。不要有任何责备。但不要移动或者触碰倒地不起的伤者。 2、现场拍摄照片。同一张照片中包含伤者位置 车辆位置 分道线标志参照。如无条件取全景可分2张拍摄。伤者位置 分道线标志,车辆位置 分道线标志。 3、如伤者无法移动切记车辆...

·男方第二次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判离吗
    我国离婚案件每年会发生许多起,离婚率也是居高不下。有些夫妻第一次起诉离婚没离成,就会提起第二次离婚,那么男方第二次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判离吗?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男方第二次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判离吗 一般情况下,第二次起诉,法院会判准许离婚的,不判离婚...

·诈骗罪会抓配偶吗
    刑事犯罪由犯罪分子承担刑事责任,所以老公进行诈骗活动的,如果配偶并不知情,没有参考诈骗活动的,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犯罪是个人行为,不会连累亲属。《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

·聘用合同书范文 怎么写聘用合同书
    单位如果需要外聘那种学历比较高、经验比较丰富的退休人员的话,此时双方之间往往不能再建立劳动关系,成立的这是劳务关系。而此时无法签订劳动合同,但不代表就不签订合同了,这样对双方都不利。此时一般都是签订聘用合同书的,那这个聘用合同书该如何写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聘用合同书...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法条描述的该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刑法中有不少的罪名是您在日常的生活当中可以说是基本上不会接触的到的,但是在现在的社会当中却是真是存在的,而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便是其中的一条,这个罪名可以说大部分的人都没有听说过,但是却是非常是实用的,那么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法条描述的该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一、背信运用受托财...

·法律判定抢劫银行什么罪的有关规定
    许多人都有疑问,法律判定抢劫银行什么罪有哪些规定呢?其实,在我国,没有特别规定抢劫银行属于哪种犯罪,抢劫银行按照抢劫罪来处理,那么法律对抢劫罪又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我们将为你带来相关知识。 一、抢劫罪 ? 抢劫银行仍按抢劫罪处罚。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依法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网络诈骗警察会去外地抓人吗
    网络诈骗警察会去外地抓人吗网络诈骗中骗子是外地的,如果案件破了,外地的警方会抓人吗?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异地涉嫌网络诈骗的犯罪分子,只要法律手续完备,协作地公安机关就应当及时无条件予以配合。具体规定如下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三十五条? 对异地公安机关提出协助调查...

·广西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广西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高速公路存在的目的,除了要为您的出行节省时间以外,在另一方面,高速公路业为我国全国各省建立了四通八达的通道,所以说高速公路在修建的时候,肯定是要经过仔细的规划和设计的。这当中就不免要向公民征用土地。下文中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广西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

·合同违约责任的案例?
    合同违约责任的案例?现实生活中,不少合同都会出现一方甚至双方都违约的情况,既然有违约行为,那么就要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此实践中的案例是多不胜数的,下面我们带来合同违约责任的案例两则,帮助你了解相关知识。一、案例案情介绍案例一:甲公司(委托方)与乙公司(承揽方)签定中央空...

·一、离婚分财产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离婚分财产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么样的?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