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夫妻之间债权债务关系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夫妻之间债权债务关系
您的位置:首页  »  
 

夫妻之间债权债务关系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夫妻之间债权债务关系 (一)夫妻债权债务的理解
  债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而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债发生的原因也称债的发生根据,是指引起债的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债的发生原因,依其是否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可分为法律行为和法律规定两大类,前者称为意定之债,后者称为法定之债。
  夫妻之间债的产生的法律事实主要有以下几种:合同、单方允诺。这两种债的发生及其内容由当事人依其自由意思决定,是为意定之债。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这三种债的发生及其内容由法律予以规定,属于法定之债。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夫妻双方同样可以在平等的基础上自愿设立合同之债。这也是夫妻间开展各种经济交往的法律表现。侵权行为是指不法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依照法律的规定,侵权行为发生后,加害人负有赔偿受害人损失的义务,受害人享有请求加害人赔偿损失的权利。夫妻之间尽管存在特殊的婚姻家庭关系,但夫或妻一方不法侵害对方的合法权益,同样会产生侵权行为之债。
   (二)夫妻债权债务的划分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允许夫或妻有个人财产的存在,有专属于个人的经济支出,在共有财产范围之外,夫妻之间可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夫妻财产实行共同共有制,并不妨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个人财产的存在。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同样,夫妻生活中应当允许夫或妻任何一方有专属于自己的生活空间,有专属于自己的经济支出,比如购买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综上所述,夫妻之间共有财产范围内是不能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特别是,我国法律对于夫妻之间债权债务关系规定很少,再加上公民根深蒂固的传统思维的认知,想要划分各自的财产就显得非常困难。随着人民意识的不断提升,相信在以后对于夫妻之间债权债务关系会不断完善,如有更多问题,可以咨询为你解答。
  
  
  

·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
    在我们工作的地方经常发生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但是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话后果会变成怎样,没有多少人会去在意。今天为您整理关于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以及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 ,希望能帮助您。 一、员工劳动合同到期通知时间; 1、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打算续签,是需要提前1个月通...

·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权利、义务
    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享有出租物的所有权。出租物是出租人依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向供货人支付价款,取得出租物的物权,而后将出租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向出租人保证...

·合同的转让效力与合同转让的概念是什么
    合同的转让效力与合同转让的概念是什么 一、合同转让概念 合同的转让,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合同的转让,也就是合同主体的变更,准确的说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即在不改变合同关系内容的前提下,使合同的权利主体或者义务主体发生...

·农村土地使用年限过期怎么办?
    农村土地使用年限过期怎么办? 农村的土地与城镇土地不同,它是属于集体所有,农村实行的是土地承包制,集体将土地承包给农民经营,农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农民对所承包土地的使用权是有一定期限的。那农村土地使用年限过期怎么办?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发生著作权民事纠纷,到哪里打官司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案件包括:重大涉外案件、专利纠纷案件以及本辖区内影响重大的案件和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而著作权纠纷案件一直不属于中级法院一审管辖。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最新解释,从2002年10月15日起,著作权民事纠纷...

·购买人身保险的注意事项
    

一、量入为出
   购买保险前,应计算清楚现有的收入水平及将来可能的收入能力,以保证在今后的岁月中,有足够的支付能力,以防投保数额过大、交费过高而影响家庭正常生活开销,此时如果退保势必要造成损失。保费一般是取家庭年储蓄或结余的10%─20%较为合适...

·音乐版权侵权赔偿标准的计算有哪些方式?
    音乐版权侵权赔偿标准的计算有哪些方式? 一、音乐版权侵权赔偿标准的计算有哪些方式? 方法一,以音乐著作权人的具体损失计算赔偿金额。因侵权对权利人造成的损失从不同角度可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实际损失和预期损失等。直接损失是指因侵权行为所直接造成的权利人的...

·公司法技术股权的具体解释是什么?
    公司法技术股权的具体解释是什么 对于国家而言,会规定许多规定来规范行为的具体准则,就比如房产所有权,那么对于公司法技术股权,该如何理解其在具体的环境中的具体使用方法,而且,对于此公司法技术股权的具体解释,需要根据公司的具体的运营情况来做出决定,而不是仅凭一点数据就判断公司法技术股...

·技术服务合同的类型
    技术服务合同的内容十分广泛,其服务涉及到“设计服务、工艺服务、测试分析服务、计算机应用服务、新型或复杂生产线的调试服务、特定技术项目的信息加工、分析、检索服务、农业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中介特殊产品技术标准的制定服务、重大事故定性、定量分析服务、重大科技成果的定性、定量技术鉴定...

·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于单纯的卖淫行为,其实在我国只能按照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但要是行为人有强迫他人卖淫、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则在这些情况下就有可能被认定构成犯罪了,其中《刑法》明确将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规定为犯罪,那我国对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疑惑。 一、介绍卖淫罪的犯...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