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福建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规定的?ʦ绰13951899110
福建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λãҳ  »  
 

福建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www.nj48.com Ͼͬʦ

    福建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在当代社会,政府征地是比较常见的一个现象了,征地是要给于一定的补偿款的。我国每年的经济水平都在发生变化,再加上一些其他的因素的影响,每年我国的征地补偿标准或多或少都会发生一些变化。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以福建省为例向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福建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进行规定的。(以下标准补偿的内容仅供参考)
  
  一、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闽政〔2017〕2 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经研究决定,从2017年3月1日起我省征地补偿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收入、土地价值等情况,全省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划分为四个地区类别。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分别为一类区38750元/亩、二类区37750元/亩、三类区36750元/亩、四类区35750元/亩。征收耕地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乘以1.0系数计发,除耕地外的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调整系数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确定,但补偿标准不得低于现行征地补偿标准。全省地区类别划分及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见附件。
  
  2、县(市、区)人民政府应依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因素,以及所属地区类别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将辖区划分3~5个区片,明确区片范围,确定具体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并建立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数据库。
  
  3、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在本通知实施前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现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可不作调整,但需重新进行公布。
  
  4、设区市人民政府应汇总所辖县(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并报省政府备案,同时抄送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厅应建立全省统一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数据库,在门户网站上公开,接受社会查询和监督。
  
  二、征地补偿标准数额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补偿费用的管理和归属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将最低征地补偿标准细化到区一级的征地补偿最低标准,而且必须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划定当地的征地补偿综合地价。像征地补偿的问题比较复杂,再加上涉及到法律条文就更加难以理解了,所以如果遇到这类问题建议您向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
  
  

放弃继承权公证流程是怎样的?
    放弃继承权公证流程是怎样的? 一、放弃继承权公证流程是怎样的? 放弃继承权公证流程具体如下: (一)申请 《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

新《刑法》和未成年发生性关系的规定是什么
    新《刑法》和未成年发生性关系的规定是什么一、新《刑法》和未成年发生性关系的规定是什么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但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

一、继承宅基地的要求是怎么样规定的?
    一、继承宅基地的要求是怎么样规定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不是遗产,故不能继承,而且只有本村集体成员的身份才可以有使用权。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父母也不能以遗嘱的方式处分宅基地,但可以将房产写入遗嘱。 因为现实情况是地随房走,继承了房屋而当然占有了该房屋范围之内的...

不适用死刑的情况有哪些?
    死刑是指利用法律的权力,合法剥夺一个人的生命的一种刑法,是我国最严厉的刑法,一般适用于犯处严重罪行的犯罪分子,虽然对于严重罪行的定义有很多争议,但是手段残忍的杀人、抢劫等行为是极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然而死刑也有不适用的情况,下文对不适用死刑的情况有哪些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

立垡村征地补偿办法具体是什么
    立垡村征地补偿办法具体是什么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2018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

工伤七级赔偿标准2018年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七级赔偿标准2018年是怎么规定的?1、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中国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交通事故打官司程序是怎样的
    就遇到的交通事故纠纷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则不能是法院受理了案件就完了,在等待开庭之前,当事人应该了解一下交通事故打官司程序、证据方面的内容,这样才能通过诉讼的方式处理相关纠纷。那到底这个交通事故打官司程序是怎样的呢?现在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打官司程序是...

对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建房占用农用地是否属于该罪
    土地资源是非常的有限的,所以国家为了更加合理的对土地资源进行运用,所以对土地的使用类型进行了划分,而农用地便是其中是一种,同时国家也有法律进行了规定,如果占用农用地的话,那么是可能被处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那么对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建房占用农用地是否属于该罪? 一、建房占用农用地...

遗产继承法院管辖地是如何确定的?
    遗产继承法院管辖地是如何确定的? 一、遗产民法典院管辖地是如何确定的? 如果依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当某继承人提起继承纠纷时,就应当在其他几个继承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但依据我国民诉法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

公司拖欠员工薪水会坐牢吗?
    公司拖欠员工薪水会坐牢吗 按规定,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员工按约定完成工作,公司要履行支付薪水的义务,一旦公司拖欠员工薪水,属于劳动纠纷,员工可以按照劳动争议处理办法解决。不过,如果公司拖欠薪水情况较为严重,那么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需要坐牢。 实际中,公司拖欠薪水可以采取...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