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的区别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的区别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的区别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的区别有哪些?
  一、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的区别
  1、付款期限:即期信用证在开证行收到单据后马上付款(一般在5个银行工作日内付钱);远期信用证一般分为30天、60天、90天远期;以30天为例,开证行收到单据之后的第30天付款。
  2、定义不同:即期信用证(Sight Credit)是指受益人根据信用证的规定,可凭即期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收取货款的信用证。其特点是受益人收汇安全迅速;远期信用证(Usance Credit)是指开证行或其指定付款行收到受益人交来的远期汇票后,并不立即付款,而是先行承兑,等汇票到期再行付款的信用证。
  3、分类不同:即期信用证又可分为单到付款信用证和电汇索偿条款信用证两种;远期信用证,按承兑人的不同又可分为银行承兑远期信用证和商号承兑远期信用证。
  二、即期信用证
  1、概念
  即期信用证(SightCredit)是指受益人根据信用证的规定,可凭即期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收取货款的信用证。其特点是受益人收汇安全迅速。
  2、分类
  即期信用证又可分为单到付款信用证和电汇索偿条款信用证(L/C with T/T Reimbursement Clause)两种。
  (1)单到付款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或其指定付款行一旦收到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汇票和单据,便立即付款,开证人也应于单到立即向开证行付款赎单.
  (2)电汇索偿条款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将最后审单付款的权利交给议付行,只要议付行审单无误,在对受益人付款的同时,即以电报或电传向开证行或其指定付款行索偿,开证行或其指定付款行接到通知后立即以电汇方式向议付行偿付。使用电汇索偿条款信用证,比一般即期信用证收汇快,通常只需2-3天时间,有时当天即可收回货款。
  三、远期信用证
  1、概念
  远期信用证(UsanceCredit)是指开证行或其指定付款行收到受益人交来的远期汇票后,并不立即付款,而是先行承兑,待汇票到期再行付款的信用证。
  2、分类
  远期信用证,按承兑人的不同又可分为银行承兑远期信用证和商号承兑远期信用证。
  (1)银行承兑远期信用证(Banker'sAcceptanceCredit)是指以开证行或其指定的另一家银行为付款人的信用证。使用这种信用证时,一般由出口地的议付行对受益人交来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远期汇票和单据进行审查,无误后再送交开证行或其指定付款行在议付行所在地的分行或代理行,请求承兑;如无此分行或代理行,议付行也可将汇票和单据径寄开证行或其指定付款行,请求承兑。承兑后,到期付款。开证行或其指定付款行或其在议付行所在地的分行或代理行承兑远期汇票后,留下单据,退还汇票;在汇票到期前,受益人或议付行可持退回的承兑汇票向当地贴现市场进行贴现,扣除贴现日至到期日的利息,立即收入现金;如当地无贴现市场,可向承兑银行要求贴现,也可等到汇票到期日再向承兑银行兑款。
  (2)商号承兑信用证(Trader'sAcceptanceCredit)是以开证人作为远期汇票付款人的信用证。远期汇票需由开证人办理承兑,但开证行仍要对开证人的承兑和到期付款负责。商号承兑汇票也可贴现,但其贴现条件比银行承兑汇票差,故受益人一般不乐于接受商号承兑信用证而要求开立银行承兑信用证。
  这两种承兑信用证均可订有利息条款,这是受益人给予开证人的一种资金融通便利。
  总而言之,在单证一致、单单一致的前提下,即期信用证可以及时收回货款,而远期信用证并不能及时收回货款,只能先行承兑汇票。当然,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还可以分不同的类型供人们选用。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土地使用权有偿收回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有偿收回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我们国家的土地实行的是国有制度,您平常所看到的房地产商在某片土地上开发房地产事业,这并不是说明这一片土地都是属于这个房地产商的,只是他拥有使用权,但是使用权并不是永久的,不同的用地有不同的年限,到了年限国家是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那...

·民法总则无效民事行为是什么?
    民法总则无效民事行为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的逐渐深入,我国的法律体系也变得逐渐完善起来,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越来越得到充分的保障。但是,在生活中,可能有人会遇到这样的疑问。无效的民事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工伤鉴定什么时间生效?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发现之后应该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且应该携带相应的材料到相关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鉴定什么时间生效? 一、工伤认定书什么时候生效 一...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一审自诉案件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4

  
  (××××)×刑初字第××号
  
  自诉人兼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

·无期徒刑适用对象
    无期徒刑主要适用于那些不必判处死刑,而又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罪行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和其他重大刑事犯罪分子以及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 根据刑法和监狱法的有关规定,被判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场所执行;凡是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根...

·深圳怎么房屋买卖?
    深圳怎么房屋买卖?深圳房屋的买卖只要按照规定,一点也不复杂。买卖双方通过正常的信息沟通渠道,合法交易。如果是新房,则大概分为考察入住条件、房屋验收、办理物业管理手续等流程。二手房买卖,主要包括查档确权、签订合同、资金监管及按揭、赎楼、过户、取证及抵押、发放尾款及物业交割等方面。 ...

·什么是离婚财产保全担保财产?
    什么是离婚财产保全担保财产?财产保全,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价值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提供担保的目的是为申请不当而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时提供保证。财产...

·离婚时可以向小三索赔吗
    若夫妻解除婚姻关系是因为婚姻中出现了小三的话,在这种情况下夫妻离婚的,另一方是否能向小三索赔?此时证明对方有婚外情行为,需要提供证据,那么哪些证据能证明对方存在婚外情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时可以向小三索赔吗 根据法律规定,当婚外情离婚满足法定要件时,无过错方就有权...

·房屋买卖违约责任有哪些
    在买卖房屋的过程中出现的违约行为是比较多的,此时就需要违约方对守约方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那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违约责任都有哪些呢?而房屋买卖违约金又该怎么计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房屋买卖违约责任都有哪些 1、继续履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如何处理 (一)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过程中,调解具有重要的作用。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