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船舶扣押期间的管理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船舶扣押期间的管理
您的位置:首页  »  
 

船舶扣押期间的管理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司法实践中,在船舶被扣押后,船东或经营人、管理人出于利益权衡有时会放弃船舶,使船舶、船员处于危险之中,此时海事法院有必要采取相应措施,使船舶处于安全状态。

  

  本条..款明确了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在船舶被扣押期间的管理责任南京律师网。因为船舶被扣押后,海事法院和协助执行单位仅对船舶进行监护,确保其不得离开扣押地点,船舶的日常安全管理仍应由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负责。

  

  第二款规定当船舶所有人或光船承租人不履行管理职责时,海事法院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与能力的机构代为管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负有管理义务的船舶所有人或光船承租人承担或在拍卖价款中优先拨付。。

·农民工保险怎么买
    现在社会发展越来越好,出生农村的很多人都外出到城市里打工以谋取生活。那关于他们的相关保险应怎么买呢?首先我们要先买好自己的社保,其中包括社保,它可以在我们生病住院的时候进行医疗费报销,从而让我们少支付一些医疗费。如果你在单位上班的话如工厂或公司,就是单位帮你买一大部分,然后剩下的...

·买房收房法律常识
        一、商品房验房交付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1.购房者在没有验收房屋前,不能领取住宅钥匙,办理入住手续。
    根据《关于审理商...

·信用卡还款日期如何算?
    现在大部分公司白领都有一张或多张信用卡,信用卡的普及的确为人们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可是对于初次办理信用卡的朋友来说,可能不了解信用卡还款日等知识,那么信用卡还款日期如何算?下面我们就跟随我们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吧。 一、信用卡还款日期如何算? 信用卡到期还款日是指信用卡发卡银行...

·如何证明分居时间?需要哪些证据?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双方分居时间达到了两年的话,在离婚诉讼中就可以以此判决离婚。但是我们都知道在诉讼中都是讲究证据的,对于分居的时间要如何证明达到了两年呢?我们为您整理了如何证明分居时间的相关知识,请阅读下文。 一、如何证明分居时间 夫妻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必须提出证据证明自己...

·股权质押合同自然人可以签订吗?
    股权质押合同自然人可以签订吗? 股权质押合同可以与自然人签订吗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签股权质押合同,而且一般情况下,法律上都是承认的。 有关规定: 第七十五条 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三...

·入职一个月内签合同?
    在生活中,工作时都会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现实中仍有一部分的公司并不签署合同,逃避法律责任。根据我国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需签订劳动合同,必须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签合同。入职时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入职一个月内签合同? 刚入职的员...

·公益诉讼的主体有哪些
    公益诉讼的主体有哪些? 在诉讼案件中,有一种特殊情形的诉讼不为自己个人的利益,为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着想,使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其中为公共利益诉讼,这类案件可以称之为公益诉讼。那么公益诉讼的主体有哪些?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公益诉讼的主体有哪些? 公益诉讼的主体主要...

·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有哪些区别
    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有哪些区别1、定义不同间接故意是犯罪的一种类型,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而过失犯罪即行为人预见了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轻信能够避免,实际上又未能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2、发生的情况不同间接故意一般发...

·婚前财产在离婚时怎样分割
    婚前财产顾名思义,就是指在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前就取得的财产。这部分财产也是属于夫妻财产中的一部分,那么在离婚的时候也就有可能要进行分割。到底婚前财产在离婚时怎样分割?本文将为您做详细解答。 1、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刑事地域管辖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地域管辖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事地域管辖范围 刑事案件由发案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加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时,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1
  • 2
  • 3
  • 4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13951899110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