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房地产企业股权转让的税收是怎样的?ʦ绰13951899110
房地产企业股权转让的税收是怎样的?
λãҳ  »  
 

房地产企业股权转让的税收是怎样的?

www.nj48.com Ͼͬʦ

    房地产企业股权转让的税收是怎样的?
  
  不管是什么企业转让股权,都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缴纳以下费用。
  
  一、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税金:营业税、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
  
  二、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种的征免规定:
  
  (一)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对股权转让行为征税重新作出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对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二)企业所得税
  
  1、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和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因此企业转让股权取得的收入应作为企业的收入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2、(财税[2009]5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对重组业务中股权转让的涉税处理:
  
  (1)股权收购,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收购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被收购企业)的股权,以实现对被收购企业控制的交易。收购企业支付对价的形式包括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或两者的组合。
  
  (2)股权支付,是指企业重组中购买、换取资产的一方支付的对价中,以本企业或其控股企业的股权、股份作为支付的形式;所称非股权支付,是指以本企业的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项、本企业或其控股企业股权和股份以外的有价证券、存货、固定资产、其他资产以及承担债务等作为支付的形式。
  
  (3)企业股权收购的税务处理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A、企业股权收购、资产收购重组交易,一般性交易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被收购方应确认股权、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2、收购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B、股权收购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1、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2、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
  
  3、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4、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比例。
  
  5、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4)企业重组符合本通知第五条规定条件的,交易各方对其交易中的股权支付部分,可以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
  
  股权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75%,且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
  
  1、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取得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2、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3、收购企业、被收购企业的原有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和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
  
  (5)对交易中股权支付暂不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的,其非股权支付仍应在交易当期确认相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并调整相应资产的计税基础。
  
  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被转让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金额÷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
  
  (三)个人所得税
  
  1、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及适用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股权转让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国税函〔2009〕285号《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对股权转让的征收管理进行了明确:
  
  (1)、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2)、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3)、主管税务机关及纳税地点
  
  《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发生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手续。
  
  (4)、对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处理
  
  对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申报的股权转让所得相关资料应认真审核,判断股权转让行为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是否符合合理性经济行为及实际情况。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3、其他与转让股份相关的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30号)
  
  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作变更登记,且所得已经实现的,转让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是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不予退回。股权转让合同未履行完毕,因执行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解除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裁决、停止执行原股权转让合同,并原价收回已转让股权的,由于其股权转让行为尚未完成、收入未完全实现,随着股权转让关系的解除,股权收益不复存在,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从行政行为合理性原则出发,纳税人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违约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866号)
  
  股权成功转让后,转让方个人因受让方个人未按规定期限支付价款而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属于因财产转让而产生的收入。转让方个人取得的该违约金应并入财产转让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取得所得的转让方个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
  
  (四)印花税
  
  1、非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发生的企业股权转让行为。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和细则,以及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这里的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是指未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所书立的书据,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票转让所书立的书据。
  
  由于属于财产所有权转让行为,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应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
  
  2、股票转让所立书据。
  
  财政部对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书立的书据怎样征收印花税作出了专门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决定,从2008年9月19号起,对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进行调整,由现行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税率保持1‰。即对对买卖、继承、赠予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改为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
  
  3、税收优惠: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
  
  需要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以下税收费用,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股权转让目前不再需要缴纳营业税,所以您需要注意如果股权转让协议里有写营业税的,注意删除。另外,需要提醒您的是,切不可偷逃税费。
  
  

抢劫杀人量刑标准
    抢劫他人财务是违法行为,但是社会中还是不少人为了钱财铤而走险,有的甚至因受害人反抗抢劫而被杀害,那么抢劫杀人量刑标准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抢劫杀人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涉嫌抢劫罪并致人死亡的,依法应处...

一、房屋遗产个人继承权被侵犯应该怎么起诉?
    一、房屋遗产个人继承权被侵犯应该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

法律规定刑事案件最低判几个月?
    法律规定刑事案件最低判几个月(一),刑事案件最低可以叛多长时间 ,最少。刑事案件法院判决最短是拘役,拘役是一个月至六个月有期徒刑。(二),刑事案件法院判决最长是无期徒刑,无期徒刑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无期徒刑是...

我国关于商标专利行政复议的案件包括哪些
    我国关于商标专利行政复议的案件包括哪些我国设立的诸多的行政部门都有着自己的工作职责,比如各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主要是负责我国境内一些商事经营活动的。其实在注册商标的时候就需要将材料提交到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同时为了监督我国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申请注册商标的相关人员其实也有必要知道...

债权转让撤销权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债权转让撤销权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债权转让撤销权需要注意:一、债权转让合同对债务人的生效要件;二、债权转让债权人是否通知债务人;三、债权转让时效;四、债权转让的限制条件。对于撤销权行使的效力,又有相对效力说与绝对效力说之争议。如,依请求权说和折衷说(以日本判例理论为例),债务人与受...

劳动争议仲裁主体有误怎么办
    劳动争议仲裁主体有误怎么办 一、劳动争议仲裁主体有误怎么办 可以提出异议。单位主体或劳动主体有问题,就是被告的单位、劳动者不是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相对应的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

钢结构工程施工流程是什么?
    钢结构工程施工流程是什么 钢结构主要施工工艺流程如下: 施工放线→基础混凝土内预埋螺栓→(钢结构加工制作)门式刚架吊装→吊车梁安装→钢梁安装→屋架、屋面板及屋檐板安装→墙面板安装→钢结构涂装。 一、施工放线 (1)、按照设计要求,根据图纸要求,配合土建单位将标高、轴线核实...

缓刑案底对孩子有什么影响?
    缓刑案底对孩子有什么影响?判缓刑对子女有影响,主要体现在政治审查上,可以存在不利的方面。缓刑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法院是可以附加适用缓刑的,需要确定缓刑的考验期。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被...

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是多久
    很多时候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的,一般都是由受伤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来提出申请的,而根据法律中的规定,通常就是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不过也要注意时限问题。那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是多久呢?现在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是多...

有期徒刑最高判多少年,量刑情况有哪些?
    在对犯罪分子进行处罚的时候,判处有期徒刑是最常见的,有期徒刑顾名思义就是有一定期限限制的处罚,那么您知道有期徒刑最高判多少年吗?现在,我们就该问题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有期徒刑最高判多少年 有期徒刑的期限,在法律上的规定是:刑法第45条规定,有期徒刑的...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