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有什么义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有什么义务
您的位置:首页  »  
 

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有什么义务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进行租赁的时候,当事人总是少不了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这也是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一种考虑,而现实中,作为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更多的是履行自己的义务。那具体而言,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有什么义务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有什么义务
   1、支付租金。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无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由当事人事后达成补充协议来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按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应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按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因属于正常损耗,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不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按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实为承租人违约,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3、妥善保管租赁物。承租人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租赁物,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承租人要遵守哪些规定
   1、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2、通知义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租赁物有修理、防止危害的必要;其他依诚实信用原则应该通知的事由。承租人怠于通知,致出租人不能及时救济而受到损害的,承租人应负赔偿责任。
   3、返还租赁物。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逾期不返还,即构成违约,须给付违约金或逾期租金,并须负担逾期中的风险。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偿还租赁物增值部分的费用。
  在租赁合同当中,不管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其实他们都是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也需要履行相应义务的。当然了,很多时候租赁合同中承租人需要履行的义务,其实也就是出租人实际享受的权利。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知识,可以到我们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深入了解,同时还能就你的具体问题,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结婚没共同生活过彩礼能否要回结婚后没有一起生活一
    结婚没共同生活过彩礼能否要回结婚后没有一起生活一般是可以要回彩礼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有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

·父母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
    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解除的仅仅是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而对于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是不能隔断的。也就是说在父母离婚的时候,双方仍旧需要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那此时父母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孩...

·挪用公款用于赌博怎么处罚?
    挪用公款,公款,自然该行为人是在单位工作的,或者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挪用公款,要看行为人是不是主观上想要还的,如果挪用公款用于赌博,超过了一定的时间,一般规定时间是三个月,超过三个月没有将金额补回去,那么就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挪用公款用于赌博怎么处罚?一、挪用公款用于赌博怎么...

·无结婚证孩子抚养协议书怎么写?
    无结婚证孩子抚养协议书怎么写?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没有结婚证当然是可以生孩子的,只不过生孩子的户口问题是比较困难的,在上户口的时候还是需要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当然,没有结婚证,孩子抚养问题也非常严肃,很多人想了解一下,无结婚证孩子抚养协议书怎么写? 无结婚证孩子抚养协议书...

·私募基金不准入房地产?
    私募基金不准入房地产?一、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与之对应的公募基金是向社会大众公开募集的资金。人们平常所说的基金主要是共同基金,即证券投资基金。 从研究范式来划分,证券投资的分析方法主要有如下三种:基本分析、技术分析、演化分析,这三种分析方法基于完全...

·工厂雇佣童工欠薪如何处罚?
    在我国,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贫富差距也在不断加大,在贫困地区,很多孩子都没有受到教育的机会,为了生活不得不走上出去打工的道路。但是16岁以下的工人,都被称作是童工,我国法律规定是不允许雇佣童工的,那么工厂雇佣童工欠薪如何处罚?在下文中将带来具体介绍。 一、工厂雇佣童工欠薪如何处...

·一、重庆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重庆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

·证券公司开户注意事项有哪些
    证券公司开户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证券 证券是多种经济权益凭证的统称,也指专门的种类产品,是用来证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种特定权益的法律凭证。它主要包括资本证券、货币证券和商品证券等。狭义上的证券主要指的是证券市场中的证券产品,其中包括产权市场产品如股票,债权市场产品如债券,衍生...

·工伤赔付时间是多久?
    工伤赔付时间是多久?一、2013年后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

·合同诈骗罪中实际履行行为的认定
    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合同在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但随之而来的各种合同诈骗也层出不穷,那么接下来,的我们将为您具体介绍一下合同诈骗罪中实际履行行为的认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