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员工入职后我们有很多事情是需要去注意的,与此同时我们还有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新员工入职后我们有很多事情是需要去注意的,与此同时我们还有很
您的位置:首页  »  
 

新员工入职后我们有很多事情是需要去注意的,与此同时我们还有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新员工入职后我们有很多事情是需要去注意的,与此同时我们还有很多的证件需要提供,需要签订相关的协议合同证实自己的情况。但是很多应届生对此并不了解,不知道企业入职后我们应该做些什么事情,不知道需要提供什么材料。那新员工入职提交材料是什么呢?
  
  一、需要提供资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同页)复印件2张;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劳动局备案使用);
  
  3、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员工档案和工牌使用);
  
  4、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1份(劳动局备案使用);
  
  5、就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
  
  6、如未办理过就失业证则需要提供二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
  
  7、家庭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2张(员工档案及劳动局备案使用);
  
  8、住房公积金卡、医保卡复印件1张;
  
  9、养老保险转出单(本人未持有则无需不提供);
  
  10、荣誉证书、专业职称、外语等级、技术上岗等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员工档案备案使用);
  
  11、三方协议、派遣证;
  
  12、在学证明或学生证原件;
  
  13、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备二级以上医院资质)。
  
  二、上班需要注意的事项
  
  1、不论你住得多么远,因为你是新入职员工,所以每天早上最少提前10分钟到办公室,如果是统一班车,也应提前5分钟赶到候车点。上班不迟到,少请假。
  
  2、不管在任何地方,做为新入职员工,碰到同事、熟人都要主动打招呼,要诚恳。
  
  3、在车上,要主动给年长者、领导、女同事让座。不要与任何人争上车先后、争座位。
  
  4、因为是新入职员工,所以进入办公室应主动整理卫生,即使有专职清洁工,自己的办公桌也要自己清理。这一切都应在上班时间正式开始前完成。
  
  5、早餐应在办公室之外的地方、上班开始前的时间里完成。
  
  6、因为是新入职员工,所以要在每天工作开始前,应花5至10分钟时间对全天的工作做一个书面的安排,特别要注意昨天没完成的工作。
  
  7、每天都要把必须向领导汇报、必须同别人商量研究的工作安排在前面。
  
  8、找领导、同事汇报、联系工作,应事前预约,轻声敲门,热情打招呼。
  
  9、上班时间,不要安排处理私事的时间,特殊情况须提前向领导请示。
  
  10、工作需要之外,不要利用工作电脑聊天、游戏、看新闻。
  
  11、不可利用工作电话聊天。即使是工作需要通话,也应长话短说,礼貌用语。
  
  12、在办公室说话做事,都不应发出太大的声音,以不影响他人工作为宜。
  
  13、每天上班前都要准备好当天所需要的办公用品。不要把与工作无关的东西带进办公室。
  
  14、因为是新入职员工,所以下班后,桌面上、电脑里不要放置工作文件、资料。下班前,应加密、上锁、关闭电源等,下班不早退。
  
  15、除必须随身携带的外,不要把工作文件、材料、资料、公司物品等带回宿舍。
  
  16、除工作需要外,与自己工作相关的技术、信息不能轻易告诉别人,哪怕是同事、领导。
  
  17、与别人同住一室,应注意寝室和个人卫生,充分尊重别人的生活习惯,彼此互相信任,友好相处。
  
  18、因公出差时,要绝对服从公司的人员、时间、经费、工作安排,不提与工作无关的要求,不借机办私事。
  
  19、出差在外,应礼貌待人,与领导、同事、客户、合作方见面、分手都要主动握手、问好、告别。
  
  20、与他人沟通、合作、交流、谈判时,须注意说话的语速和声调,不宜过快过大,更不能情绪失控造成不良后果。
  
  新员工入职需要做的事情是比较多的,因为新员工入职后我们需要准备一些相关的企业材料,作为班自身企业中资料和银行卡、医保等方面的东西。不过上述新员工入职提交材料之外,我们可能还需要带其他相应的材料,因为不同的企业对此的要求肯定是不同的,具体应该在企业中进行询问。
  
  

·一、按照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分成哪几种类型?
    一、按照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分成哪几种类型?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集体土地使用证如何贷款?
    集体土地使用证如何贷款? 贷款消费是当下比较流行的一种消费模式,很多人在买房或者是买车的时候都会选择贷款,一来可以提前享受到各种的服务,二来还可以减轻自己的经济负担,缓解资金周转紧张的问题。但是我们知道贷款是需要有抵押的,银行不会平白无故的贷款给你,集体土地使用证如何贷款,法律...

·可以要求离婚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离婚不仅会对财产进行分割,而且还对孩子的抚养权作出处理,而且很多女性在离婚的时候向男方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那么,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可以要求离婚赔偿精神损失费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可以要求离婚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离婚时,受害方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也就是说离婚可以...

·去工厂找工作摔伤算不算工伤
    去工厂找工作摔伤算不算工伤?去工厂找工作摔伤的不算是工伤,因为还没有建立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

·犯罪人员的行贿罪有共同犯罪吗
    一、犯罪人员的行贿罪有共同犯罪吗从刑法理论上讲属于必要共同犯罪,但在实务上并非按共同犯罪处理,而是分开处理。首先,介绍贿赂罪具备的犯罪构成,介绍贿赂行为并不是行贿罪的帮助行为,其与行贿者并不形成共犯关系。从社会危害性角度而言,介绍贿赂者在行贿者与受贿者之间进行撮合,促成贿赂成功,...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该如何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时该如何处理?此时,有两种解决途径,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居中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许多当事人对两种救济途径的选择情形还有一些担忧。下面,对这两种救济途径的选择进行解释。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指...

·工程竣工验收内容有哪些?
     一、工程竣工验收内容有哪些? 1、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配套、辅助工程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 2、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检查工程设备配套及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国外引进设备合同完成情况; 4、...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现在的大多数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房子,更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现在的大多数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房子,更有甚者,少部分人拥有数套房子。但是很多人只知道自己拥有的房子可以用来出租赚钱,却不知道这种经营性房屋需要交纳房产税。那房产税该如何缴纳呢?以上海为例,上海房产税如何缴纳就成为了上海居民需要解决的一道难题。下面就来听听我们...

·网络诈骗取保候审后还会判刑吗
    网络诈骗取保候审后还会判刑吗 一、网络诈骗取保候审后还会判刑吗 取保候审与判刑是两个概念的,判刑是要看案情的,如果查实清楚是有犯罪事实那么肯定是要判刑的,不过一般取保候审就说明情节轻微,量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还有可能处缓刑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

·连续病假工资怎么计算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六个月以内的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一、连续工龄不满两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二、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十六条规定,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六...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