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律援助医疗事故的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法律援助医疗事故的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援助医疗事故的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法律援助医疗事故的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
  2、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3、与本案有关并且有事实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的证据材料;
  (1)已经立案的案件,应提交受理案件通知书并附起诉书或答辩状等;
  (2)患者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最后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3)患者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提出赔偿下列费用应提供相关证明:
  ①医疗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门诊的病历和有关医疗费用的凭证、补充营养以及需要继续治疗的医院证明;
  ②误工费:患者因医疗事故减少收入的证明;
  ③陪护费:在住院期间确需人护理的医院证明;
  ④残疾生活补助费:构成伤残等级的鉴定结论;
  ⑤残疾用具费:医疗机构证实因残疾需要配置残疾用具,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的证明;
  ⑥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用补助标准计算;
  ⑦被扶养人生活费:需提供被抚养人与申请人关系的相关证明以及被抚养、赡养人员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村民委员会证明;
  ⑧交通费:乘坐交通工具票据;
  ⑨住宿费:住宿票据;
  ⑩精神损害抚慰金:患者的死亡证明或患者经鉴定构成伤残等级的鉴定结论。
  4、参加处理医疗事故的患者近亲属计算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的人数不超过2人,计算标准按上述的有关规定计算;
  5、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计算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的人数不超过2人,计算标准按上述的有关规定计算;
  6、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
  但是在递交材料的问题上就显得有一点点的复杂了,因为它需要提交非常多的材料,包括:相关的身份证明文件、家庭贫困的证明文件、相关费用的证明文件,而这些材料都需要申请人做好仔细的核对,不能有任何的差池。
  
  
  

·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需要申报的财产范围有哪些
    夫妻双方需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债权、债务。 具体包括: 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

·长沙县请律师诉讼离婚费用是多少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越来越关注自身权益的保护,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可能因为一些原因会进行诉讼离婚,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在进行诉讼的时候是可以聘请律师作为代理人,当然律师是要收费的,那么长沙县请律师诉讼离婚费用是多少呢?我们来了解下。 一、律师费 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

·公司对年薪合同毁约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公司对年薪合同毁约要承担违约责任吗?公司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从而需要给予相应的违约金额。《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百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度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

·虚假出资如何认定,虚假出资会构成犯罪吗
    虚假出资如何认定,虚假出资会构成犯罪吗现实生活中,很多公司的股东在同意为公司出资之后却不在规定的期限内把资金存入公司的账户中,这种行为我们称之为虚假出资。那么您知道虚假出资到底如何认定的吗?您要是有兴趣,请阅读我们在下文的讲解。 一、虚假出资如何认定 1、以货币方式出资的有限...

·诈骗罪有什么特征,该如何认定
    除了盗窃罪以外,诈骗罪也是比较常见的一种犯罪,并且近几年还有越演越烈的趋势。想要了解清楚诈骗犯罪,那么就要知道法律中规定的诈骗罪有什么特征。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是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

·商标权的行使限制
    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使用人依法对所使用的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利。是商标注册人依法支配其注册商标并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包括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 律师指出,侵犯商标的行为的行为包括: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种商品...

·一、出租车剐蹭找我要误工费需要赔偿吗?
    一、出租车剐蹭找我要误工费需要赔偿吗? 出租车剐蹭找我要误工费需要赔偿,一旦跟出租车撞了,就意味着对方不仅仅要修理车子,还要因为修理车子而耽误上工,出租车司机在维修车子的期间就意味着没有了收入若是全责的话,不仅仅要承担对方车辆的维修费用,还要是停运费和司机师傅的误工费。 而且...

·取得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
    取得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自身首先要具备三个条件:1、新颖性---申报前未见有相同相似的技术方案(包括出版发表、公开使用、社会公知和已有申请);2、创造性---与在前已有技术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3、实用性---能够制造或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之后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

·取保候审有判死刑的吗,取保候审会判死刑么
    取保候审有判死刑的吗,取保候审会判死刑么 一、取保候审有判死刑的吗 ①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② 逮捕后,超过了法定的羁押期限,案件不能及时办结的;(法定羁押期限是:期间2个月,经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2个月,共...

·房拆迁补偿政策:承租人资格如何确认?
    房拆迁补偿政策:承租人资格如何确认? 公房拆迁承租人资格怎么确定? 公房拆迁涉及到多方利益的分配,首先面临的是公房承租人资格认定问题,依照不同情况,需要进行公房承租人资格确定的有这样一些情况: 1.原承租人仍然健在的一般不发生承租人变更,补偿对象当然还是原承租人; 2.承...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