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员工入职做什么事情?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新员工入职做什么事情?
您的位置:首页  »  
 

新员工入职做什么事情?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用人单位招聘员工,就是为了公司长远的发展,公司业务的需求决定的,公司一般都是要招聘长久为企业服务的员工,所以为了让员工有归属感就要培养员工对公司企业文化的认识和了解。那么,新员工入职做什么,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就会根据员工的特长,应聘的岗位给出相关的要求。
  
  一、新员工入职前一或两天
  
  招聘专员应该及时通知培训部并告知新员工个人相关信息,培训专员做好以下几项准备工作:
  
  1、 领用好基本办公用品:需办公室配合,及时准备好
  
  内容:水笔、铅笔、笔记本、黑色小夹子、稿纸、文件夹、文件架、订书机、订书针、软盘、橡皮、回形针、计算器、电话、台历。可根据工作职能需要进行配置和调整
  
  目的:一个设想周到、准备充分的工作环境能让新员工有“回家”的亲切感,既能表现出企业的诚意与关怀,又能使新员工放松心情,心存感激,培养员工企业归属感;
  
  2、 做好新员工基本工作物件的发放及工作内容及联系人的确定,内容:
  
  A、做好公司基本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公司徽标、工作卡、通讯录的发放准备;人力资源部及办公室
  
  B、拟定新员工的“新的一周”。“新的一周”应包括:新员工在一周内的工作内容、工作次序、工作目标、工作对象、工作接洽人等,并知会部门成员。本部门
  
  C、为新员工准备一位“入职联系人”。管理者须挑选对部门工作了解相对全面、热情、耐心细致的员工作为“入职联系人”。“入职联系人”旨在协助新员工完成“新的一周”中的各项工作,回答新员工的各类咨询。本部门或人力资源部
  
  目的:加速新员工与公司的相互认知;同时近距离观察新员工的工作表现,以进一步确认新员工是否为部门合适的人选;同时带领新员工快速进入工作状态。
  
  D、通知相关部门领导做好新员工入职引导工作(包括介绍本部门人员、工作相关指导、流程介绍、职务说明及具体工作内容、绩效考核标准),提前告知相关部门员工新进员工情况。与部门其他成员进行沟通。人力资源部
  
  目的:这一行为将为新员工打通人脉,让部门其他成员有“迎新”的思想及工作准备。同时运用团队能力快速处理离职人员的遗留问题,为新成员的到来扫清障碍、免除纷争,让新成员能快速融入团队并积极投入有效地工作中去。工作重新分配与整合,建立或完善新员工的“岗位说明书”。
  
  在实际工作过程中,部门的工作分配问题都会显露出各式各样的不合理或不周到,那么部门人员“辞旧迎新”的时候,是个良好的契机进行工作重新分析与分配。如能与部门其他成员一起,进行部门工作汇总与盘点,并计划新员工的工作范畴的话,部门建设就更上了一个台阶。
  
  二、 新员工入职当天及入职一周内
  
  1、 备好的物品进行发放,及时做好指纹录入工作;人力资源部
  
  2、 有关部门领导抽空进行相关事项的介绍和说明,介绍新员工给同事认识本部门
  
  A、管理者须以部门“组织结构图”形式确定新员工在部门中的位置,及新员工的发展与晋升方向;
  
  B、管理者须将部门内其他成员的工作范畴及职责向新员工列表讲述;
  
  C、管理者须针对“岗位说明书”的内容对新员工进行详细讲解;
  
  D、管理者须让新员工了解部门内各类规章与要求,让新员工能准确无误的行使部门的使命,并在行使使命、完成任务的关键点对管理者做出及时反馈;
  
  E、管理者须针对部门团队精神与工作作风进行宣导,对新员工的穿着、打扮、言谈、礼貌等做出明确要求;
  
  F、管理者须对新员工的时间观念、诚信观念、参与观念、尊重观念等提出明确要求;
  
  G、管理者须向新员工介绍公司相关接洽人,及与本部门之间的相关业务,及相关接洽部门的工作作风;
  
  H、管理者对新员工的工作安排应逐步升级,适时鼓励;(新员工不能被安排太饱和、太复杂、责任太重大的工作。在新员工较好完成工作时给予及时鼓励。)
  
  I、在这几天内,管理者应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新员工的个人意见,并对新员工的横向、纵向发展做出规划与指引,明确新员工的发展目标与方向;对新员工在部门内的发展进行规划。
  
  目的:关注并引导新员工,降低新员工的压力,增强新员工信心,逐步实现任命;同时可以减少工作中出现错误的机会,避免损失。针对新员工入职时“找不着北、四处撞墙”的现象,管理者应投入大量的关注、观察与引导,至少在新员工“新的一周”内如此。
  
