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如何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如何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您的位置:首页  »  
 

如何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如何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一、如何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为保护购房人的基本权利,国家对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合同是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规定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得不到法律保护。因此,购房人在签订预售合同前,应当首先查验开发商在售楼现场公示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确认自己拟购房屋在预售许可的范围内,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2、认真阅读开发商制定的格式条款。
  购房人应事前认真阅读了解,不明白的地方需让开发商当即给予解释,不满意的地方需及时与开发商磋商,并将协商一致变更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固定。实际生活中,许多购房人不重视这个环节,常常导致签订正式合同时的纠纷和矛盾。
   3、注意土地使用年限。
  出让土地的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时开始起算,只有剩余年限才对购房人有实际意义。有的开发项目的开发周期很长,可能导致商品房售出时的实际土地使用年限已经大幅缩水。有的具有居住功能的商品房,其对应的土地用途并不一定是居住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也大大短于一般住宅。购房人应注意甄别,以免签订合同后才后悔。
   4、明确约定抵押权的处理方式。
   5、明确约定房屋交付条件和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
  我市预售合同示范文本从交房必备法律文件和法律手续入手,对房屋交付条件做了基本规定,保障了购房人最基本的权益。但示范文本已有的内容并不能完全满足所有购房人的需求。比如正式水、电、气、通信等附属设施的可开通时间等示范文本没有明确,附件中的各项配套设施的建设和交付也独立于房屋交付,对此有特殊要求的购房人需通过补充约定等形式,将相关条件纳入房屋交付条件中,才能在发生预期之外的情况时得到相应的法律救济。
  开发商迟延交房的责任主要分为迟延交房的违约金、赔偿金和购房人解除合同的权利两个层次。除内容要周全外,还需注意开发商迟延交房责任与购房人迟延付款责任之间的对等性。
   6、尽可能明确面积误差的处理结算办法。
  预售合同约定的面积多为按图测算的面积,难免与最终实测面积有误差。我市商品房销售主要采用按建筑面积计价方式,因此面积误差直接影响双方当事人的经济利益。从实际情况看,合同当事人对总建筑面积的误差处理都很重视,但往往忽略套内面积和共有分摊面积发生不等比误差时的处理。对得房率很在意的购房人,特别是在购买建筑结构形式比较复杂的商品房时,双方当事人在预售合同中追加约定得房率误差的处理办法尤其必要。
   7、明确规划或设计变更的处理办法。
  商品房项目在开发建设过程中,规划调整和设计变更时有发生。有的规划调整和设计变更可能对所购商品房的使用质量产生不利影响,甚至可能导致建筑面积变化,进而影响双方当事人最终的房款结算金额。我市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对规划和设计变更的处理有比较详细的提示,购房人最好仔细研读,并就自己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作出补充约定。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怎么签
  1、仔细了解开发商的按揭政策。
  开发商就商品房项目的按揭贷款业务,通常都与一家或几家商业银行建立合作关系,有的合作关系不允许购房人在合作银行之外申请贷款。同时,有的商品房项目因不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用按揭贷款支付房款的购房人,在签订预售合同前,需认真了解相关政策,避免在筹措房款中发生意外。
  2、重要公共配套设施不可忽视。
  3、不可忽视前期物业管理和临时管理规约。
  4、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在这要提醒购房者的是,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最好是将相关事项都约定明确了,毕竟在实践中,实际房屋跟约定的不一致的情况还是常有的。对于这种情况您就可以拿着合同去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如果您不知道应该怎么去追究,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我们怎么样确定劳动关系?
    在我国,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此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不能随意解除的,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借口和理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也不能,除非用人单位涉及违法行为,那么怎么样确定劳动关系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怎样确定劳动...

·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如何规避风险?
    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如何规避风险? 一、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如何规避风险 甲、乙是A有限公司的股东,甲是A公司的董事长,兼任A公司法定代表人。2011年8月,甲、乙将其持有的A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丙。 2011年6月,C向B借款200万元,甲未经乙同意,擅自以A公司的名义为C提...

·东莞征地补偿多少一平米
    东莞征地补偿多少一平米 征收土地对于被征收者来说,即使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也是一件比较头痛的事情,因为征地意味着土地被征,以后依靠土地进行的生产将停止,同时,征地会给于一定的补偿,那就可以用这笔补偿款重新进行生产生活。那么,补偿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以东莞为例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如何写撤销婚姻申请书?
    婚姻是平等的,我们都知道,婚姻的功能是繁衍后代,婚姻的实质却是财产的重新分配。一段不幸福的婚姻只能造成双方的精神崩溃,给孩子的心里健康产生影响,给社会带来不良的隐患,所以撤销婚姻申请书的必要性不言而喻。下面,我们将为你介绍撤销婚姻申请书的具体流程。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

·公司法人和股东能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法人和股东能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有的时候因为资金周转的需要,可能会向银行贷款,而且向银行贷款这也是属于常见的一种融资的方式。不过向银行贷款的时候,不一定都是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出面的,作为公司的股东,也可以以公司的名义向银行进行贷款。不过公司法人和股东都需要知道,公司法人和...

·借给他人钱要怎么约定利息
    相信人们对利息一词并不陌生。利息通常出现在银行存款和贷款之中。而在民间个人借款中,对利息的约定也是法律所允许的,但具有一定的限制。具体来说,公民在借给他人钱时要怎么约定利息呢?对于债权人来说,如果他人借钱不还该怎么办?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本文将详细为您进行说明。 一、借给他人...

·申请土地使用怎么申请?
    土地资源在我国是相当紧缺的资源,对于一般住户来说购买房屋后不仅要置办房产证还需要置办土地使用证才能使用,怎样申请土地使用呢?这就需要用到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同你购买房屋的开发商一起前往国土局申请土地使用证,请看具体要求。 一、办理土地使用证国土部门叫土地登记,主要依据是2008年2月...

·刑事抗诉请求书
    

请求抗诉书

被告人     &...

·民事诉讼视为撤诉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诉讼视为撤诉的情形有哪些?一、什么是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 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发生的诉讼关系。 二、民事诉讼视为撤诉的情况 申请撤诉是指申请人在法院立案受理后宣告判决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法院提出撤回其诉讼...

·台州肢残司法鉴定的意义有哪些
    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在司法建设过程当中,司法鉴定是比较重要的一个手段。涉及一些民事纠纷或者刑事案件当中,经常会用到司法鉴定,司法鉴定为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司法鉴定的种类也分为很多种,今天我们将着重为您介绍一下台州肢残司法鉴定的意义有哪些? 台州肢残司法鉴定的意义...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