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丈夫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丈夫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您的位置:首页  »  
 

丈夫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当前社会生活压力非常大,有很多的婚姻都是非常务实没有太多感情因素的,虽说生活这样会更好,但是作为夫妻生活这样做肯定是没有太多幸福感的,而且这样的问题就是导致离婚率非常高,离婚问题涉及到的财产纠纷问题往往会影响到很多人的正常生活。那丈夫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呢?
  
  老公违反夫妻相互忠实的义务,属于过错。离婚时,一并提出过错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也可以适当多分。
  
  离婚财产分配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 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 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 方应当予以补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如果男方有外遇,符合上述两种情况,女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是上海市的法院很少会判决在离婚中有精神损害赔偿的,除非是因为有家庭暴力、遗弃虐待重婚等因素,如果只是外遇而导致离婚,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只会在财产分割的时候照顾无过错方而已。即使支持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最高5万,而且法院一般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和负担能力等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具体赔偿数额没有明确量化标准,在一般城市,也很少超过1万元。出轨问题在现代社会是比较常见的,虽说这是不好的社会现象,但我们在选择伴侣的时候还是应该细心,选择适合自己,生活不会无味的,这样出轨的可能会小很多。当然,丈夫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这样的问题每天都大有人问,我们要做的其实就是无法协商分配的话就走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申请法律援助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有哪些
    申请法律援助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有哪些我们都知道即使是死刑犯也有他的人权,更何况还是犯罪嫌疑人了,当犯罪嫌疑人没有足够的金钱为自己请律师的时候,法律援助就要上场了,法律援助也算是我国对人权尊重的一个保障。那么申请法律援助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有哪些,我们带您来看看。 一、法律援...

·我国刑事诉讼法移送起诉法条是如何规定的
    移送起诉在刑诉法当中分两种情况,第一种就是人民检察院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将案件移送至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当地的人民法院在已经接收的情况下,因为存在某些特定条件的限制,必须要将案件移送起诉。下面我们要了解的内容就是,刑事诉讼法移送起诉法条是如何规定的?一、刑事诉...

·公然侮辱他人的刑事责任。
    就刑事责任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予以刑事处罚。其中“公然侮辱他人”,是指当众或者利用能够使多人听到或看到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情节严重”,主要是指侮辱他人手段恶劣、后果严重或者影响很坏等。...

·绑架犯罪情形认定
    1、使用暴力、胁迫手段抢劫被绑架人随身携带财物行为的定罪。行为人利用被害人人身自由被限制而无法反抗的状态将其财物取走的行为不宜定抢劫罪,应以绑架罪从重处罚。 从犯罪的目的看,勒索型绑架罪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实际上也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其所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

·小作坊发生工伤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
    小作坊发生工伤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 没有劳动合同工伤要怎么办?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申请公司理赔,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

·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
    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一方又不自愿离婚,那么另外一方可能就会向当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那么在第一次起诉过程中,可能因为男方的原因,或者是自身并没有强有力的证据去证实,人民法院可以反驳离婚诉讼,那么在现实生活中,就会有人提起第二次起诉,那么我们想要讲解的问题就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判决离...

·公司违法做有限公司法人后果是什么?
    公司违法做有限公司法人后果是什么? 一、公司违法作为公司法人后果是什么? 《民法通则》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2、向登记...

·破坏交通设施罪刑法是怎样规定的?
    破坏交通设施罪指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 并造成交通工具毁坏、倾覆。这种犯罪行为对我国交通事业有极大的危害。那么,破坏交通设施罪刑法是怎样规定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概念 破坏交通设施罪...

·浙江省诈骗罪数额是多少?
    浙江省位于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属于经济发达地区,但是,也是诈骗高发地区,有些不法分子总是以合法的手段妄想谋取非法的利益,于是各种披着合法外衣的非法事件层出不穷,诈骗就是其中一种,浙江省诈骗罪的数额也不计其数,我们今天要探讨的,就是关于浙江省诈骗罪数额是多少的话题,我们一起学习一下。...

·在我国爷爷奶奶有探视权?
    夫妻离婚之后,一般都会在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上产生一定的纠纷。没有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只能拥有孩子的探视权和一定的抚养义务。但是处理父母之外和我们孩子关系较为密切的就是其他的直系亲属,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他们也会对孩子的探视权产生一定的疑问。那么,在我国爷爷奶奶有探视权? 一、在我...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