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小企业规模的划分标准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中小企业规模的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中小企业规模的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中小企业规模的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除了大型企业之外,还会有中小企业。在市场上,中小企业占据了绝大部分的份额,它们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十分巨大的贡献。中小企业根据企业员工人数、收入多少、资产总额等划分成不同规模。下面由我们在下文中为您介绍中小企业规模的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是根据企业的从业人员的数量以及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来决定的。中小企业根据以上标准划分为微型企业、小型企业和中型企业。在我国,除了大型企业之外,市场上存在的大多数企业都是中小企业,它们在经济市场上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
  
  

·工作十年以上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作十年以上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工作十年以上辞退赔偿标准 单位无故辞退员工要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

·房屋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辈子的大事,但是很多时候我们是买房的时
    房屋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辈子的大事,但是很多时候我们是买房的时候会遇到一些不可控的情况。这时候为了规避风险,切实保障房屋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很多地方都规定了房款必须进资金托管账户,那么,什么是房屋买卖托管,房屋买卖资金托管流程怎么走?下面我们就带领您了解下。 1、什么是资金托管账户...

·后八轮逆向行驶撞到停在摩托车怎么处罚?
    后八轮逆向行驶撞到停在摩托车怎么处罚? 在交通事故中经常发生关于交通车辆因为逆向行驶的问题导致的交通事故的发生,因为逆向行驶导致的交通事故可大可小,所以在我国的交通法律规定下关于逆向行驶的处罚也是非常严格的,所以您一起来关注一下关于后八轮逆向行驶撞到停在摩托车怎么处罚? 一、...

·临时身份证能坐火车吗能进火车站吗
    可以。很多大中型火车站24小时都可以办理,如果是比较小的车站,工作时间并不是24小时都是有工作人员值班的,因此建议打电话咨询,以免耽误行程。找到铁路公安制证窗口。一般火车站在售票大厅会开辟一个单独的制证窗口,有的车站也会在售票大厅外面设置。如果找不到可咨询车站工作人员。《中华人民...

·建筑工程招标公告怎么写?
    建筑工程招标公告怎么写?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一、标题 招标公告的标题是其中心内容的概括和提炼,形式上可分为单标题和双标题 1、单标题。有二种写法:一是完整式标题,由招标单位名称、招标项目和文种组成。二是省略式标题,可省略招标单位名称或招标项口或者二者均略去,只留下文种名称,如(××...

·医疗事故找什么部门解决
    医疗事故找什么部门解决可以向卫生局反映,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不过要注意,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

·醉酒驾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的条件是什么?
    醉酒驾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的条件是什么?一、醉酒驾车没有发生交通肇事即被查获的。这种行为在《刑法修正案(八)》施行前属于行政违法,在《刑法修正案(八)》施行后一般认定为危险驾驶罪。不过,在极少数情况下,即便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如果醉酒驾车具有与放火、决水等四种行为相当的危...

·合同纠纷败诉对公司有没有影响?
    合同纠纷败诉对公司有没有影响? 一、合同纠纷败诉对公司有没有影响 合同纠纷提起诉讼时,公司败诉的,对公司是有影响的,公司需要按法院判决书的要求执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

·介绍卖淫罪怀孕自首会从轻处罚吗?
    公安机关可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孕妇或者在哺乳一周岁内孕儿的,会判刑的,但不能管押。自首当天不能释放,只能审判取保候审并缴纳保释金后释放。《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途经是什么?
    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途经是什么? 在夫妻双方离婚时,法院判决子女由一方抚养或协议由一方抚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一些客观原因另一方不再适合抚养子女,另一方请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况。变更子女抚养权,方法之一是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若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只能诉诸于诉讼...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