  一方面及时了解并分析新员工对岗位的适应性,另一方面向新员工传授处事方法与技巧。
  
  3、培训专员介绍公司相关行政事务及基本纪律制度
  
  内容:发送公务EMS,电话、传真、复印机、指纹机的使用,厕所在哪儿,上下班时间、用餐时间的说明、公司专用文件格式的使用、公司的网站)及流程的介绍,可用书面形式也可用面谈形式;人力资源部
  
  4、简单介绍各个部门及告知需认真阅读《员工手册》人力资源部
  
  5、一天工作结束,部门领导和培训专员应及时了解新进员工的工作适应情况和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通过面谈或EMAIL都可以),使员工有归属感;
  
  6、上一项工作建议持续一周。培养员工归属感、消除员工陌生感,使其尽快进入工作状态;
  
  7、之后的3~5天给员工阅读《员工手册》的时间,3~5天后以《员工手册》为蓝本,进行书面测试,考核员工的基本制度掌握情况,同时进行前期工作的反馈;
  
  8、 及时让员工对人力资源部及本部门领导的前期工作进行评价及反馈(员工觉得自己还需要了解什么?);
  
  9、 5天后,可与相关部门领导做新员工各项指标的调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或面谈形式都可,调查内容包括新员工个人素质、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能力等的评价。
  
  新员工健康的入职将花费管理者一定的精力与时间,这个无容置疑;其实与其说这是一种花费,更应当说这是一种铺垫与投资。为了保证优秀员工能得到确定并留在公司,望各部门负责人承担起这一重任,将引导新人的工作做好。新员工就是新力量,这些力量能让你如虎添翼,也能让你虎落平阳;到底结果如何,就得看管理者的用人之道了。
  
  新员工入职做什么,我们认识到新员工入职首先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要维护自身的权益,其次是通过人力资源的培训深入了解企业的发展远景,认识公司各个部门的构成和人员组织。最后根据自己的情况和岗位的要求,自己给自己制定升值目标。
  
  

·一、法定的劳动合同条款是什么?
    一、法定的劳动合同条款是什么? 法定的劳动合同条款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的内容可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必备条款的内容,另一方面是协商约定的内容。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二、劳动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

·两个孩子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两个孩子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定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两个孩子都过了哺乳期时,法院一般情况会判决一人一个,这是法院出于经济责任分摊、孩子成长、家长精力这些角度考虑的;如果还在哺乳期,原则上会交由母...

·两个人合伙开公司法人代表写谁 其实在生活当中创办企业的话,
    两个人合伙开公司法人代表写谁 其实在生活当中创办企业的话,一个人肯定面临的方方面面的压力和挑战都是非常大的。如果能够找个人和一起合伙开办公司的话,那么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最起码还可以有个共同承担的人。但是两个人合伙开公司,在创办过程当中必须互相尊重。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两个人合...

·起诉离婚要撤诉要多久?
    如果有些夫妻因为个人的原因再进行起诉,离婚之后可能会需要撤诉,那么起诉离婚要撤诉要多久?具体的规定又有哪些呢?根据我们国家的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来看,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进行撤诉的但是得要在六个月之后才能再次上诉。详情请看下文。 起诉离婚后可以撤诉吗? 可以撤诉。 离婚撤诉后多久能再起诉...

·挪用公款罪法院会判多久?
    挪用公款罪法院会判多久? 一、挪用公款罪法院会判多久?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

·信用卡诈骗罪怎么办?立案标准是什么?
    信用卡对您来说是非常非常熟悉了,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都在使用信用卡。也有有心存不正,利用信用卡起了歪念,非法集资进行诈骗,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这是需要受到法律道德的惩罚的,如果说遇到信用卡诈骗罪怎么办?它的立案标准又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

·诈骗罪刑法法条都有哪些规定?
    诈骗罪是以非法手段对被害人实施的骗取金钱占为己有的一种犯罪案件,在我国较为常见的一类经济和刑事案件。相关受害人除了受到经济上的损失,自身的合法权益也随之受到伤害。那诈骗罪刑法法条都有哪些规定呢,下面本站我们就为你进行详细的解答。 诈骗罪刑法法条都有哪些规定 《刑法》   第...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量刑是怎样的
    在故意伤害中可能造成以下几种损害情况,即轻微伤、轻伤、重伤以及死亡。其中自然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结果最严重,而在这样的情况下构成了《刑法》中规定的故意伤害罪,自然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究竟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量刑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故意伤害致人...

·公司清算程序如何进行?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进行清算的企业应按照以下7个步骤履行清算程序。
  一是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二是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债权人向清算...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