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增加之女抚养权协议的内容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增加之女抚养权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增加之女抚养权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抚养权是指夫妻双方离婚后,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享有的权利。虽然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灭失,但子女仍是二人共同养育的,因此,夫妻双方都要承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那么,增加之女抚养权协议应包括什么,今天,我们就来告诉您增加之女抚养权协议的内容、注意事项和协议范本。
  
  
  一、协议内容
  
  抚养协议中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内容:
  
  1、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2、抚养费的数额、抚养费支付方式以及抚养费发生变更的处理办法;
  
  3、探视权的规定;
  
  4、其他约定事项。
  
  二、离婚子女抚养协议注意事项
  
  1、子女的抚养费包括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2、抚养费具体数额的确定:(最高院关于法院审理离婚案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抚育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3、抚养费给付方式:
  
  
  (1)一次性给付;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
  
  4、关于抚养费的变更条款:
  
  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离婚子女抚养协议协议范本
  
  子女抚养协议书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住 址: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登记离婚,现就离婚后对子女_________的抚养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法律法规,自愿达成如下一致约定,以资共同遵守:
  
  (一)抚养权
  
  女儿/儿子_________现年_________岁,归_________方抚养。
  
  (二)抚养费、抚养期限和支付方式
  
  1、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_________方每月付给_________方_________元作女儿/儿子_________的抚养费(直至十八岁)。
  
  2、抚养费(不含大额医疗费及大额教育费)金额和支付方式:
  
  抚养费支付类型:_________________
  
  抚养费支付金额:_________________
  
  抚养费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抚养费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3、增加抚养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适当增加抚养费: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约定。
  
  (三)探望权
  
  1、男(女)方________对孩子________享有探望权。
  
  2、探望时间及方式:凡双休日、节假日,如无特别事宜,男(女)方均可对孩子进行探望。探望之前,必须先经与女(男)方电话联系。探望期间,要保证孩子的安全及身心健康、愉快。
  
  3.每次探望结束,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应当按时将未成年子女交回另一方。
  
  (四)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五)望双方共同遵守,否则一切责任概由违约方负责。
  
  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离婚后最容易产生分歧的事项就是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增加之女抚养权协议所做的规定十分详实具体,如果在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上经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正确判决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及相关问题。
  
  

·一、申请工伤评残一定要工伤认定吗?
    一、申请工伤评残一定要工伤认定吗?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没有进行工伤认定,申请评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会受理。 二、相关知识 认定工伤后不一定要做伤残鉴定 如果认定为工伤后,经过医疗治疗后,...

·不同效力的合同,法律后果有哪些不同?
    不同效力的合同,法律后果有哪些不同?我们都知道,合同成立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并不代表一定生效,有可能合同会出现效力待定,甚至是无效的情形。那么,合同效力不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了?请看我们下文详细介绍,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有效的合同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如果双方当事人签订的...

·犯罪预备阶段该如何认定
    犯罪预备阶段该如何认定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三种区分:(一)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的区分: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阶段区别开来。犯罪预备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的一种停顿状态,而犯罪的预备...

·在我们进行确定劳动关系和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都是有一定的限制
    在我们进行确定劳动关系和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都是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的,而且如果是解除劳动关系,有可能还需要进行支付一定的补偿金。那么,我们的法律中对于事实劳动关系解除经济补偿金的规定都是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事实劳动关系解除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劳...

·合同抗辩权向上分为几种
    合同抗辩权向上分为几种抗辩权一般都出现在合同履行中,如果合同的履行出现问题一般都会涉及到抗辩权的内容,而且合同是我们每个人生活中都会接触到的,所以抗辩权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对此我们需要有一定的认知,否则出现问题都不知道应该如何去处理,那具体来说合同抗辩权向上分为几种呢? 合同履行中...

·合同法规定延迟发货违约金?
    合同法规定延迟发货违约金?一、民法典中对于违约的定义: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开发商延期交房找哪个部门开发商延期交房应该找房产
    开发商延期交房找哪个部门开发商延期交房应该找房产局投诉或者消协等部门解决。延期交房是违约行为,但承担违约责任应当依据合同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可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来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可以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型房屋...

·犯罪预备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犯罪预备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根据《刑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简记从、减、免)。显然,预备犯应当负刑事责任。但由于预备犯还没有着手实行犯罪,没有造成犯罪结果,其社会危害性通常小于“既遂犯”的社会危害性,故对于预备犯,可以从宽处罚。...

·投资合同违约如何诉讼?
     随着时间的推移,经济的发展,可以投资获利的项目也越来越多了,人们也不仅仅限于满足于固定的收益了,慢慢涉及与投资行业了,我们您都会在投资开始前,为了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都会签订投资合同,但是如果对方做出了违背合同的事情来,那么有关投资合同违约如何诉讼? 一、解决投资合同纠纷...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所享权益如何处理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所享权益如何处理 一、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所享权益如何处理?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应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即少数股东权益可以出现负数。 母公司编制合并利润表的时候...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