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设立条件

在金融界中风投是比较专业的一种咨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设立条件 在金融界中风投是比较专业的一种咨
您的位置:首页  »  
 

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设立条件 在金融界中风投是比较专业的一种咨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设立条件
  
  在金融界中风投是比较专业的一种咨询投资方式,相对于证券投资来说,风险性较小,因此有部分人会选择创立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对于这种风险性小回报较高的公司,创立也是较方便。那么让我们一起了解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下面就为您做详细的说明。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是指取得监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资格的机构及其咨询人员为证券投资者或客户提供证券投资的相关信息、分析、预测或建议,并直接或间接收取服务费用的活动。
  
  一、分类
  
  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可以分为:面向公众的投资咨询业务;为签订了咨询服务合同的特定对象提供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为本公司投资管理部门、投资银行部门的投资咨询服务。
  
  二、资格核准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资格核准有以下六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初步审核
  
  (二)审核依据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
  
  (证委发[1997]96号)《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证监[1998]14号)《关于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申请咨询从业资格及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的通知》
  
  (证监机构字[1999]68号)《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试行)》
  
  (证监发[2004]62号)《关于派出机构有关证券机构类行政许可事项审核工作指引》
  
  (机构部部函[2004]273号)
  
  (三)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
  
  公司注册资本金100万以上;
  
  无外资方股东股权;
  
  有5名以上取得证券投资咨询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或取得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具的符合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证书申请条件的函,其高级管理人员中,至少有1名取得证券业执业人员资格证书或符合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证书申请条件;
  
  有固定的业务场所和与业务相适应的通讯及其他信息传递设施;
  
  有公司章程;
  
  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程序
  
  申请者向我局提出申请,
  
  我局负责对材料的初步审核,决定是否受理。
  
  审核完成后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及《行政许可工作单》报送证监会机构部。
  
  (五)申请材料及要求
  
  申请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报告;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业资格申请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
  
  公司章程;
  
  内部管理制度;
  
  公司开展投资咨询业务的业务管理制度及商业计划书;
  
  业务场所租赁使用或产权归属证明文件(复印件);
  
  由注册会计师提供的验资报告;
  
  由申请机构出具的本机构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及资信状况是否良好的证明;申请机构成立以来的业务报告;
  
  公开发表的五篇代表申请机构业务水平的研究报告;近一年经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申请机构与证券公司有无业务合作和业务往来的说明;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具的有5名以上人员具备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的证明文件;中国证监会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其中至少一份为原件),其中一份留存我局,复印件须为A4纸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须附上会计师事务所的证券相关业务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篇研究报告必须是最近两年内机构或拟申请执业资格人员在正规的杂志或报刊上公开发表的文章,文章类型除了证券类研究报告外也可放宽到包括金融类和经济类研究报告,如是后者,则应提供未发表的证券类研究报告作为补充材料。
  
  三、相关规定
  
  (一)任何机构或个人就证券市场、证券品种的走势,投资证券的可行性以口头、书面、电脑网络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形式向公众提供分析、预测或建议,必须先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
  
  (二)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执业人员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必须客观公正、诚实信用,不得以虚假信息、内幕信息或者市场传言为依据向客户或投资者提供分析、预测或建议;预测证券市场、证券品种的走势或者就投资证券的可行性进行建议时需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据,不得主观臆断;证券投资分析报告、投资分析文章等形式的咨询服务产品不得有不负责任的煽动性语言。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执业人员不得参加媒体举办的荐股“擂台赛”、模拟证券投资大赛或类似的栏目或节目;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应防止和杜绝媒体对其所提供的稿件进行断章取义、做有损原意的删节和修改。
  
  (三)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在与自身有利害冲突的下列情况下应当作出执业
  
  回避:
  
  1、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开发行证券的企业的承销商或上市推荐人及其所属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证券投资咨询执业人员,不得在公众传播媒体上刊登或发布其为客户撰写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也不得以假借其他机构和个人名义等方式变相从事前述业务;
  
  2、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的自营、资产管理和投资银行等业务部门的专业人员在离开原岗位的六个月内不得从事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3、中国证监会根据合理理由认定的其他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
  
  (四)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其执业人员在预测证券品种的走势或对投资证券的可行性提出建议时应当按以下要求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1、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其执业人员在预测证券品种的走势或对投资证券的可行性提出建议时,应明确表示在自己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的证券是否有利害关系。
  
  2、证券投资咨询机构需在每逢单月的前三个工作日内,将本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前两个月所推荐的证券是否涉及下列各项情况,向注册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供书面备案材料:
  
  1)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前五名股东、前五名股东所控股的企业是否持有相关证券;
  
  2)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理财工作室”客户和其他主要客户是否持有相关证券;
  
  3)证券投资咨询执业人员在财产上有利害关系的企业或自然人是否持有相关该证券;
  
  4)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其执业人员是否与持有相关证券流通部分前五位的股东有利害关系;
  
