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当事人应该怎么通过中介买房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当事人应该怎么通过中介买房
您的位置:首页  »  
 

当事人应该怎么通过中介买房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随着二手房交易的增多,房产中介也是遍地开花,但这个行业良莠不齐,部分从业人员素质偏低,二手房购房纠纷屡有发生。有些中介甚至利用购房者不懂购房知识,牟取利益。那么当事人应该怎么通过中介买房才好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当事人应该怎么通过中介买房
  1、产权人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它有效证明到中介公司办理委托出售登记手续。
  2、业务员实地勘察和评估房屋价值,达成一致意见,签定房产出售委托书。
  3、中介公司通过房产信息网、报纸、电台等媒体进行(该房屋)广告宣传。
  4、业务员带领客户实地看房,填写看房记录,协商房产交易价格。
  5、客户看房满意后向中介公司预交购房定金;中介将定金转交产权人,产权人则应将房 屋所有权证,身份证等原件交押中介公司。
  6、中介公司与买受人持产证到产籍部门查档、核证。
  7、买卖、中介三方实地验房;卖方清缴该房此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签定买卖契约,交款、清房。
  8、三方一起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产交易手续,拿到“黄票”(西安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收件单)即告交易结束。
  9、买受人凭“黄票”在二十个工作日后到“产籍处”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二、买二手房如何避免中介纠纷
  1、看中介公司是否有明确的公司名称、长期经营的地址。这可以通过看中介公司的招牌、询问周围邻人,了解该公司成立情况及经营情况来确定,以防空壳公司诈骗。
  2、看中介公司营业执照,以确定该公司的营业资质,及中介业务范围。如果公司资质不齐全,一旦发生纠纷,该公司容易逃避责任。
  3、看该中介公司从业人员是否拥有合法的房地产经纪人资质,是否这批经纪人提供中介服务。拥有资质的从业人员在从事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如有任何违法或对客户不利的情况发生,有关部门将通过相关措施对其进行相应惩戒。
  4、看该中介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居间合同是否经过交易中心备案。由于二手房交易中有很多专业术语和一些行规惯例,中介文本合同既可以使用法定文本,又可以使用中介公司与委托方自由协商签订相关的委托合同或中介公司自行制定的格式居间合同。格式合同应在使用区的工商局进行备案,凡备案过的合同能基本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购房者与中介打交道要多留个心眼儿,自己要通过向权威机关多方求证,来证实中介的话正确与否。另外,不少市民购房不是中介提供的房源,只是通过中介提供贷款、过户等服务,这部分代办费用也没有政府指导价。费用的收取也是由中介与购房者协商定价收取。
  
  
  

·土地使用20年后的权属归谁
    土地使用20年后的权属归谁在我们国家,公民的土地使用权是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因为土地使用权归属不够明确或者是对土地使用权归属存在争议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比如自己开荒的土地,土地使用20年后的权属归谁?这一类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土地权的归属,那么本我来了解一下有关内...

·工伤鉴定是我们国家在工作当中遇到伤害之后不可避免的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是我们国家在工作当中遇到伤害之后不可避免的鉴定程序,因为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之后是因为工作原因收到的伤害,所以用人单位的赔偿也是必须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要求赔偿的话,是需要相关部门的鉴定,从而根据证据我们才可以作出相关的决定的,不管怎么来说,工伤鉴定程序都是工伤赔偿当中...

·法律上对误判国家赔偿金总额是怎样规定的?
    国家制定法律是为了规范公民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同时也是为了惩治犯罪分子。但是如果对当事人造成了误判以及因为误判使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人身安全受到损失时,同样也是需要赔偿被误判的人或单位的损失的。那么法律上对误判国家赔偿金总额是怎样规定的呢? 一、法律上对误判国家赔偿金总额是怎样...

·二手车贷款分期有哪些
    二手车贷款分期有哪些流程? 一、二手车贷款分期流程 1、购车人有购车意向之后先到银行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银行会像购车者推荐与银行合作的二手车经销商。 2、购车者到经销商处选定拟购买的二手车,并且签订购车协议。 3、购车者携带相关资料到银行营业网点提出贷款申请。 4、银行对购车者...

·国家赔偿二年的时效怎么计算?
    国家赔偿二年的时效怎么计算呢?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即赔偿请求人在加害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两年之内,有权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即使在这两年之内的最后一天...

·工伤认定去哪里申请
    工伤认定去哪里申请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

·2023监视居住可以判缓刑吗
    监视居住可以判缓刑吗要看具体罪名、情节,缓刑的条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

·快递赔偿法律规定有什么?
    快递赔偿法律规定有什么?现在网购已经变的非常普遍,成为了人们生活中的一部分。有些人下单后发现商品破损或者商品丢失的情况时有发生。快递公司会按照责任大小进行赔偿,这方面,有关法律规定的非常明确。那么快递赔偿法律规定有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具体做个了解。一、快递赔偿法律规定...

·医疗事故责任险的责任有哪些
    医疗事故责任险的责任有哪些?医疗事故责任险的内容医疗事故责任险是国家让医护工作人员购买的一个险种,就是为了缓解医患矛盾。医疗事故责任险施行时间还不长,很多人多次并不熟悉。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医疗事故责任险的责任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医疗事故责任险的责任有哪些...

·浙江省公司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浙江省公司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