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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和入职协议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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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和入职协议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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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有些单位只是简单地与劳动者签订入职协议,而有的用人单位则与劳动者签订详细具体的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而言,与用人单位签订入职协议或劳动合同存在着许多区别,劳动者所享受的相应的法律保护程度也有所不同。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劳动合同和入职协议的区别。
  
   一、入职协议与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有的员工在入职的时候,只有入职协议。那么,入职协议算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法》之所以对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进行明确规定,主要目的就是督促双方遵守各自的权利义务,并保证发生纠纷时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从而使双方的关系处于有法可依的状态。所以,对于那些内容单一的入职协议之类的简易合同,实质上缺少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必备条款,并不具备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概念,所以对于仅有简易合同而未全面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属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由此可知,入职协议不属于劳动合同的范畴。
   二、劳动合同的内容
  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指劳动合同效力所及的时间长度,即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
  2、工作内容。指劳动法律关系所指向的对象,即劳动者具体所从事劳动的种类和内容。
  3、劳动条件。指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从事某项劳动提供的必要条件,包括劳动保护条件和其他劳动条件。前者指用人单位为了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后者主要指用人单位为使劳动者顺利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为劳动者提供的必要的物质和技术条件。
  4、劳动报酬。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后,因提供了劳动而取得的报酬。
  5、劳动纪律。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劳动规则和秩序。如果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其违反纪律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处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约定有关劳动纪律的条款,也可原则约定劳动者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用人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悖,否则为无效规定,不具有拘束劳动者的效力。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终结和撤销的条件,分为法定终止的条件和约定终止的条件。法定终止的条件是指法律直接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约定终止的条件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劳动合司终止的情形。一旦合同终止情形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约定终止条件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指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的责任。
  除了以上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约定其他内容。
  上面就是关于劳动合同和入职协议的区别的相关知识。大体来说,劳动合同和入职协议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仅仅签订入职协议还不能代替劳动合同,换言之,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当尽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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