  5)证券投资咨询执业人员所在的机构在过去18个月内是否从事了涉及其推荐证券所属企业的除担任承销商和推荐人以外的投资银行业务活动;
  
  6)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执业人员是否就同一证券在同一时间,向不同类型的客户做方向不一致的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
  
  7)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在从事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活动时是否向所依托的媒体支付任何形式的费用或其他利益;
  
  8)中国证监会根据合理理由认定的其他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
  
  (五)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应当建立起研究咨询业务与自营、资产管理和投资银行等业务之间的“防火墙”和相应的管理制度,从事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人员必须专职在研究咨询部门工作,并由所在机构将其名单向中国证监会和机构注册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专业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建立起研究咨询业务与其他证券类业务之间的“防火墙”和相应的管理制度,从事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人员必须专职在研究咨询部门工作,并由所在机构将其名单向中国证监会和机构注册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六)各类传播证券信息的媒体应当遵守《关于加强证券期货信息传播管理的若干规定》,不得刊发或播发未取得中国证监会授予的业务资格证书的任何机构或个人的关于证券市场、证券品种的走势,投资证券的可行性的任何形式的分析、预测或建议类的信息。
  
  (七)任何机构和个人有权对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规章和本通知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可向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投诉或举报。
  
  (八)中国证监会可通过其国际互联网站对违反本通知的任何机构和个人予以曝光或谴责,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暂停或撤销相关机构和个人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还应将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执业人员遵守本《通知》的情况作为年度检查的依据之一。对于违反上述第六条规定的媒体、机构或组织,中国证监会除视情况予以谴责或曝光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移送其主管部门直至司法机关处理。
  
  因此在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设立条件中一定要注意清楚投资注册金额的大小,以及所需人手才能注册成功。上诉所讲的成立条件是不可少的,因此在注册的时候一定要确保这几个条件是否存在。希望读者看到对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设立条件以后,能够有所帮助。
  
  ·
  
  
  

·合同单方违约怎么处理?
    合同单方违约怎么处理?合同单方违约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有违约行为,此时违约方就要向守约方承担一定的责任。那么合同单方违约的该怎么进行处理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合同单方违约怎么处理1、采取自救手段,维护自身利益。依《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

·假冒商标注册罪怎么判?
    假冒商标注册罪怎么判(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意外保险免责条款有哪些
    意外保险免责条款有哪些相信您在很多时候自己或公司都会买保险,既然买了我们就应该弄清楚保险的作用,特别是意外保险免责条款的作用,这个是很重要的问题,接下来就由我们我们来为您介绍下相关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保险的知识消费者在投保意外伤害保险的时候需要对人身意外保险条款看清楚,意...

·人被批捕了但案子没有交到检察院合法吗?
    一、人被批捕了但案子没有交到检察院合法吗?人被批捕了但案子没有交到检察院,显然是不合法的,因为批捕的决定是由检察院做出的。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

·同居关系和夫妻关系的区别在哪
    同居关系和夫妻关系的区别在哪 一、同居关系和夫妻关系的区别在哪 (1)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依据各自的概念,我们可以看出,事实婚姻在我国目前审判实际中的发生、认可是受到特定时间,特定条件等方面限制的。而同居关系的构成相对来讲限制较少。 (2)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一旦被认定为事...

·一、集体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一、集体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卫生的设施、设备及防护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以及为劳动者提供的保证生产(工作)任务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条件和生产(工作)环境; 4、劳动报酬。...

·劳动仲裁赢了公司申请破产怎么办
    劳动仲裁赢了公司申请破产怎么办一、劳动仲裁赢了公司申请破产怎么办在劳动仲裁中赢了,而遇到公司破产的,适用《破产法》进行财产清算,清算后的财产用于偿还欠款,分配时,优先支付拖欠的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如果经清算,公司已经没有财产,则分配结束,所有的公司债务都归于消灭(也包括拖欠的...

·劳动争议仲裁基本原则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基本原则有哪些 一、劳动争议仲裁基本原则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劳动争议,除遵守《劳动法》规定的处理劳动争议的基本原则外,还需遵守如下特有原则:...

·后八轮逆向行驶撞到停在摩托车怎么处罚?
    后八轮逆向行驶撞到停在摩托车怎么处罚? 在交通事故中经常发生关于交通车辆因为逆向行驶的问题导致的交通事故的发生,因为逆向行驶导致的交通事故可大可小,所以在我国的交通法律规定下关于逆向行驶的处罚也是非常严格的,所以您一起来关注一下关于后八轮逆向行驶撞到停在摩托车怎么处罚? 一、...

·公司分立后的债务承担有哪些
    公司分立后的债务承担有哪些一、公司分立后的债务承担有哪些(一)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1、分立后的企业分得的有效资产与其分担的债务基本相当,或分立后的企业资产足以保证其履行所分担的债务的,一般宜按分立协议的约定确定债务承担主体。2、分立协议约定的事项不得...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