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起诉书的格式是什么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离婚起诉书的格式是什么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离婚起诉书的格式是什么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夫妻离婚若一方不同意或者在离婚相关事情上面无法协商一致的话,此时就只能选择诉讼方式离婚了。而启动离婚诉讼程序的时候,就需要起诉的一方提交书面的起诉书。那么这个离婚起诉书的格式是什么样的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离婚起诉书
  
  原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被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诉讼请求
  
  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养时探望权的请求,财产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难时请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方式或数额,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时请求损害赔偿的数额等,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女儿××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元给原告(/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至儿子/女儿年满18周岁止);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____判归原告所有);
  
  四、被告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____元给原告;
  
  五、被告一次性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____元给原告。
  
  事实和理由
  
  事实和理由:陈述结婚、子女出生的具体时间,写明诉讼请求的依据,包括离婚的理由、依据,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承担、探望方式的理由和依据,财产情况、分割理由及依据。
  
  离婚理由:应详细叙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事实和依据,主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来说明没有和好可能、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
  
  如有法定离婚情形时(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应特别指出。字数根据具体情况酌定,并无限定,但不宜过于繁琐。
  
  为此,原告特依法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裁决。
  
  此致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____年__月__日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属于我国法定的两种离婚方式,在不同离婚方式下当事人需要提供的材料文书是不同的,其中协议离婚需要当事人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而在诉讼离婚中则就需要提供离婚起诉书了。而具体离婚起诉书的格式问题,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在我国工伤鉴定6级赔偿多少
    虽然工伤鉴定有轻有重,但是,不管鉴定的结果是多少级,用人单位都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金额。这在我国的法规中有着明确的规定,我国劳动者们一定要知道,不要以为鉴定的结果轻了的话,就不好意思让单位进行赔偿了。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在我国工伤鉴定6级赔偿多少? 在我国工伤鉴定6级赔偿多少...

·国家专利申请需要实物吗
    国家专利申请需要实物吗 一、国家专利申请需要实物吗 我国的专利有分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专利!发明专利保护的是技术和方法,而实用新型是保护结构方面的,外观就是保护产品外在表面,申请外观专利可以把实物拍六个面的视图或者是把产品的线条图提交国家局申请保护就行,像发明和实...

·盗窃罪与贪污罪的区别都有哪些
    可以说盗窃罪与贪污罪都是将不属于自己的财物,通过一定的手段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但实践中具体构成的罪名却不一样。其中,我国对贪污罪的处罚自然是要比对盗窃罪的处罚严重一些的,那实践中究竟盗窃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盗窃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有哪些侵吞、窃取、骗...

·专利优先权申请人限制是什么
    专利优先权申请人限制是什么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专利优先权的目的在于,排除在其他...

·关于医患纠纷的处理流程
    关于医患纠纷的处理流程 一、医患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 1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3、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

·“违法强拆”之救济
    人民法院对拆违涉及的行政侵权可以在三个环节发挥司法保护作用。   第一个环节,行政机关以当事人违反城乡规划法为由作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限期拆除等决定后,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告通常是作出上述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法院...

·工程质量罚款细则的内容是什么?
    工程质量罚款细则的内容是什么? 建筑工程的质量好坏关系到工程使用寿命,如果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对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也是一种威胁。因此,工程建设方在设计施工阶段,必须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把控,如果存在违规操作,则要对责任人处以一定罚款。那么,工程质量罚款细则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

·派出所会受理重婚案吗?
    派出所会受理重婚案吗?公安机关是不会立案受理重婚罪的,因为重婚罪在刑诉上不是公诉犯罪,是自诉犯罪,是需要你去法院起诉的。根据法律规定,重婚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

·民事诉讼案件管辖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案件管辖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民事诉讼案件在生活中十分的多,但是不同的案件管辖法院是不一样的,这一点我国司法解释中是做了明确规定的,但是大多数人对这个规定并不是特别的清楚。下面,我们将为您讲解民事诉讼案件管辖的相关司法解释,供您阅读。 一、关于合同履行地的问题 《解释》第18...

·股权转让怎么免税?
    股权转让怎么免税? 税收一直是人们比较头疼的一件事,大到大企业每年交的税高的几百几千万,小到股民收股息时也要交税,很多人都想着如何合法的少交税,以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股权转让也是要交税的,但很多人想让自己的利益更大一点,很多人就会想着如何少交税。那么,股权转让怎么免税呢?我们在...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