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西九江新征地补偿标准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江西九江新征地补偿标准
您的位置:首页  »  
 

江西九江新征地补偿标准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江西九江新征地补偿标准土地征收在城镇中是常常会发生的,因为城市的发展是需要一定土地的,想要新建土地或者使用旧土地都需要对土地进行征收使用,征收的土地拥有者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一般来说获得的补偿不会低于原有价值,但各地的政策都是不相同的,那江西九江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江西九江新征地补偿标准
  
  一类土地:沙河街道、沙河经济技术开发区。
  补偿标准:区片价(水田):41800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41800元/亩;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8006元/亩;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4630元/亩;未利用地不低于8360元/亩。
  二类土地:狮子镇、城门乡、港口街道。
  补偿标准:区片价(水田):38171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8171元/亩;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5574元/亩;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3359元/亩;未利用地不低于7634元/亩。
  三类土地:新合镇、涌泉乡、新塘乡。
  补偿标准:区片价(水田):58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58元/亩;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4493元/亩;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2795元/亩;未利用地不低于7311元/亩。
  四类土地:马回岭镇、岷山乡。
  补偿标准:区片价(水田):35275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5275元/亩;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3634元/亩;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2346元/亩;未利用地不低于7055元/亩。
  五类土地:城子镇、江洲镇、新洲垦殖场。
  补偿标准:区片价(水田):33488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3488元/亩;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2436元/亩;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1720元/亩;未利用地不低于6697元/亩。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因为各地的发展水平不同物价的不同使得各地的补偿政策也是不相同的,所在地区的土地价值越高可以获得的补偿会越高,具体的地方补偿标准还需要到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咨询了解。
  
  
  

·交通事故没买交强险如何赔偿为了切实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没买交强险如何赔偿为了切实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等投保义务人钻法律空子,心存侥幸逃避应尽义务。我国对于不购买交强险的行为,制定了严格的处罚制度。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没有购买交强险的,交警部门可以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扣留其机动车辆,...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交警其实可以依法对涉事车辆进行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交警其实可以依法对涉事车辆进行暂扣,但要注意暂扣车辆其实并不是一种交通行政处罚,而这仅仅是为了配合对事故进行处理,也就意味着扣车会有相应的期限。那通常交警扣车期限几天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交通事故后交警何时扣留车辆?交通肇事后,交警可以...

·工伤轻伤害赔偿多少钱由什么确定?
    工伤轻伤害赔偿多少钱由什么确定? 一、工伤轻伤害赔偿多少钱由什么确定? 工伤轻伤害赔偿多少钱由鉴定鉴定之后的伤残等级确定,轻微工伤是不构成伤残等级的工伤,就是不影响劳动能力,没有医疗依赖和生活自理障碍,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一)工伤医疗 1、治疗工伤所需费...

·单位能扣押员工档案吗?
    单位能扣押员工档案吗? 劳动者没有达到约定的服务年限,用人单位是否有权扣押档案?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从用人单位离职,单位应当在其离职后的15日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否则将会面临罚款。 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用人单位为了限制劳动者跳槽,或者以与劳动者有其他未决纠纷为由拒不转...

·网上贷款被骗报警有用吗?
    网上贷款被骗报警有用。网上贷款被骗一定要选择报警处理。无论数额多少,怎么被骗的,均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都可以立治安案件或者刑事案件侦查。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分公司可以代表总公司签合同?
    分公司可以代表总公司签合同?分公司可以代表总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对外没有法人的资格,但是分公司可以通过总公司的授权,在授权的范围内从事商业活动。所以可以以公司名义签合同。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

·公司法人以个人名义借钱股东是否需要偿还?
    公司法人以个人名义借钱股东是否需要偿还?股东是企业的出资者,一般来说,一个企业会有多个股东,如果是大型企业,股东的数量则更多。股东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会行使自己的投票权,参与企业管理过程中一些重大事件的决策,同时也承担一定的责任。那公司法人以个人名义借钱股东是否需要偿还?我们一起来通...

·公司解散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吗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其实是比较多的,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了。而除此之外,公司解散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吗?可能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介绍吧。一、公司解散能终止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公司解散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事由。在实际操作中,劳动合同...

·新婚姻法关系个人债务包括哪些 我国法院在处理夫妻离婚的时候
    新婚姻法关系个人债务包括哪些 我国法院在处理夫妻离婚的时候的共同债务分割的问题上,所遇到的实际困难会比较多一些。和共同财产形成鲜明对比的就是,对于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问题,有些时候即使是属于其中一方的个人债务,甚至也会要求对方进行偿还,这样是不合理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新婚姻...

·非法泄露个人信息罪要承担什么后果?
    我国近几年,网络的发展非常迅速,网络的发展在带给人们便利的同时,也使得人们的个人信息很容易被泄露。我国法律规定了非法泄露他人的信息是违法的,如果情节严重,会承担刑事责任。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说明非法泄露个人信息罪要承担的后果。 一、非法泄露个人信息罪要承担什么后果? 国家机关...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