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抗辩权中请求权是指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抗辩权中请求权是指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抗辩权中请求权是指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抗辩权中请求权是指什么?我们知道,在说到抗辩权的时候,总会提到请求权,即使是不同学者的不同观念,抗辩权和请求权的关系在这些观念中也是相同的。但是,抗辩权中请求权是指什么可能很多人都不太清楚。下面,就由我们根据下文来为您说明一下抗辩权中的请求权指的究竟是哪些内容。
  一、请求权含义
  “请求权”的第一层含义,是旨在获得某种特定的给付的要求。他人可以请求这种给付,至于该他人能否获得其希冀的给付,则是另一回事。民事诉讼上的请求权,多为这种理解。请求权定义为“要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该种请求权以存在一项有实体法依据的请求权为前提。在另一方面,该请求权不一定非得(通过诉讼或其他方式)提出不可。该项请求权的存在,不受是否有人提出主张的影响,也不受债权人是否知悉其请求权的影响。
  二、内容
  债权上的请求权:赔偿损失请求权,基于合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的请求权;物权上的请求权:确认所有权,排除妨碍请求权,返还原物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其特点是:( 1)具有相对性;( 2 )具有非公示性;( 3 )大多表现为实体权利。请求权作为独立的实体权利,连接了实体法与程序法的权利,因为民事诉讼可以分为三种,即确认、给付、变更之诉.这三种诉讼中给付之诉是民事诉讼的核心,而给付之诉的基础就是请求权。请求权可以独立存在,也可以只是某权利的内容(权能)。请求权与债权的关系是:请求权是债权的主要内容,但债权又不限于请求权,债权的权能除了请求权之外,还包括“选择、解除、终止等权能”。而且,债权请求权因时效而消灭时,债权虽然减损了其强制力量,但仍然存在。债务人仍为履行之给付者,不得以不知时效为理由,而主张返还(《 民法通则)第138 条、《民通意见》 第171 条)请求权既然可以是某权利的内容,说明它是基于基础权利而发生的,有基础权利,才能有请求权。除危险请求权。知识产权上的请求权,人格权上的请求权,身份权上的请求权(抚养费、赡养费),占有保护请求权。
  三、抗辩权
  广义上的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上文对于抗辩权中请求权是指什么的问题,解释的特别清楚,如果有不明白的朋友可以认真的读一下上面的文章。简单的来说,抗辩权中的请求权指的就是给付之诉的基础性权利。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请求权一般来说分为很多种,既有物权上的,也有其他方面的,但是一般情况,还是以实体权利为主。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是什么意思
    一、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是什么意思 1、固定工资劳动者,按照当初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一般不包含加班费。 2、非固定工资劳动者,原工资福利待遇,可按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收入按统计口径)计算。按此计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得低于本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 ...

·工伤医疗期解除劳动合同
    在发生工伤事件后,医疗期间受伤情况严重的就不能参与工或者不能原有的岗位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单位就会对员工进行调离岗位或解除合同,那么,针对工伤医疗期解除劳动合同我国有那些规定,接下来,我们为您说明如下。 (一)工伤医疗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

·交通事故责任五五分的赔偿如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交通事故责任五五分的赔偿如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驾驶员在执行机动车所有人交付的交通运输任务时...

·用工单位能否辞退工伤员工
    按现行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辞退伤残职工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

·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是多少
    在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之后,双方当事人一般是不能通过协议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的,故而需要在按照要求书写诉状之后,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的请求。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的请求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是多少? 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交纳的费用一般包括...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违章停车哪里交罚款?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违章停车哪里交罚款?当代社会,让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发现一些违章的行为,比如说比较常见的一种违章行为就是违章停车,违章停车需要缴纳罚款因此您都想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违章停车哪里交罚款?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

·司法鉴定的时间不算民事诉讼时间?
    司法鉴定的时间不算民事诉讼时间? 一、司法鉴定的时间不算民事诉讼时间? 司法鉴定时间不计入案件审理时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民事诉讼中的审限,是指从立案之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双方当事人和解期...

·要离婚怎样争取抚养权?
    在夫妻双方离婚的过程中,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经常会成为争议的焦点。如果夫妻双方都希望由自己抚养孩子,那么只能以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了。既然进入到诉讼程序,双方都希望可以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夫妻双方要离婚怎样争取抚养权呢?我们和您聊聊这个问题。 一、要离婚怎样争取抚养权?...

·钢铁产品订货合同
    ____年__月__日签订
  ┌────────────
  │      交货
  │合同号:
  │      日期
  ─────┬─────┬────┬─────┬┴─────┬──────
  品名  │ 钢质  │ 规格 │数量(...

·强奸后迫使卖淫怎么样判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第358条,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