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协议离婚财产公证吗,离婚协议范本怎么写?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协议离婚财产公证吗,离婚协议范本怎么写?
您的位置:首页  »  
 

协议离婚财产公证吗,离婚协议范本怎么写?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不少人在离婚的时候会选择诉讼离婚是因为害怕在如果在离婚的时候选择协议离婚的话,如果该离婚协议不进行公证的话,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其实事实上,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就好比是相关的合同问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那么协议离婚财产公证吗,离婚协议范本怎么写?
  (一)是否需要公证
  离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诉讼离婚的,法院对夫妻财产分割进行判决的,在判决书生效时,离婚财产分割生效,因此,诉讼离婚也不需要离婚财产公证。但是,现实生活并不是那么简单的,很多时候离婚证未办理下来,双方又达成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一方想要确定离婚财产分割,以防对方变卦的,此时就需要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因此,离婚财产协议不公证也是有效的协议,公证是对离婚财产协议的一种保障。婚前财产公证,是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简称,指公证机关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婚前财产公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另一种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婚者还须提交结婚证书;(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3)有关的财产证明;(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离婚协议书范本
  男方:_________(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女方:_________(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双方经过充分考虑、协商,现就离婚问题达成协议如下(简述双方离婚的原因):一、双方在感情上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因此,双方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双方是否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二、明确子女的抚养归属权及抚养费(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的负担,并写明给付上述费用的具体时间、方式。在抚养费条款之后,还应当就非直接抚养一方对子女的探望权作出时间、地点等明确具体的约定_________。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_________(含房产、物业、电器、家具、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现金存款、有价证券、股权等)。四、对债权债务的处理_________(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的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承担的具体处理)。男方(签字):_________ 女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不少人会担心,如果离婚协议不进行公证的话,那么相关的离婚协议就没有法律效力,那么事实上协议离婚财产公证吗,答案是否定的,一般来说离婚协议是不需要进行公证的,当然如果进行了公证那也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所以说不管是否进行公证都并不会影响离婚事实的存在,也不会影响到财产的分割问题。
  
  
  

·企业医社保补缴需要带什么手续
    企业医社保补缴需要带什么手续医保和社保对于我们每个公民来说都是很重要的,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医保和社保必须缴纳至相应的年限才可以停止缴纳。那么如果在缴纳期间断交了怎么办呢?您不要担心,我国法律还规定了,断交了只要补足欠缺的金额即可。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企业医社保补缴需要带什么手...

·做医疗事故鉴定费用多少
    做医疗事故鉴定费用多少钱做医疗事故鉴定费用多少钱 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收费标准: 国家发改委公布《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及《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根据规定,尸体解剖的基准价为2500元至6000元不等;医疗纠纷鉴定每例收费4300元;伤残程度评定每例700元;精神状态鉴...

·加班费的计算问题
        要准确计算加班费,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

·记名提单的使用
    信用证(L/C)要求用记名提单交单。由于信用证付款方式的特点是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并以“单单相符、单证相符”作为付款的绝对条件,因此许多出口商往往对于信用证项下记名提单的风险防范不够。实践中,经常有出口商因为单据有不符点被拒付,银行退单后却发现货物已被领走。为了防范这种情况,...

·一、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需要做什么?
    一、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需要做什么? 带上双方的带上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照片这些材料,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手续如下: (一...

·宜都市农村耕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宜都市农村耕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宜都市土地分类 (一)Ⅰ类区域:属于平原岗地及丘陵 包括红花套镇、高坝洲镇、陆城办事处辖区内所有村组;姚家店镇(姚家店村、莲花堰村、刘家嘴村、过路滩村、枫相树村);枝城镇(楼子河村、梁家畈村、赤溪河村、环城村、白水港村、龙王台村、沿江村、三...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立案标准
    1、非法持有枪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

·不安抗辩权和预期违约的关系是什么?
    不安抗辩权和预期违约的关系是什么我国法律规定可以说是平时生活、工作中会发生的事件都很面面俱到的做出规定,有很多时候一件事根据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诠释,就比如说民法典中的不安抗辩法,和合同时发生的违约。那么不安抗辩权和预期违约的关系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不安抗辩权和预...

·民事诉讼法保全概念如何阐释?
    民事诉讼法保全概念如何阐释? 一、民事诉讼法保全概念 民事保全,是指为保证执行将来的判决或者保证实现债权人权利,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或者依据职权,对相关财产采取保护措施,或者命令债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制度。保全制度的意义主要在于维护利害关系人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

·存单质押贷款押作为最容易取得的贷款方式之一受到大众的广泛认同
    存单质押贷款押作为最容易取得的贷款方式之一受到大众的广泛认同,给有短期资金需求的朋友提供了一种可行的贷款方式。但在有以上诸多好处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如果存单质押贷款逾期还不上的后果是什么?在本文中就来分析下其给我们带来的后果有哪些。 一、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期限 个人存单质押...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