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侵权行为
您的位置:首页  »  
 

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侵权行为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指出:因侵犯著作权行为提起民事诉讼,由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侵犯行为的行为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是指: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式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许可人,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证,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注:1、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指大量或者经营性储存、隐匿复制品所在地;
    2、查封扣押地: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

·先领证再买房 新婚姻法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先领证再买房 规定是什么?1、写“准夫妻”二人的名字这是大多数恋人特别是女孩子的观点。他们认为既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未来也是给他们居住用的,当然应该写恋人双方的名字。法律后果:如果采用这种方案,那么房屋将被认...

·如何鉴定遗弃家庭成员及遗弃罪的处罚措施
    如何鉴定遗弃家庭成员及遗弃罪的处罚措施一、什么是遗弃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间的遗弃,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成员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成员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此处“需要赡养、抚养和抚养的成员”是指家庭中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这里“没有独...

·邯郸市工伤认定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在某些情况下,员工遇到工伤以后法院所起到的意义是非常重要的,在一定程度上很好的维护了劳动者本身的利益。但是您一定要知道,如果遇到工伤以后不及时去做工伤认定,超过了诉讼期限以后,这对自己的维权来说会相当麻烦。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邯郸市工伤认定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邯郸市工伤...

·股权转让限制条款有哪些内容?
    股权转让限制条款有哪些内容?根据新《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精神,引起股权转让变动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股东之间主动转让股权;(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3)因股权的强制执行引起的股权转让;(4)异议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引起的股权转...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特点有哪些?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特点有哪些?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主要特征是:1、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多为被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一起共同阻挠、妨害、抗拒执行的其他...

·个人交五险一金怎么交?
    五险一金由于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必须重视起来。但是有的时候如果两个工作之间间隔过长,为了五险一金的年限方面的问题,我们需要自己缴纳五险一金。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个人交五险一金怎么交的有关问题,希望可以对您了解人交五险一金的有关事情有所帮助。 一、个人交五险一金怎么交...

·作为原告开庭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有哪些
    作为原告开庭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有哪些?第一,按照传票上规定的时间,按时参加诉讼;第二,携带本人身份证,一起起诉状等诉讼文书;第三,携带所有证据的原件,如果有证人出庭作证,需要让证人亲自来法庭并且携带身份证证;第四,开庭时遵守法庭记录;第五,如果法院主持调解,需要有一个调解的最低底线...

·伪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如何量刑
    伪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如何量刑?伪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的量刑标准是3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刑事依据是怎样的
    发生了交通事故,许多时候是私下协商或者民事协商就解决了,但是,有时候涉及到了刑事责任,这个时候由一方就有可能负相应的刑事责任了,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刑事依据是什么呢?有什么标准吗?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介绍。 一、交通肇事罪认定   如何认定交通肇事罪的性质,如何区分交通肇事罪...

·夫妻共有财产与家庭财产有什么区别
    在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常常将夫妻共有财产认为是家庭财产,同时也把家庭财产的组成为夫妻共有的财产,但是在法律的大框架下,这两者是有区别的,现在我们将整理夫妻共有财产和家庭财产有什么区别给您供您参考。   一、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劳动所得的财...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