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阻碍执行职务的情形有哪些,如何处罚?律师电话13951899110
阻碍执行职务的情形有哪些,如何处罚?
您的位置:首页  »  
 

阻碍执行职务的情形有哪些,如何处罚?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阻碍执行职务的情形有哪些,如何处罚?国家机关公务人员在工作的时候,我们是有义务配合他们的工作的。我们知道,执行公务的时候是不能妨碍工作人员的,不然我们就会受到相应的惩罚。那么,阻碍执行职务的情形有哪些,如何处罚?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哪些情形构成阻碍执行职务1、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常见于接处警、交警纠违当中。2、以无理纠缠、谩骂、拉扯等行为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常见于办案中。3、拒绝或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三、阻碍执行职务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一)阻碍执行职务的相关处罚1、情节较轻的,处警告;2、情节一般的,处罚款二百元;3、情节严重的,根据案情,按三档处罚:处拘留五日,可并处二百元罚款;拘留七日,可并处二百至五百元罚款;拘留十日,可并处二百至五百元罚款;4、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情节严重:1、带头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2、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恶劣的;3、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造成国家、集体、个人财产损失的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如何处罚这一问题的具体内容了,一般是处以罚款或者拘留。另外,我们要注意文中所说的情形必须是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时候发生的,如果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不是在执行公务,妨碍公务是不成立的。
  
  
  

·一、在结婚后父母财产怎么分配?
    一、在结婚后父母财产怎么分配?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而取得的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产。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二...

·家政人员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
    家政人员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家政人员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

·协议离婚花的时间是多久
     诉讼离婚也就是我们说的打离婚官司,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所要花费的时间肯定是比较多的。相比之下,协议离婚花的时间就要少很多,那具体来说进行协议离婚要多长时间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协议离婚花的时间是多久 婚姻法规定,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和财...

·哪些情形需要诉讼离婚
    有结婚就有离婚,有些夫妻总避免不了离婚。而我国规定的离婚有两种选择,一是协议离婚,一是诉讼离婚,对于想要离婚的夫妻来讲,此时哪些情形需要诉讼离婚呢?具体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形需要诉讼离婚 1、一方要求离婚的。也就是说,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离婚的当...

·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主体有哪些
    职工要是人身造成了损害的话,此时可能会对劳动能力造成一定的影响。这种情况下需要具体对劳动能力作出鉴定,确定丧失的情况才好作出赔偿。但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那么现实中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主体该怎么确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主体有...

·买房子办理手续的第一步:看房验明房子的产权所属是关键
    买房子办理手续的第一步:看房验明房子的产权所属是关键 买房子一定要看土地以及房屋产权的关系是否明晰明确,有没有遗留的纠纷问题,防止一房两卖;审定好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还需要注意房屋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是否与售房者的姓名相符,有没有办理房屋抵押或者共有人等;要搞清楚所购...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离婚如何保护个人财产
    离婚如何保护个人财产 夫妻各自财产如何“划清界线”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法律规定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并由所有方支配、使用和处分的财产。 在夫妻离婚时,夫妻个人的财产不必参加分割。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可以依约定产生,如没有约定的,则适用法律规定。 这次婚姻法的修改(以下简称2001...

·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有哪些规定?
    在生活中,劳动者被辞退的情形是十分常见的,在辞退没有过错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违反双方签署的合同的,还需要支付违约金。被辞退的员工的经济补偿金是由劳动法规定的,具体来说,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有哪些规定? 一、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

·赠与合同公证细则是什么?赠与合同公证标准是什么?
    赠与合同公证细则是什么?赠与合同公证标准是什么? 赠与合同公证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赠与公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赠与是财产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愿将其所有的财产无偿赠送他人的法律行为。将其所有财产赠与他人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