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偷窥违法吗,怎么预防偷窥?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偷窥违法吗,怎么预防偷窥?
您的位置:首页  »  
 

偷窥违法吗,怎么预防偷窥?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我们经常可以在新闻报道中看到某某人因为偷窥他人隐私被抓并被治安处罚,我国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偷窥罪,很多人就想当然的认为偷窥不犯罪,偷窥违法有法律依据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权,这一点特对于女性同志尤为重要,学会保护自己的隐私可以说是社会生存的基本技能。
  
   一、偷窥违法
  偷窥是违法的但没有违反刑法,不构成犯罪,比较轻《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偷窥行为以及处罚方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预防偷窥
  1、进门拉窗帘
  不管是晚上下班回到家里还是到宾馆的房间,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拉上窗帘,尤其是当你想和他要亲热的时候,因为窗帘是防偷窥、偷拍的有利工具。
  2、将灯光调暗
  偷拍必须是在光线充足的条件下才能进行。当你进屋后,可以适当地将灯光调暗,这样的话,想偷窥的人或者想偷拍的人就不能得逞。
  3、远离可疑陌生人
  当你发现身边有一些可疑的陌生人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尤其是女性,裙子上下楼梯时尽量走在正中间,因为从侧下方看你“裙内春光”是非常容易的,不要给任何偷窥者可乘的机会。
   三、偷窥法律后果
  1、行政处罚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九条: 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可见,偷窥行为在偷窥到他人隐私之时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民事责任
  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为:一个是停止侵害。就是当加害人正在实施侵害的时候,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停止侵害。第二个是赔礼道歉。也就是加害人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向受害人进行道歉,取得谅解。第三就是赔偿损失。这里面的赔偿损失主要指的是非财产损害赔偿,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精神损害赔偿。
  偷窥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虽然我国法律没有直接的偷窥罪,但是却有强奸罪、猥亵罪等。一般来说偷窥他人隐私都是带有目的性,例如盗窃、强奸,一旦存有这些行为就会转化为刑法上的罪名。偷窥违法的行为毫无悬念,情节较轻的为一般性违法由公安派出所进行处罚,若情节严重则会相应的受到民事、行政甚至是刑事处罚。
  
  
  

·在对工伤进行赔偿时,常常会订立相关的赔偿协议。这与当事人的利
    在对工伤进行赔偿时,常常会订立相关的赔偿协议。这与当事人的利益戚戚相关,因此在签订相关协议的时候,就不能大意。那么签订工伤事故赔偿协议书应注意什么问题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赔偿项目是否明确 工伤赔偿的项目繁杂,所以在赔偿协议中对一次性伤残赔偿补助金、一次...

·离婚诉讼常见的十大顾虑
    

由于绝大部分当事人是第一次经历离婚诉讼,因此,通常有很多担心和顾虑,常见的十种分别是:

一、对方“不睬”法院传票怎么办?

很过当事人在诉前与对方谈及离婚时,对方态度恶劣,甚至扬言,你起诉了我也不接传票,我也不到庭,就是让你离不成!其实,您大可...

·骗取贷款罪表现形式有哪些
    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的手段来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一般可以认定为骗取贷款罪。那么您知道骗取贷款罪表现形式有哪些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骗取贷款罪表现形式有哪些 根据司法实践中的情况,并结合“贷款诈骗罪”的相关规定,“...

·诈骗罪量刑情节都有哪些
    《刑法》中规定的诈骗罪的量刑幅度分为了三种,而其中最高也就是对罪犯判处无期徒刑,毕竟我国已经取消了此罪的死刑处罚,那自然就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或者死缓。在实际处罚的时候需要结合不同的情节,那诈骗罪量刑情节都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诈骗罪的处罚本罪的处罚,根据《刑法...

·公司法一人股东是怎么规定
    公司法一人股东是怎么规定的 其实在当今时代如果要创办独资公司的话说,面临的债务债权和其他的法律风险都是非常大的。不过如果有条件并且有能力的话,按照公司法当中的规定也是可以依法设立独资公司的,如果设立独资公司的话,那么肯定公司的股东就只有一个人。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一人股...

·改嫁还能作为遗产继承人吗?
    遗产继承一般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故事中陈家二老没有留下遗嘱,所以应采用法定继承。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继承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

·五大类建设项目纳入必须进行招投标范围
    为配合“入世”,国家正进行重大政策调整,国务院把五大类建设项目纳入必须进行招投标范围:1.有关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交通、信息网络、道路,以及其他基础建设项目;2.有关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公共事业...

·公司变更合同补偿员工吗
    公司变更合同补偿员工吗 一、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这就是说: 1、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当然也可以协商变更;对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只要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达成的,都可以...

·一、离婚后索取财产的行为是否合法?
    一、离婚后索取财产的行为是否合法? 一般是不合法的,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这一规定,男女之间虽因离婚而终止了夫妻间权利义务关系,但离婚时一方如有生...

·配偶下落不明怎么提起离婚诉讼?
    配偶下落不明,可以提出离婚诉讼。配偶下落不明的离婚诉讼分为“下落不明不足两年”和“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两种。配偶下落不明不足两年,是因配偶出走,不与家庭联系,不承担家庭义务,故意违反婚姻义务而导致婚姻情感确已破裂离婚的主要原因。当事人可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其他导...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