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入职员工年休假计算公式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新入职员工年休假计算公式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新入职员工年休假计算公式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年假是正规合法的公司拥有的一项基本福利,在公司合同里应该有明确规定,拥有多少工龄即可获得最低年假标准。新入职员工年休假的要求在劳动合同中也有写,如果你在合同中没看到,可以像公司提出质询,要求补充年假或者增加薪资。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新入职员工年休假计算公式是什么
  
  
  公式一、
  
  
  符合休假资格的新入职员工当年度年休假=(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乘全年应享受天数
  
  【法条规定】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公式和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天)乘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公式二、
  
  
  离职时年休假=(当年度已过日历天数÷)乘全年应享受天数-当年度已休天数
  
  【法条规定】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公式和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天)乘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公式三、
  
  
  未安排法定年休假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费的月均工资÷21.75乘200%乘应休天数
  
  【法条规定】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一条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 (21.75天)进行折算。
  
  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总的来说。就是有假期的放假期,如果不能放假的话,要根据月薪来计算补偿年假的薪资。此外,年假与工作时间也有联系,工作时间越多年假则越多,不放假所补偿的薪资也越多,您明白了吗?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缓刑考验期满是什么意思
    缓刑考验期满是什么意思 一、缓刑考验期满是什么意思? 缓刑考验期满的意思就是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限结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

·非法拘禁罪的判刑程序是什么?
    对犯罪嫌疑人判刑不能随意的处置,必须符合法律的程序依法进行审判,最后确定是否触犯刑法和应该受到刑事处罚,那么非法拘禁罪的判刑程序是什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非法拘禁罪的判刑程序是什么?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

·存单质押止付协议有什么作用
    存单质押止付协议有什么作用一、存单质押止付协议到底是什么? 首先我们先要了解一个概念,质押品一般是非固定资产,如存单,保单之类。而质押止付协议就是指你的这笔存款已经被质押,不能提取或拿到收益。这样做是银行为了防止风险的正常做法。以防在抵押期间这笔存款发生存取行为。冻结此笔存单。作...

·一、离婚财产数额较大怎么分?
    一、离婚财产数额较大怎么分?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

·婚前买房离婚如何分配
    婚前买房离婚如何分配1、婚前付清购房款的房屋分割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2、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房屋分割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

·新交规肇事损害护栏逃逸处罚是什么?
    新交规肇事损害护栏逃逸处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

·交强险赔偿限额如何计算
    交强险赔偿限额如何计算发生交通事故后,即使车主购买了交强险,对受损方的赔偿也是有一定的限额的,这也就是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内容。在不同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的交强险赔偿限额不一样。那对交强险赔偿限额如何计算呢?请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一、交强险赔偿限额如何计算 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

·装修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久
    装修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久?我们购买商品房后就要忙碌房屋装修了,一般我们会通过和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明确注意事项。为了防止装修公司违约,导致房屋装修过程出现问题,我们要在合同中确定装修合同违约金比例。那么这个比例多少合适?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吧。 一、装修合同违约金比例多少...

·医疗单位可免责的情况有哪些
    医疗单位可免责的情况有哪些《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医疗单位可以免责的情形有: 1、病人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 如果医疗事故的损害结果完全由病人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所引起,则应免除医疗单位及其医务人员的赔偿责任。但如果病人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只是构成医疗事故的原因之一,医务人员也有医...

·不动产担保债务的期限是多久
    不动产担保债务的期限是多久?不动产担保债务的期限是产权人和债权人协商的,一般抵押担保期限和还债期限是一致的,不动产抵押担保需要进行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四百零二条 【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