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买预售房屋有哪些注意事项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买预售房屋有哪些注意事项
您的位置:首页  »  
 

买预售房屋有哪些注意事项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由于商品房预售的是正在建设中的房子,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期房,因此购房者承担的风险要高于现房购买,在这里提醒预购人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即要注意相关事项。那购买预售房屋有哪些注意事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买预售房屋有哪些注意事项
  下面我们例举一些商品房预售的注意事项:
  (一)在签订预售合同之前, 要对预售人的相关资质及预售商品房屋有关情况进行充分的了解, 要寻找合适的交易对象。购房者在选购房产时, 要提前对开发商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开发商进行预售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否则不得进行预售。在这里提醒购房者注意审查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要贪图便宜选择没有资质的开发商,日后上当受骗。
  (二)在合同签订时要全面审查合同的内容,还要注意尽力争取自己的权益。尽量明确每一项责任,最好可以请律师参与,没有约定到的内容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要签订补充协议。具体可以这样做:
  1、一定要参考使用国家有关部门制作的条款比较完备的商品房预售格式合同,具体的格式可以从正规法律网站下载打印作为参考。
  2、由于商品房本身的情况各不相同, 就算是国家有关部门制作的统一的示范合同文本,仅仅是一个参考,也不能完全照搬。提醒购房者,尤其要警惕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不要填充空白处后就直接签字,留下后患。
  3、在签订合同时, 对认为不公正或不合理的条款的意见,双方应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合同是出现纠纷时的法律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中有约定的优先适用约定,所以购房者可以根据实际所购的房屋情况把自己认为必要的内容加在合同里或者做补充协议。
  (三)预售合同签订之后, 预购人要随时关注自己的房子情况。收到开发商送达的收房通知时,不要急于收房,要根据双方签订合同的约定和开发商的广告宣传资料进行核对、验收,发现问题应及时交涉解决。对于开发商的欺诈、违约行为要及时依据合同和法律追究其违约责任, 请求损害赔偿或解除合同。
   二、买预售商品房要注意什么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虽然是一种可行的销售方式,但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导致投机行为,损害预购人的正当权益。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专门对商品房预售做出了规定。
  在这还要提醒您注意,预购人相对于开发商而言,无论是从经济实力,还是专业知识等方面都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因此,预购人最好是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进而了解自己的权利,特别是权益受到侵犯后,要依法保护自己的权利。
  
  
  

·起诉离婚需要几次才能判离?
    当夫妻感情破裂时,起诉离婚往往是最合适的结束婚姻关系的办法。可是,很多人对起诉离婚的相关开庭次数不太清楚。那么,起诉离婚需要几次才能判离?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起诉离婚一般开庭几次? 我国法律并没有没有明确的规定,自第一次法院判决书生...

·租房在哪些情形下解除租赁合同不算违约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
    租房在哪些情形下解除租赁合同不算违约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要在以下的情形内解除租赁合同,就不算违约:(一)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

·网络著作权保护作品的范围是什么
    网络著作权保护作品的范围是什么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著作权在网络上也有变化,著作权在网络上有哪些新变化?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保护范围,在网络上也同样受到保护,网络著作权保护作品的范围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这些问题。 一、著作权在网络上有哪些新变化 1、数字化作品仍然享...

·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
    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用多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代替这个提前通知期,主要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在失业时重新寻找工作所需要的时间的利益,代通知金按劳动者上月工资支付。  经济补偿金指用人单位按照一定的法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

·担保物权和抵押权的区别
    担保物权和抵押权的区别 一、担保物权和抵押权的区别有哪些? 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 1、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

·一、买房交2万定金如何退还?
    一、买房交2万定金如何退还?如果想退房退款,必须与对方协商。如果经过协商,对方同意解除合同,买房人也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损失,所以,定金一定不能退还的。但是如果卖方违约,买方可以要求双倍定金返还。定金应该返还的情况具体如下:1、如果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规定期限内将购房者...

·交通事故受诉法院该怎么确定
    以仲裁方式解决交通事故纠纷的时候,肯定要知道应该去哪里申请仲裁。当然了,要是想要向法院起诉的话,则也要清楚的知道此事交通事故受诉法院是哪个,那么实践中这个交通事故受诉法院应该怎么来确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受诉法院该怎么确定 1、受害人在提起诉讼时...

·犯罪分子图片侵权属于什么罪?
    犯罪分子图片侵权属于什么罪?犯罪分子图片侵权属于侵犯著作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览假冒...

·刑法修正案九关于减刑的条件是怎样的
    在进行减刑的时候,我们是有严格的条件的,只有符合相关的条件才是可以进行减刑的,对此,我国也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那么,刑法修正案九关于减刑的规定有哪些呢?减刑的条件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刑法修正案九减刑的相关内容 《刑法修...

·按照法律规定什么情况重婚?
    按照法律规定什么情况重婚?依我国法律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包括两种行为:1、是有配偶而重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2、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指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明知是构成此罪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