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正式入职需要交的材料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正式入职需要交的材料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正式入职需要交的材料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现在的经济发展压力比较大,每年的毕业生都比较多,所以现在的就业压力比较大,很多毕业生找到自己人生中的第一份工作,在入职的时候都比较忐忑,但是也很兴奋,对很多新的知识并不是很了解,比如说什么是试用期,应该注意什么问题?正式入职需要交的材料有什么?
  
  正式入职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确定录用后,员工可按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前需要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3 份,户口本(户主及本人页)复印件1 份;
  
  2、新入职员工原则上都需购买社保,愿意购买的员工须附上购买社保确认书,本人签名,部门负责人
  
  签名;如因个人原因申请暂不购买社保的,须附上只购买中保意外险申请书,本人签名,部门负责人签名;
  
  购买社保确认书及购买中保申请书(请到人力资源部何桂屏处领取样表);
  
  3、个人体检表(镇级以上医院)或健康证,两者均为3 个月内有效,也可由人力资源部安排
  
  医院体检;
  
  4、一寸红底照片4 张;
  
  5、中专以上学历、学位、职称证书、上岗证及专业技术岗位职能等级证等复印件各1 份,同时上交相
  
  关证件原件,人力资源部核查后退回本人;
  
  6、农业银行卡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 纸上,本人签名确认,并填上有效的手机号码;
  
  7、其他。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介绍信,非应届生需提交原单位出示的离职证明。
  
  8、本地户籍员工因需要办理《就业失业手册》,因此需另外提交以下资料:小一寸红底相片2 张;
  
  户口本复印件(户主与本人当页)1 份;身份证复印件1 份;由人力资源部在为员工办理完毕入职手续后
  
  统一到劳动管理所办理《就业失业手册》。
  
  (备注: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生只能先签订实习协议进入实习期,取得毕业证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
  
  正式进入试用期,原实习协议于签订劳动合同后作废。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一般在企业通知您入职的时候都会告诉您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只要按照企业所提供的准备就行。企业不会因为这个问题对您太过苛刻,不会为难您的,及时一时没有准备好这些材料,也可以在正式入职后进行补交的,但是还是尽量准备好这些材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钢构工程安装合同范本
    钢构工程安装合同范本 找专长律师:债权债务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钢构工程安装合同在我们进行钢构工程的过程中是十分必要的,它可以有效的保障施工的质量和规范化,使我们的权益得到相应的保障,以免以后因为不必要的纠纷问题,耽误工期等。下面,我...

·行政拘留会留下案底吗
    行政拘留(治安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 第一,法律性质不同。行政拘留(又称治安拘留)尽管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处罚,但也只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而刑事拘留是在刑事诉讼中为了保障诉讼顺利进行所采取...

·老人去世土地补偿款继承可以吗?
    老人去世土地补偿款继承可以吗?老人去世土地补偿款不可以继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不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承包户只有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以家庭为单位承包,承包户其中某一家庭成员死亡的,其承包地由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并不能改变其承包合同,承包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

·一、赠与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任?
    一、赠与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任? 一般是由受赠人来进行承担。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上面怎么规定劳动仲裁时间的
    法律上面怎么规定劳动仲裁时间的 对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不管是否受理,都应该在法定期限内给申请者以答复。而说到劳动仲裁时间上面,则就具体分为了劳动仲裁的受理时间和之后的审理时间。那究竟法律上面是怎么规定劳动仲裁时间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仲裁受理时间是...

·地税房屋租赁合同该怎么写?
    地税指的就是地方税,和人脉的生活密不可分。地方税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最为熟悉的个人所得税以及房产税等等。那么,什么是地税?地税房屋租赁合同该怎么写?下文是关于地税房屋租赁合同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一、地税的基本含义 1、地方税,中央税的对称。由一国地方政府征收...

·出让土地收回怎么补偿
    在我国,如果要收回出让的土地进行赔偿是分为两种的,一种是“无偿”的,不给付任何补偿而收回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有偿”的方式,提供一定补偿,前者大部分是因为遭到行政处罚或者是土地使用期满而收回,是否补偿是要分开看的,而后者在收回时是要给予一定的补偿的。那么,土地收回补偿有哪些标准,...

·未成年聚众斗殴罪该怎么处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只有一般主体可以构成聚众斗殴罪,而这里面就包括了一部分未成年人,即已满16周岁但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相信您都清楚,在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下,通常是会宽大进行处理的。那未成年聚众斗殴罪该怎么处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未成年聚众斗殴罪怎么处罚 ...

·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有失业金吗?
    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有失业金吗 旷工如果没认定为劳动合同法的第39条的情形,并且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其他条件,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拿到经济补偿。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

·工伤认定书多久送达 时效是多久?
    工伤认定是工伤索赔的前提,并且工伤认定要到专业的工伤认定机构做鉴定才有效,那么做完工伤认定以后,工伤认定书多久送达 时效是多久呢?相关方面的规定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伤认定书及工伤认定的相关问题。 工伤认定程序及时效 (1)工伤认定工作由参保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