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捡到被遗弃的婴儿可以自己抚养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捡到被遗弃的婴儿可以自己抚养吗
您的位置:首页  »  
 

捡到被遗弃的婴儿可以自己抚养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捡到被遗弃的婴儿可以自己抚养吗许多好心人在捡到被遗弃的婴儿时,出于善心,想要自己扶养,但是捡到被遗弃的婴儿可以自己抚养吗。对于这个问题,不少人都有疑问,虽然是出于善意的帮助和爱心,但是对于孩子的扶养问题必须有严格的领养和扶养手续,这也是法律的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捡到被遗弃的婴儿可以自己抚养吗据了解,目前弃婴主要来自两个渠道:一是非婚生子;二是计划内生育的残疾婴儿和女婴。而打工者弃婴最为常见。不少在外地的打工人员,暂时将孩子放在别处付费托管,后来就杳无音信,使孩子成了“孤儿”。这些弃婴被收养后,出现了前面提到的种种问题。尤其是,近年来,一些经济比较富裕的家庭,由于子女在外求学深造,使得他们在情感上寂寞,但又缺乏对收养政策的了解,盲目地从社会上抱养了一个小孩,因为未办理合法收养手续也不可能办理正常的收养关系,私自偷偷地养着……一系列法律问题凸显出来,如当抚养人离婚或双亡时,被抚养人是否能以养子女的名义分割或继承抚养人的遗产,兄弟姐妹是否认同他们,均面临考验。二、收养弃婴的条件1、收养人不得违反计划生育。2、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收养人不受无子女和只能收养一名孩子条件限制。3、收养其它弃婴,必须无子女,而且只能收养一个孩子,并要出具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和街道计生科等有关部门签订不再生育合同一式四份。4、收养非孤儿、弃婴、残疾儿童,还必须提供被收养人生父母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当地镇(街道)一级计生办出具的婚育、节育情况证明、小孩出生证、准生证(属计划外生育的,还需提供计划外生育费征收或罚款单据),并要与有关部门签订不再生育合同一式四份。5、患不孕症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需经市人民医院、市妇儿医院、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其中两家医院检查证明患不孕症、治疗无效后到区计划生育局领取申请表。6、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后要求生育的,按一孩程序审批,除此之外仍按二孩程序审批。7、1999年5月25日《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实施后违法收养的弃婴、儿童不予办理收养登记。其违法收养的弃婴、儿童送当地社会福利机构收养。法律规定是不可以私自扶养的。这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是对孩子的未来负责,如果想扶养被遗弃婴儿,可以有有关部门申请登记,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为孩子的未来负责。私下扶养遗弃婴儿,虽然是出于好意,但是是不符合法法律规定的。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员工入职责任协议书范文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入职之前,我们需要和用人单位签订相关的协议合同,其中签订员工入职协议书就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如果没有签订入职协议的话,后续很多情况我们的权益都无法得到保障,所以对于入职协议书我们一定要有所了解,在入职之前一定要签订,那员工入职责任协议书范文是怎样的呢? 员工入职协议书范...

·校园高利贷%的利息违法吗?
    校园高利贷%的利息违法吗? 一、高利贷的基本概念 高利贷或叫大耳窿、地下钱庄,这些现今称为“放数”的放债人,向“高利贷”借钱,一般毋须抵押,甚至毋须立下字据。 昔日主要在街市放数,街市档口无论肉档菜档,遇有赌输钱,或周转不灵,便向“大耳窿”借钱,正所谓“跑了和尚跑不了庙”,债仔...

·婚前财产公证 有必要吗?
    他和她在很偶然的时候认识,她认识他的时候,她正处在失恋的痛苦里。这个时候,他来到了她的身边,有他的日子她感觉是快乐的,因为有人照顾和关心的感觉是那么的美好。
  
  他知道她的过去。一切的一切他都是清楚的,他和她认识不久就回到了他的老家,出乎意料,他的家人都很喜欢她...

·行政处罚听证笔录范文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听证笔录范文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听证会笔录范文 案由时间: ? ? ?地点: 主持人: ? ? ? 书记员: 主持人:今天应 要求对其违法建设一案举行听证会,下面请书记员核对当事人及调查人是否到会。 书记员:当事人是否到会? 当事人: 书记员:调查人是否到会?...

·破坏生产经营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但究竟具体行为是否构成此罪,还需要作出相应的认定。当然,认定构成了破坏生产经营罪之后,肯定要进行刑事处罚。那么该如何对破坏生产经营罪量刑处罚呢?下文中本站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

·江苏省落叶送林木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江苏省落叶送林木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的征地类型有很多种,有农业用地和商业用地等,当然林木用地也不例外,这些类型的征地国家都会给与一定的补偿,各个地区也有相应的补偿标准,那么江苏省落叶送林木征地补偿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1、江苏省落叶送林木征地补偿: ...

·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最新标准是什么
    现在的教师普遍是发放绩效工资,根据教师的教学效率来发放其个人的工资,这种工资制度最开始是企业,后逐渐推广到事业单位,它的分配以教师的劳动成果为基础,可以很好地激励教师工作的效率,下面我们就来说说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最新标准是什么。 一、职称: 绩效工资标准 高级 2180 中...

·鲜蛋购销合同
     供方:______。
  需方: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品名、计量单位、数量
  ──┬──┬─────────────...

·水电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
    水电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 水电承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发包方) 乙方:__________(承包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 2、工程承包方...

·债务人破产债权人怎么办?
    债务人破产债权人怎么办? 一、债权的清偿 根据《破产法》第46条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此时,因债权到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清偿责任、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一)有担保物权的债权 债权人的债权依照是否有物权担保而划分为:有担保物权的债权、普通债权...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